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哀公卷二十七起元年尽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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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内也。

    注“入不”至“知例”解云:庄六年注“公与一国及独出用兵,得意不致,不得意致伐”即僖六年“公至自伐郑”二十九年“公至自围许”之属是。

    至于入佗国,例不书致者,正以既能入国,得意可知,似若僖三十三年“公伐邾娄,取丛”之下,注云“取邑不致者,得意可知例” 宋人围曹。

     冬,郑驷弘帅师救曹。

     八年,春,王正月,宋公入曹,以曹伯阳归。

    曹伯阳何以名?(据以隗子归不名。

    ) [疏]注“据以”至“不名”解云:即僖二十六年“秋,楚人灭隗,以隗子归”是也。

     绝。

    曷为绝之。

    (据俱以归。

    )灭也。

    曷为不言其灭?(据灭隗也。

    )讳同姓之灭也。

    (故名以起之。

    ) [疏]注“故名以起之”解云:讳不得书其灭,故书其名,所以起其灭矣。

    所以能起之者,正以失地之君,例合书名,即桓七年�伯绥、邓吾离之下,传云“皆何以名?失地之君”是,今曹伯阳亦书其名,故可起其灭。

     何讳乎同姓之灭?(据卫侯毁灭邢不讳。

    毁,况委反。

    ) [疏]注“据卫”至“不讳”解云:即僖二十五年“春,王正月,丙午,卫侯毁灭邢”是也。

     力能救之而不救也。

    (以属上力能获邾娄而不救曹,故责之。

    不日者,深讳之。

    定、哀灭例日。

    此不日者,讳使若不灭,故不日。

    ) [疏]注“不日”至“故不日”解云:既书入以讳同姓见灭,而又日,故曰深讳也。

    云定、哀灭例日,此不日者,讳使若不灭,故不日,云云之说,在定四年。

     吴伐我。

    (不言鄙者,起围鲁也。

    不言围者,讳使若伐而去。

    ) [疏]注“不言”至“鲁也”解云:正以庄十九年“冬,齐人、宋人、陈人伐我西鄙”注云“鄙者,边垂之辞,荣见远也”然则鄙者边垂之名,今不言鄙,直言伐我,故得起其围鲁矣。

    注“不言”至“而去”解云:国君当,折冲当远,鲁微弱,深见犯,至于围国,故讳之,但言伐者,差轻也。

     夏,齐人取ん及亻单。

    外取邑不书,此何以书?所以赂齐也。

    曷为赂齐?(据上无战伐之文。

    亻单,昌善反,一音昌然反,字林作“�单”左氏作“阐”) [疏]“取ん及亻单”解云:左氏、�梁作“ん阐”字。

    外取”至“以书”解云:宣元年“六月,齐人取济西田”之下,传云“外取邑不书,此何以书”注云“据曹取之不书”然则此传云“外取邑不书,此何以书”者,亦据曹取济西田不书,但从彼省文,是以不复注解。

    注“据上”至“之文”解云:谓此上经无鲁与齐战伐之文,计无所谢,无事而赂,故难之。

     为以邾娄子益来也。

    (邾娄,齐与国,畏为齐所怒而赂之,耻甚,故讳使若齐自取。

    为以,于伪反。

    ) [疏]“为以”至“来也”解云:正为七年“以邾娄子益来”是以赂齐二邑也。

    注“邾娄齐与国”解云:正以鲁获邾娄之君而赂二邑,若非齐之与国,理不应赂,云云之说,备于宣元年疏。

     归邾娄子益于邾娄。

    (获归不书,此书者,善鲁能悔过归之,嫌解邾娄子益无罪,书故复名之。

    复,扶又反。

    ) [疏]注“获归”至“归之”解云:正以僖十五年秦获晋侯,后归不书,故曰获归不书,今此书者,善鲁能悔过归之,故录见之。

    注“嫌解”至“名之”解云:桓十五年传例云“归者,出入无恶”今此言归,是以嫌其无罪也。

    经既书归,作无罪之文,则嫌鲁人解释邾娄子,其罪令除,是以书见,故复名之,见其不善。

    所以书益之名,得见鲁之有罪者,正以上七年以益来之时,传云“内大恶讳”注云“故名以起之”然则初书名,起见鲁罪,则今知复名者,其不善明矣。

     秋,七月。

     冬,十有二月,癸亥,杞伯过卒。

    (过,古禾反。

    )齐人归ん及亻单。

    (书者,善鲁能悔过,归邾娄子益,所丧之邑,不求自得,故不言来,使若不从齐来,与归我济西田同文。

    丧,自浪反。

    ) [疏]注“书者”至“同文”解云:言所丧之邑,不求自得者,正以言归也。

    何者?归者,自与之故也,若求乃得之者,当言取,即僖三十一年“春,取济西田”成二年秋“取汶阳之田”之属是也。

    故不言来,使若不从齐来者,谓若此邑元不入齐,但以此来欲叛于鲁,齐人取而归之然。

    言与归我济西田邑同文者,即宣十年春“齐人归我济西田”传云“齐已取之矣,其言我何?言我者,未绝于我也。

    曷为未绝于我?齐已言取之矣,其实未之齐也”注云“不言来者,明不从齐来,不当坐取邑”是也。

    然则彼以未之齐,故不言来,今此使若不从齐来,是以谓之同文矣。

    然则彼言我者,以其未绝于我,此不言我者,正以ん、亻单实绝于我故也。

    济西田未绝,齐人不当坐取邑;ん、亻单实绝,齐人当坐取邑明矣。

    然则我与不,即是不同,而言同文者,正谓皆不言来以为同文,何妨言我与不仍为异乎? 九年,春,王二月,葬杞僖公。

     宋皇瑗帅师,取郑师于雍丘。

    其言取之何?(据诈战言败也。

    雍,于用反。

    ) [疏]注“据诈战言败也”解云:即庄十年秋“荆败蔡师于莘”昭二十三年秋“吴败顿、胡、沈、蔡、陈、许之师于鸡父”传云“此偏战也,曷为以诈战之辞言之,不与夷狄之主中国也”是也。

     易也。

    其易奈何?诈之也。

    (诈谓陷阱奇伏之类。

    兵者,为征不义,不为苟胜而已。

    十三年诈反不月,知此不蒙上月,疾略之尔。

    易也,以豉反,下同。

    阱,才性反。

    为征,于伪反。

    ) [疏]注“诈谓”至“之类”解云:何氏盖取礼记中庸云“人皆曰予知,驱而纳诸扌�掐阱之中而莫之知辟也”;又言奇伏者,奇兵伏兵之谓也。

    注“兵者”至“之尔”解云:下十三年“春,郑轩达帅师取宋师于�”传云“其言取之何?易也。

    其易奈何?诈反也”;注云“前宋行诈取郑师,今郑复行诈取之,苟相报偿,不以君子正道,故传言诈反。

    反,犹报也”然则兵之设也,为欲征不义,岂欲苟胜而为诈,故知春秋疾而略之,皆不书月矣,何者?春秋之义,偏战者日,诈战者月,所以然者,正疾其行诈,略之故也。

    今此二经,乃设陷阱奇伏,又为诈之甚者,是以春秋复深略之。

     夏,楚人伐陈。

     秋,宋公伐郑。

     冬,十月。

     十年,春,王二月,邾娄子益来奔。

    (月者,鲁前获而归之,今来奔,明当尤加礼厚遇之。

    ) [疏]注“月者”至“遇之”解云:正以上六年“夏,齐国夏高张来奔”襄二十八年“冬,齐庆封来奔”之属,则知来奔鲁者例合书时,今此书月,故如此解。

    文十二年“春,正正月,盛伯来奔”注云“月者,前为鲁所灭,今来见归,尤当如意厚遇之”也者,义亦通于此。

    以此言之,则知昭二十三年“秋,七月,莒子庚舆来奔”月者,为下“戊辰,吴败顿、胡、沈、蔡、陈、许之师”书,莒子之奔虽在月下,不蒙月。

    何氏所以不注之者,正以隐元年冬十二月“祭伯来奔”之下,注云“月者,为下卒也,出奔例时也”然则上已有注,故至庚舆之下,省文从可知。

     公会吴伐齐。

     三月,戊戌,齐侯阳生卒。

     夏,宋人伐郑。

    晋赵鞅帅师侵齐。

     五月,公至自伐齐。

     葬齐悼公。

     卫公孟�区自齐归于卫。

     薛伯寅卒。

    (卒、葬略者,与杞伯益姑同。

    伯寅,二传作“伯夷”同音以尼反。

    ) [疏]注“卒葬”至“姑同”解云:正以所见之世,详录小国,卒日葬月,是其常文,即上四年“秋,八月,甲寅,滕子结卒”;冬,十二月“葬滕昭公”是也,今乃卒月葬时,故解矣。

    言与杞伯益姑同者,即昭六年“春,王正月,杞伯益姑卒”注云“不日者,行微弱,故略之。

    上城杞已贬,复卒略之者,入所见世,责小国详,始录内行也。

    诸侯内行小夫不可胜书,故于终略责之,见其义”然则今比略之者,亦为内行小失,故曰与杞伯益姑同。

     秋,葬薛惠公。

     冬,楚公子结帅师伐陈,吴救陈。

    (救中国不进者,陈,吴与国,救陈欲以备中国,故不进。

    ) [疏]注“救中”至“不进”解云:正以僖十八年夏“狄救齐”;“冬,邢人、狄人伐卫”注云“狄称人者,善救齐,虽拒义兵,犹有忧中国之心,故进之。

    不于救时进之者,辟襄公,不使义兵壅塞也”定四年冬“蔡侯以吴子及楚人战于柏举”传云“吴何以称子,夷狄也,而忧中国”注云“言子起忧中国。

    然则夷狄之人,能忧中国也皆进之”今此称国不进者,正以救陈欲以备中国,故不进也。

    知陈是吴之与国者,正以吴人救之故也。

    必知欲以备中国者,非直见其不进,亦以陈于诸夏之时,乃是吴之属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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