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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公卷二十五起元年尽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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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者,善诸侯能翕然俱有疾楚之心,会同最盛,故褒与信辞。

    浩油,户老反,又古老反;下音由,一音羊又反,二传作“皋鼬”数,所主反。

    楚复,扶又反,下“而复”、“复讨”同。

    翕,许及反。

    ) [疏]注“再言”至“录之”解云:正以僖五年夏“公及齐侯”以下“会王世子于首戴”“秋,八月,诸侯盟于首戴”;九年“夏,公会宰周公”以下“于葵丘”“九月,戊辰,诸侯盟于葵丘”之属,皆不再言公。

    今此再言公,故于此解之。

    言昭公数如晋,不见答者,即昭十二年夏,”公如晋,至河乃复”;十三年冬“公如晋,至河乃复”;十五年“冬,公如晋”;十六年“夏,公至自晋”;二十一年冬“公如晋,至河乃复”;二十三年“公如晋,至河,公有疾乃复”之属,是数如晋之文也。

    竟不见晋人来聘之经,故云不见答也。

    卒为季氏所逐者,即二十五年“九月,已亥,公孙于齐”是也。

    宁知再言公为喜录之者,正以文承祥录义兵之下而再言公,故知其喜,似若僖四年夏“楚屈完来盟于师,盟于召陵”传云“曷为再言盟?喜服楚也”之类,注云“孔子曰‘书之重,辞之复,呜呼!不可不察,其中必有美者焉’”义亦通于此。

     杞伯戊卒于会。

    (不日,与盟同日。

    戊,音茂,又音恤,二传作“成”) [疏]注“不日,与盟同日”解云:考诸古本,日亦有作“月”者,若作“日”字,宜云所见之世,小国之卒例合书日,即上言“三月,辛卯,邾娄子穿卒”之属是也。

    今不日者,正以与盟同日,文不可施故也,何者?若言五月甲子,公及诸侯盟于浩油,杞伯戊卒于会,则嫌上会非信辞;若言五月公及诸侯盟于浩油,甲子杞伯戊卒于会,则嫌与盟别日,是以进退不得日也。

    若作“月”字,宜云所见之世,则例书日,若有内行失,亦但月之,即昭六年“春,王正月,杞伯益姑卒”何氏云“不日者,行微弱,故略之,”“入所见之世,责小国详,始录内行也。

    诸侯内行小失,不可胜书,故于终略责之,见其义”是也。

    然则今杞伯亦有内小失,宜合书月而不书月,正以与盟同月故也。

     六月,葬陈惠公。

     许迁于容城。

     秋,七月,公至自会。

    (月者,为下“刘卷卒”月者,重录恩。

    卷,音权。

    ) [疏]注“月者”至“卷卒”解云:正以春秋之义,致公例时,则桓二年“冬,公至自唐”之属是也。

    若其有危,乃合书月,即下八年“三月,公至自侵齐”之属是也。

    今此上会有义兵之录,上盟有信辞之美,又再言公为喜文,则知公于时无危明矣。

    既无危事而有七月,故知其月为下事尔。

    若然,案桓公十六年“秋,七月,公至自伐郑”何氏云“致者,善桓公能疾恶同类,比与诸侯行义伐郑。

    致例时,此月者,善其比与善行义,故以致复加月也”似月为善者,正以桓是篡贼,动作有危,而能疾篡脱危而至,故致之。

    何氏彼注必言此者,欲对桓元年垂会之注云“不致之者,为下去王,�足以起无王未足以见无王罪之深浅,故复夺臣子辞,成诛文也”以此言之,则桓十六年注云“以致复加月”仍是危文,但善其比与义,故能脱危而至,与此仍不妨矣。

    注“月者,重录恩”解云:大夫之卒,宜又降于微国之君,但合书时而巳,而书月者,正以新奉王命,主会于召陵,于鲁有恩,故重而录之,故云月者,重录恩也。

     刘卷卒。

    刘卷者何?天子之大夫也。

    外大夫不卒,此何以卒?我主之也。

    (刘卷,即上会刘子。

    我主之者,因上王鲁文王之,张义也。

    卒者,明主会者,当有恩礼也。

    言刘卷者,主起以大夫卒之,屈于天子也。

    不日者,此尹氏以天子丧为主重也,此卷主会轻,故不日。

    ) [疏]“刘卷者何”解云:欲言诸侯,未有刘国;欲言大夫,大夫不卒,故执不知问。

    注“刘卷”至“义也”解云:正以召陵之经,刘子为首,今而书卒,故知一人也。

    若不然,大夫之卒,例则不书,刘卷何事独得录见也。

    今而录见,明有恩于鲁,传曰:“我主之”亦其一隅矣。

    刘子者,天子之大夫,奉天子之命,致诸侯于召陵,召陵之经序之于上,此言主之,主会明矣。

    此传宜云外大夫不卒,此何以卒?主我也。

    而云我主之者,正以春秋王鲁,因鲁之文,故言我主之,不言主我也。

    言张义者,欲张鲁君为王之义。

    注“卒者”至“礼也”解云:若主会有恩礼者,即违例书卒,案僖九年“公会宰周公”成十六年、十七年之时,数有公会单子、尹子之文,而皆不卒。

    言卒等有恩,当论远近,盖在主会之年卒者,恩而录之。

    若期外者,当从恩杀略之,是以尹子、单子之徒不见卒文。

    若奔丧主我使来会葬之属,其恩差重,三年之外方始略之,即隐三年“夏,四月,辛卯,尹氏卒”传云“外大夫不卒,此何以卒?天王崩,为诸侯之主也”彼注云“时天王崩,鲁隐往奔丧,尹氏主傧赞诸侯,与隐交接而卒,恩隆于王者,则加礼录之”“明当有恩礼”;又文三年“夏,五月,王子虎卒”傅云“外大夫不卒,此何以卒?新使乎我也”彼注云“王子虎,即叔服也,新为王者使来会葬,在葬后三年中卒,君子恩隆于亲亲,则加报之,故卒,明当有恩礼也”是。

    注“言刘”至“天子”解云:襄十五年“刘夏”之下,传云“刘夏者何?天子之大夫也。

    刘者何?邑也。

    其称刘何?以邑氏也”彼注云“诸侯入为天子大夫,不得氏国称本爵,故以所受采邑氏称子”“不称刘子而名者,礼,逆王后当使三公,故贬去大夫,明非礼也”然则今此刘卷,乃是圻外诸侯,入为天子大夫,所以不言刘子卷卒,从诸侯之例,而言刘卷,其但字者,正欲起大夫卒之,屈于天子故也。

    注“不日”至“不日”解云:文三年“王子虎”之下,何氏云“尹氏卒日,此不日者,在期外也”然则尹氏之主诸侯,由其在期内,故日之。

    今此刘卷之主诸侯,亦在期内而不日者,正以尹氏之主诸侯,乃是天王崩,傧赞隐公,其恩重矣。

    刘卷之主诸侯,乃在召陵之会,故不书日,见其轻矣,知云不日者,比尹氏以天子丧为主重也。

    言刘卷卒所以不书日者,若比尹氏之时,尹氏以天子丧为主重,故书日,刘卷但为会主,其恩轻,故不日矣。

     葬杞悼公。

     楚人围蔡。

    (囊瓦称人者,楚为无道,拘蔡昭公数年,而复怒蔡归有言伐之,故贬,明罪重于围。

    ) [疏]注“囊瓦”至“于围”解云:正以下传云“为是兴师,使囊瓦将而伐蔡”故知此文楚人者,是囊瓦矣。

    言拘蔡昭公数年,而复怒蔡归有言伐之者,皆下传文。

    云故贬,明罪重于围者,谓由是之故贬之称人,明其罪重,异于凡围矣。

    其几常之围,罪不至贬,即哀元年“楚子”以下“围蔡”之属是也。

     晋士鞅、卫孔圄帅师伐鲜虞。

    (圄,鱼吕反,左氏作“圉”“虞”本或作“吴”音虞。

    ) 葬刘文公。

    外大夫不书葬,此何以书?录我主也。

    (其实以主我恩录之,故云尔,举采者,礼,诸侯入为天子大夫,更受采地于京师,天子使大夫为治其国,有功而卒者,当益封其子。

    时刘卷以功益封,故不以故国而以采地书葬起其事,因恩以广义也。

    称公者,明本诸侯也。

    举采,七代反,下“采地”同。

    ) [疏]注“举采”至“侯也”解云:知刘卷本是诸侯者,正以其葬称公故也。

    知天子使大夫为治其国者,正以此人身在王朝,明其本国须有治之者。

    云有功而卒者,当益封其子者,正以父子并得之,故谓之益。

    云不以故国者,经传无文,不知其故国是何。

    云因恩以广义也者,谓因有主会之恩,遂举采称公,以广见其本是诸侯之义也。

    云称公者,明本诸侯也者,正以天子大夫,本无称公之义。

    今言葬刘文公,乃与葬晋文公之属相似故也。

     冬,十有一月,庚午,蔡侯以吴子及楚人战于伯莒,楚师败绩。

    吴何以称子?(据灭徐称国。

    伯莒,左氏作“柏举”) [疏]注“据灭徐称国”解云:即昭三十年冬十二月“吴灭徐。

    徐子章禹奔楚”是也。

     夷狄也,而忧中国。

    (言子,起忧中国,言以明为蔡故也,与桓十四年同。

    ) [疏]注“言以”至“年同”解云:桓十四年冬“宋人以齐人”以下“伐郑”传云“以者何?行其意也”彼注云“以已从人曰行,言四国行宋意也”是也。

     其忧中国奈何?伍子胥父诛乎楚,挟弓而去楚,(挟弓者,怀格意也。

    礼,天子雕弓。

    诸侯彤弓,大夫婴弓,士卢弓。

    挟弓,音协,又子协反。

    雕,下辽反。

    彤,大冬反。

    婴弓,于耕反,见司马法。

    卢,力吴反。

    ) [疏]注“挟弓”至“意也”解云:格,犹拒也。

    言所以挟弓者,谓若君使人追之时,巳即怀拒之意,故曰挟弓者,怀格意也。

    若似今人谓不顺之处为格化之类也。

    或云格,来也,言所以挟弓者,怀欲到来复雠之意。

    注“礼天子”至“卢弓”解云:古礼无文也。

     以干阖庐。

    (不待礼见曰干。

    欲因阖庐以复雠。

    礼见,贤遍反,下“不见”同。

    )阖庐曰:“士之甚,(言其以贤士之甚。

    )勇之甚!”将为之兴师而复雠于楚。

    伍子胥复曰:“诸侯不为匹夫兴师,(必须因事者,其义可得;因公�私,而以匹夫兴师讨诸侯,则不免于乱。

    将为,于伪反,下“不为也”、“不为匹”、“为是”注“为子胥”同。

    )且臣闻之,事君犹事父也。

    亏君之义,复父之雠,臣不为也”于是止。

    蔡昭公朝乎楚,有美裘焉,囊瓦求之,昭公不与,为是拘昭公于南郢,数年然后归之。

    于其归焉,用事乎河,(时北如晋请伐楚,因祭河。

    囊,乃郎反。

    郢,以其反,又以政反。

    ) [疏]“为是拘昭公于南郢”解云:盖以楚于诸夏差而近南,故谓之南郢。

    若宣十二年传云“南郢之与郑,相去数千里”何氏云“南郢,楚都”之类是也。

    注“时北”至“祭河”解云:正以河非楚、蔡之间也。

     曰:“天下诸侯苟有能伐楚者,寡人请为之前列。

    ”楚人闻之,怒。

    (见侵后闻蔡有此言而怒。

    ) [疏]注“见侵”至“而怒”解云:正以上文“楚人围蔡”在侵楚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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