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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回 木兰三上陈情表 太宗建庙旌贤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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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岳山中,以昭后世,永垂不朽。

     再说张昌宗行至六七里到了驿旅河,将盒儿打开,取心向水中漂洗。

    心中之血,滴出如丝,顺水流百余丈不断(今木兰山有洗血河,山右有木兰潭)。

    张昌宗每日早晚,对盒焚香再拜,方上马而行。

    到了长安,捧表献盒于天子。

    将木兰之事,细细奏明。

    太宗闻奏,发立汗下。

    启表细观,内云: 臣儿木兰,闻至孝之子,不忍忤亲之心,宁敢犯其色乎?至忠之臣,不忍视君之过,宁敢长其恶乎?然至孝而见疑,申生受骊姬之谤;至忠而获罪,周公歌鸱鸮之诗。

    说者谓天实为之,以成二子之忠孝,臣窃以为不然。

    盖申生之罪,可以死可以不死,周公之谤,可以辨可以不辨。

    迩者镇北侯伍登叛义仪诛,使伍登而果有是心也,肆其尸于市可也,奈何陛下旋杀之而封之?岂恶其生而爱其死欤?使伍登而无是心也,陛下虽荣其墓宅,未足以慰伍登之魂焉。

    臣则曰天实为之,以报伍登之隐微。

    盖伍登有可杀之理,而无可杀之罪;陛下有杀伍登之权,而无杀伍登之实案也。

    孟子曰:善战者服上刑。

    是善杀人者,人终杀之。

    然则伍登之死也,理有当然,事有必至者也。

    臣儿不幸亦善战,故臣之死,亦必如伍登之死也。

    嗟乎,伍登见疑于君上,在己已为非忠,复彰君之过失,于理尤为非顺。

    臣拊心自忆:向也服干戈而履异域,女道既已有乖;今也诣阙廷而受极刑,闺范殊为不雅。

    不若向赤日而矢赤心,傍亲茔而守亲训。

    方寸之物,对君上可以无惭;七尺之躯,依父母犹能无愧。

    昔日之爵禄可辞,今朝之白刃可蹈。

    陛下念臣立心忠孝,不能成忠孝之令名;尽性天道,不能获天道之荫庇;持身事父,不能全父母之遗形。

    天实为之。

    莫之致而至,命也,臣死复何恨! 太宗看武昭公主所奏,言言天理,字字良心,真性相感,自然泪下,哀痛不已。

    再将盒儿揭开,金光射目,一颗舍利子,赤若丹砂,光似明珠。

    即命杜如晦、王珪持原盒赍回西陵合葬,谥武昭公主为贞德公主,题其坊曰:“忠孝勇烈”。

    又命崇其墓,须高百尺,周五百步。

    又诏地方官春秋隆以祭曲,封其弟金兰袭受侯爵。

    后来武则天在位,录封太宗所杀伍氏之后,差人掘李淳风之墓,不见其尸。

    荣封木兰朱氏之后,又赐号昭烈后,又赐金书。

    对联云: 人夸烈女心如石,我爱将军勇过男。

     后来公主在木兰山,屡屡显圣,不可具述,至今香火不绝。

    后人有诗叹曰: 至孝由天性,知微勇即生。

     当时传盛事,后代仰忠贞。

     望月形初见,三秋气共清。

     山与人俱永,亘古挹芳名。

     又有诗赞曰: 木兰耸翠两峰青,降落真灵作女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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