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
今舍僭从礼,故曰复古,是以隐五年注云“方伯二师”是也。
注“善复古也”解云:言舍僭从礼,正是常事,而书之者,正以当时皆僭,独自能抑从礼,善其复古,是以书之,故云善复古也。
然则曷为不言三卿?(据上言作三军,等问不言军云卿者,上师解言三卿,因以为难。
为难,乃旦反,下同。
)
[疏]注“据上言作三军”解云:弟子之意,见上文襄十一年时,云道作三军,今日舍之,应言舍三军,而言舍中军,与上文异,故难之。
注“等问”至“为难”解云:襄十一年传云“三军者何?三卿也”然则今于此问,何故不云曷为不言舍三军,而言卿者?正以上文襄十一年时,师解以为“三军者何?三卿也”是以弟子因而难之,云曷为不言舍三卿。
五亦有中,三亦有中。
(此乃解上作三军时意,作时益中军,不可言中军者,吾亦有中,三亦有中,不知何中也。
今此据上作三军,不言中云三,则益三之中,舍三之中,皆可知也。
弟子本据上言作三,难下中不言三也。
如师解言本益中,故下言舍中,为其将复据下中难上不言中,故解上以解下,如此,则下不言三亦可知也。
不言卿者,欲同上下文以相起。
传不足以解之者,以上解下,文当同亦可知。
月者,善录之。
为,于伪反。
复,扶又反。
)
[疏]“五亦”至“有中”解云:襄十一年时益司马之职,更令将军,正是作中,而不言作中军者,正以五亦有中,三亦有中。
若言作中军,嫌是五之中,故变言作三军。
若欲实而言之,正是作中军,故至舍时云道中军矣。
注“此乃”至“三也” 解云:上谓襄十一年时也。
云作时益中军者,谓于司马之下置中卿,令助司马将军,添前二军为三军,故曰作时益中军也。
云今此据上作三军,不言中云三者,今此公羊子,据上作三军时不言中之意,故言五亦有中,三亦有中也。
如此则上益三之中,下舍三之中,皆可知矣,何者?上言作三军,下言舍中军,则非五之中亦明矣。
云弟子本据上言作三,难下中不言三也者,即此传云“然则曷为不言舍三卿”是也。
注“如师”至“可知也”解云:如诂为若。
若公羊答之云本益三之中,故言舍中,即恐弟子难之云今舍时言中军,作时曷为不言作中军?若其如此,即是守文不察,疑惑门人,非师训之道,故公羊子解上以解下,何者?解上作时实是中军,但有嫌疑,不得言中,遂变言三军,即是解此下文舍中军不得言三之意,故云解上以解下。
如此言之,即下文不言三军昭然可解,故云亦可知。
云不言卿者,欲同上下文以相起者,正实而言之,正是舍去司马之职,中卿之官。
何以不言舍中卿,而言舍中军者,正以襄十一年时云“作三军”故欲同其文,相起为一物。
注“传不”至“录之”解云:传若足解之,宜云前此作三军之时不言中者,五亦有中,三亦有中。
此舍三军不言三者,正以前三非正称,故舍时不得言三。
今此传文少,故言传不足解之也。
欲以上解下者,以作时文在上,故传特解之。
上文既解讫,下文不言三之意当同上义亦可知。
云月者,善录之者,谓善其复古而详录之也。
楚杀其大夫屈申。
公如晋。
夏,莒牟夷以牟娄及防兹来奔。
莒牟夷者何?莒大夫也。
莒无大夫,此何以书?重地也。
其言及防兹来奔何?(据漆闾丘不言及,高张言及。
)
[疏]“莒牟夷者何”解云:欲言莒君,经不言子;欲言大夫,莒无大夫,故执不知问。
注“据漆”至“言及”解云:言漆闾丘不言及者,即襄二十一年春“邾娄庶其以漆闾丘来奔”是也。
高张言及者,即哀六年“夏,齐国夏及高张来奔”是也。
正以地邑无及文,上下大夫乃言及,与此防兹之义违,故难之,何者?人之尊卑,自有差等,故可以言及;地邑无尊卑之义,恐其不得言及也。
不以私邑累公邑也。
(公邑,君邑也。
私邑,臣邑也。
累,次也。
义不可使臣邑与君邑相次序,故言及以绝之)。
秋,七月,公至自晋。
戊辰,叔弓帅师败莒师于�泉。
�泉者何?直泉也。
直泉者何?涌泉也。
(盖战而涌为异也。
不传异者,外异不书。
此象公在晋,臣下专为莒叛臣地以兴兵战斗,百姓悲怨叹息,气逆之所致,故因以著战处,欲明天之与人相报应之义。
�泉,扶粉反。
�泉,踊泉也,左氏作“�泉”�梁作“贲泉”处,昌虑反。
应,应对之应。
)
[疏]“于�泉”解云:左氏作“�”字,�梁作“贲泉”字。
“�泉者何”解云:欲言地名,以泉名之;欲言是水,战于其处,故执不知问。
“直泉也”解云:谓此泉直上而出。
“直泉者何”解云:欲言涌地,不应言直;欲言土地,仍谓之泉,故执不知问。
注“盖战”至“而涌为异也”解云:似�洛斗之事也。
注“不传”至“战斗”解云:春秋之义,外异不书,即襄十九年不书氵郭移之属是。
今此�泉为异,故不录。
经既不录,传无由发之;经若书之,传宜云何以书?为天下记异,似若僖十四年“沙鹿崩”之传矣。
云此象公在晋云云者,公在晋者,即上春“公如晋”是也。
臣下专受莒叛臣地者,即经书“夏,莒牟夷”以下云云“来奔”在“秋,七月,公至自晋”之上是也。
以兴兵战斗者,即此战败于�泉是。
正以败者,内战之文故也。
注“百姓”至“所致”解云:上注云“外异”今此云鲁人悲怨致之者,正以�泉在莒鲁界上,二国结怨,方战于此,应而为异,何以不然?注“故因”至“之义”解云:疏具僖三年。
秦伯卒。
何以不名?(据诸侯名。
)秦者,夷也。
匿嫡之名也。
(嫡子生,不以名令于四竟,择勇猛者而立之。
嫡之,丁历反,注及下同。
)
[疏]注“嫡子”至“立之”解云:即内则云“夫告宰名,宰辩告诸男名,书曰某年某月某日某生,而藏之。
宰告闾史,书为二;其一藏诸闾府;其一献诸州史,州史献诸州伯,州伯命藏诸州府”是其以名令于四竟之义也。
其择勇猛者而立之者,正以夷狄之人,不尚文德故也。
其名何?(据秦伯婴、稻名。
)
[疏]注“据秦伯婴、稻名”解云:文十八年春“秦伯�卒”;宣四年春“秦伯稻卒”是也。
然则文十八年经作“�”字,今此作“婴”字者,误也。
宁知非彼误者,正以文十八年“秦伯�卒”之下,贾氏云“�梁传云秦伯偃”不道公羊曰“婴”知公羊与左氏同,皆作“�”字矣。
注“独婴、稻以嫡得立之”者“婴”字亦误,宜为“�”字矣。
嫡得之也。
(独婴、稻以嫡得立之。
)
冬,楚子、蔡侯、陈侯、许男、顿子、沈子、徐人、越人伐吴。
(吴未服庆封之罪故也。
越称人者,俱助义兵,意进于淮夷,故加人以进之。
义兵不月者,进越为义兵明,故省文。
)
[疏]注“越称”至“省文”解云:即上四年“秋,七月,楚子、蔡侯、陈侯、许男、顿子、胡子、沈子、淮夷伐吴”彼注云“月者,善义兵”然则上文淮夷唯助义兵,其意不进,故不称淮人。
今称人,故以进解之。
云义兵不月者,进越为义兵明,故省文者,正以侵伐例时,义兵则详录,故上四年“秋,七月,楚子”以下“伐吴”注云“月者,善录义兵”是也。
今此亦为义兵而不书月,故如此解。
六年,春,王正月,杞伯益姑卒。
(不日者,行微弱,故略之。
上城杞已贬,复卒略之者,入所见世,责小国详,始录内行也。
诸侯内行小失,不可胜书,故于终略责之,见其义。
复,扶又反。
内行,下孟反,下同。
胜,音升。
见其,贤遍反。
)
[疏]注“不日”至“略之”解云:正以襄二十三年春“三月,己巳,杞伯モ卒”彼已书日,今而书月,故解之。
注“上城”至“其义”解云:上城已贬者,谓襄二十九年“夏,仲孙羯会晋荀盈、齐高止、宋华定”以下“城杞”“杞子来盟”注云“贬称子者,微弱不能自城,危社稷宗庙当坐”是也。
律云“一人有数罪,则以重者坐之。
然则亦不再加,而卒复略之者,正以此是入所见之世,责小国详,始录其内行故也。
诸侯内行小失,宁可备书,但当卒时略之而已。
言不可胜书者,言小行非一,不可胜负,不可具书,犹如序云“不可胜记”之类也。
何氏必此解者,正以往前经传,不见杞伯之恶而经略之,知内行有失也。
葬秦景公。
夏,季孙宿如晋。
葬杞文公。
宋华合比出奔卫。
(比,如字,又毗志反。
)
秋,九月,大雩。
(先是季孙宿如晋,是后叔弓与公比如楚,有豫赋之烦也。
赋敛,力验反,或无此字。
)
[疏]注“先是”至“之烦也”解云:文当如是。
言先是季孙宿如晋,即上文“夏,季孙宿如晋”是也。
言是后叔弓与公比如楚者,即下文“冬,叔弓如楚”七年“三月,公如楚”故谓之比也。
二年事皆在后,故云有豫赋之烦也。
亦有一本云“叔弓如齐”者,误。
楚�颇帅师伐吴。
[疏]“楚�颇”解云:左氏、�梁作“�罢”字。
冬,叔弓如楚。
齐侯伐北燕。
七年,春,王正月,暨齐平。
(书者,善录内也。
不出主名者,君相与平,国中皆安,故以举国体言之。
月者,剌内暨暨也。
时鲁方结婚于吴,外慕强楚,故不汲汲于齐。
暨,其器反。
)
[疏]注“书者,善录内也”解云:正以平为善事,今而书之,故云善录内也。
注“月者”至“暨也”解云:正以定十一年“冬,及郑平”则知例书时也。
今此书月,故如此解也。
隐元年传云“及,犹汲汲;暨犹暨暨也。
及,我欲之;暨,不得已”然则暨暨是不获已,然后为之,平是善事而不汲汲,故书月以刺之,故云月者刺内暨暨矣。
注“时鲁”至“于齐”解云:下十年冬注云“去冬者,盖昭公娶吴孟子之年,故贬之”然则十年不书冬者,是其方结缗于吴之事。
其外慕强楚者,即上文“叔弓如楚”下文“公如楚”之属是也。
正以文不言及,故云不汲汲于齐矣。
三月,公如楚。
叔孙舍如齐莅盟。
(叔孙舍,二传作“�”)。
夏,四月,甲辰,朔,日有食之。
(是后楚灭陈蔡,楚弑君虔于乾�。
)
[疏]注“是后楚灭陈蔡”解云:即八年“冬,十月,壬午,楚师灭陈”是也,及下十一年“十有一月,丁酉,楚师灭蔡”是也。
云楚弑其君于乾�者,即下十三年“夏,四月,楚公子比自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