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戎蛮子”也。
注“则晋”至“名归”解云:即僖二十八年“三月,丙午,晋侯入曹,执曹伯畀宋人”彼则曹伯不言名,畀宋人不言归,与此异,故执不知问。
注“欲言”至“当书”解云:欲言赤是楚之微者,自归于楚,非戎子之名,则微者之例,不当书见,故以不知问之。
戎曼子之名也。
其言归于楚何?(据执曹伯畀宋人,不言归于宋。
)子北宫子曰:“辟伯晋而京师楚也”(此解名此言归意也。
前此楚比灭顿、胡,诸侯由是畏其威,从而围蔡,蔡迁于州来,遂张中国,京师自置,晋人执戎曼子,不归天子而归于楚,而不名而言归于楚,则与伯执归京师同文,故辟其文而名之,使若晋非伯执,而赤微者自归于楚。
言归于楚者,起伯晋京师楚。
主书者,恶晋背叛,当诛之。
)
[疏]“辟伯”至“楚也”解云:成十五年春“晋侯执曹伯归于京师”是伯执人归于京师之文。
今戎曼子不言名,直言“晋侯执戎曼子归于楚”即是伯者执人归京师无异,故名戎子以辟之。
言赤归于楚者,似楚之微者自归,不于戎子然,故曰“辟伯晋而京师楚也”注“此解”至“诛之”解云:言赤归于楚之意也。
云前此楚比灭顿、胡者,即定十四年春,楚公子结“帅师灭顿,以顿子lt爿仓gt归”十五年春“楚子灭胡、以胡子豹归”是也。
云从而围蔡者,即上元年春“楚子、陈侯、随侯、许男围蔡”是。
云蔡迁于州来者,在二年冬。
云遂张中国者,犹言自盛大于中国也。
云京师自置者,谓作天子自处置也。
云晋人执戎曼子,不归天子而归于楚者,谓晋人畏其御之势,若京师矣。
云而不名而言归于楚,则与伯执归京师同文者,若言执戎曼子归于楚,则与成十五年“晋侯执曹伯归于京师”同文。
云故辟其文而名之者,为辟伯执归京师之文,而名戎曼子也。
云使若晋非伯执者,僖四年传云“称侯而执者,伯讨也;称人而执者,非伯讨也”今此经云“晋人执戎曼子”故云使若晋非伯执也。
云而赤微者自归于楚者,若似楚之微者名赤,自归于楚然,犹庄二十四年冬“赤归于曹”之类。
云言归于楚者,起伯晋京师楚者,正以僖二十八年,晋侯“执曹伯以畀宋人”然则诸侯自相执不言归,公言归者,欲起晋人以楚为京师故也。
云主书者,恶晋背叛,当诛之者,言主书此事者,正欲恶晋以楚为京师,背叛天子,当命诛绝也。
若然,楚人是时京师自置,宁知不恶之者,正以宣十八年秋七月“甲戌,楚子旅卒”传云“何以不书葬?吴、楚之君不书葬,辟其号也”然则吴、楚僭号非一朝一夕,已不书葬,一讥而已,自馀京师自置之事,理应不讥,故以此。
城西郛。
(郛,芳夫反。
)
六月,辛丑,蒲社灾。
蒲社者何?(据鼓用牲于社,不言蒲。
蒲社,左氏作“亳社”)
[疏]“蒲社者何”解云:正以社为积土,非火烧之物,而反书灾,故执不知问。
亡国之社也。
(蒲社者,先世之亡国,在鲁竟。
)
[疏]注“蒲社”至“鲁竟”解云:公羊解以为蒲者,古国之名,天子灭之,以封伯禽,取其社以戒诸侯,使事上。
今灾之者,若曰王教绝云尔。
左氏、�梁以为亳社者,殷社也,武王灭殷,遂取其社赐诸侯,以为有国之戒。
然则传说不同,不可为难。
案今�梁经传皆作“亳”社,范氏云“殷都于亳,武王克纣,而班列其社于诸侯,以为亡国之戒”;而贾氏云“公羊曰薄社也者,盖所见异”
社者,封也。
(封土为社。
)其言灾何?(据封土非火所能烧。
)亡国之社盖扌�之,扌�其上而柴其下。
(故火得烧之。
扌�柴之者,绝不得使通天地四方,以为有国者戒。
扌�,意冉反。
)
[疏]“亡国”至“其下”解云:公羊子不受于师,故言盖也。
注“扌�柴”至“四方”解云:即郊特牲云“天子之大社,必受霜露风雨,以达天地之气也,是故丧国之社屋之,不受天阳也。
薄社北牖使阴明也”是也。
然礼记作“薄社”何氏所见与郑氏异。
云以为有国者戒者,言若不事上,当如此。
蒲社灾,何以书?记灾也。
(戒社者,先王所以威示教戒诸侯,使事上也。
灾者,象诸侯背天子,是后宋事疆吴,齐、晋前驱,滕,薛侠毂,鲁、卫骖乘,故天去戒社,若曰王教灭绝云尔。
背,音佩。
侠毂,古洽反;下古木反,十三年同。
乘,绳证反,十三年同。
去,起吕反。
)
[疏]“蒲社灾何以书”解云:不直言何以书者,嫌覆问柴其下何以书,故复举句而问之。
注“是后”至“骖乘”解云:春秋说文,谓下十三年黄池之会时也。
秋,八月,甲寅,滕子结卒。
冬,十有二月,葬蔡昭公。
(贼已讨,故书葬也。
不书讨贼者,明诸侯得专讨士以下也。
)
[疏]注“贼已讨,故书葬也”解云:此蔡昭公即上“盗杀蔡侯申”者是;隐十一年传云“弑则何以不书葬?春秋君弑贼不讨,不书葬以为无臣子也”然则今此蔡侯亦弑而书其葬,故知贼已讨也。
注“不书”至“以下也”解云:孟子曰:“诸侯不得专杀大夫。
”是以春秋之内,杀大夫不问有罪无罪,皆书而讥之。
若杀微者,例所不录,今蔡侯之贼乃微者,嗣子杀之,故不书见,故云明诸侯得专讨士以下也。
考诸正本,何氏之注尽于此,若更有注者,衍字矣。
葬滕顷公。
(顷,音倾。
)
五年,春,城比。
(比,本又作“芘”亦作“庇”同音毗。
左氏作“毗”)
夏,齐侯伐宋。
晋赵鞅帅师伐卫。
秋,九月,癸酉,齐侯处臼卒。
冬,叔还如齐。
闰月,葬齐景公。
闰不书,此何以书?(据楚子昭卒不书闰。
)
[疏]注“据楚”至“书闰”解云:即襄二十八年冬十二月“甲寅,天王崩。
乙未,楚子昭卒”是也,彼注云“乙未甲寅,相去四十二日,盖闰月也”然则相去四十二日,明其不得同在二月,故以闰月言之。
丧以闰数也。
(谓丧服大功以下诸丧,当以闰月为数。
闰数,所主反,下及外“月数”、“闰数”同。
)
[疏]“丧以闰数也”解云:此丧谓丧服也,谓为之服大功以下丧服者,皆以闰数之。
此数读如“加我数年”之数,非头数之数也。
注“谓丧服”至“为数”解云:此数乃为头数之数,谓九月、五月、三月之丧,既是数月之物,故得数闰以充之,是以葬亦书闰矣,何者?葬亦数月之物故也。
丧曷为以闰数?(据卒不书闰。
)
[疏]“丧曷为以闰数”解云:此丧亦丧服大功以下者。
丧数略也。
(略犹杀也。
以月数,恩杀,故并闰数。
)
[疏]注“略犹”至“闰数”解云:此数亦如“加我以数年”之数也。
言大功以下之丧,所以得数闰月者,正以恩杀故也。
郑志:赵商问曰:经曰:“闰月不告朔,犹朝于庙。
�梁传云‘闰月,附月之馀日,丧事不数’。
又哀五年‘闰月,葬齐景公’,公羊传云‘闰月不书,此何以书?丧以闰数,丧数略也’,此二传义反,于礼断之何就?”答曰:“居丧之礼,以月数者,数闰;以年数者,虽有闰无与于数也。
”然则郑氏之意,以为彼云丧事不数者,谓期与三年也。
此云丧以闰数者,谓大功以下也。
若�梁之意,以为大功以下及葬,皆不数闰,云云之说,在襄二十八年。
六年,春,城邾娄葭。
(城者,取之也。
不言取者,鲁数围取邾娄邑,邾娄未曾加非于鲁,而侮夺之不知足,有夷狄之行,故讳之,明恶甚。
邾娄葭,音加,又音遐,左氏作“邾瑕”数,所角反。
曾,才能反。
行,下孟反。
)
[疏]注“城者”至“恶甚”解云:正以襄二年“遂城虎牢”传云“虎牢者何?郑之邑也。
其言城之何?取之也”今言“城邾娄葭”文与彼同,故知取之。
云不言取之者,鲁数围取邾娄邑者,即上三年冬“叔孙州仇、仲孙何忌帅师围邾娄”又上二年春“伐邾娄,取氵郭东田及沂西田”之属是也。
先言围者,便文故也。
云有夷狄行者,正以贪而无亲故也。
晋赵鞅帅师伐鲜虞。
吴伐陈。
夏,齐国夏及高张来奔。
叔还会吴于相。
(相,庄加反。
)
秋,七月,庚寅楚子轸卒。
齐阳生入于齐。
齐陈乞弑其君舍。
弑而立者,不以当国之辞言之,此其以当国之辞言之何?(据齐公子商人弑其君舍而立,氏公子。
君舍,二传作“荼”音舒。
)
[疏]注“据齐”至“公子”解云:即文十四年秋“齐公子商人弑其君舍”是也。
为谖也。
此其为谖奈何?(问其义。
谖,况元反。
)景公谓陈乞曰:“吾欲立舍,何如?”陈乞曰:“所乐乎为君者,欲立之则立之,不欲立则不立,(贵自专也。
)
[疏]“所乐”至“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