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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公卷二十二起元年尽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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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若议结善事。

    侵羊,二传作“�祥”) [疏]“盟于浸羊”解云:�梁传作“侵祥”字,服氏注引者,直作“详”字、无“侵”字,皆是所见异也。

    注“不日”至“善事”解云:上文五月“夫人归氏薨”君居丧,居丧而与人盟,至十三年秋平丘之会,邾娄子与晋为议,不容公盟而执季孙,理宜书日,见其不信。

    而不书日者,正以身居大丧而不以为忧,是内恶可讳之限,其为信辞,使若此盟方欲议论,结其善事然。

    齐国酌者,贾氏作“酌”字,与此同;服氏及“�梁”皆作“齐国弱”字也。

     秋,季孙隐如会晋韩起、齐国酌、宋华亥、卫北宫佗、郑轩虎、曹人、杞人于屈银。

    (佗,大河反。

    屈银,并如字,二传作“厥�”) [疏]“于屈银”解云:左氏、�梁作“厥�”字。

     九月,已亥,葬我小君齐归。

    齐归者何?昭公之母也。

    (归氏,胡女,襄公嫡夫人。

    嫡,丁历反。

    ) [疏]“齐归者何”解云:欲言夫人,初至不录;欲言其妾,薨葬具书,故执不知问。

    注“归氏”至“夫人”解云:皆史记文。

    而初至不书者,盖为世子时娶之。

    然则沙随之会,襄公始生,而成公之世已娶夫人者,案公羊上下,竟无幼少之文,则何氏不信左氏故也。

     冬,十有一月,丁酉,楚师灭蔡。

    执蔡世子有以归,用之。

    此未逾年之君也,其称世子何?(据陈子也。

    ) [疏]注“据陈子也”解云:即僖二十八年“冬,公会晋侯、齐侯、宋公、蔡侯、郑伯、陈子”以下“于温”是也。

     不君灵公,不成其子也。

    (灵公,即般也。

    不君,不与灵公,坐弑父诛,不得为君也。

    不成其子,不成有得称子继父也。

    上不与楚诱讨,嫌有不当绝,故正之云耳。

    ) [疏]“不君”至“子也”解云:灵公弑父而立,弑父之人,人伦所不容,今而见诛,正是其宜,是以春秋不与灵公为君也,故曰不君灵公也。

    庄三十二年传云“君存称世子,君薨称子某,既葬称子,逾年称公”然则称子者,嗣君之称。

    春秋之义,既不与灵公得为成君,故亦不成其子有得为嗣君,以继其父,故曰不成其子也。

    云灵公坐弑父诛者,即襄三十年“夏,四月,蔡世子般弑其君固”;上四月“楚子虔诱蔡侯般,杀之于申”是也。

    云上不与楚诱讨者,即上传云“曷为绝之?为其诱讨也。

    此讨贼也,虽诱之,则曷为绝之?怀恶而讨不义,故君子不与”是。

     不君灵公,则曷为不成其子?(据恶恶止其身。

    )诛君之子不立。

    (虽不与楚诱讨,其恶坐弑父诛,当以诛君论之,故云尔。

    言执者,时楚�义灭之。

    ) [疏]注“当以”至“云尔”解云:若不君灵公,而以诛君论之,何故上四年申之会,及伐吴之经,上文楚子诱杀之时,皆称其爵者,凡贬剌之例,正可于一事之上,足见其恶而已,宁可文文皆贬,似若庄四年“冬,公及齐人狩于郜”传云“前此者有事矣,后此者有事矣,则曷为独于此讥”“择其重者而讥焉,莫重乎其与雠狩也”“其馀从同”是也。

    注“言执”至“灭之”解云:春秋之义,举灭国以为重,其馀轻者皆从略,是以襄六年注云“不书杀莱君者,举灭国为重”是。

    今并书其执者,正以楚人�义灭之,故见其义也,似若上八年注云“不举灭为重,复书三事言执者,疾谖�义,故列见之”是也。

    楚既�义,执用蔡之世子以灭其国,当先书其馀,似若宣十一年“冬,十月,楚人杀陈夏徵舒”“丁亥,楚子入陈”然。

    今乃先书灭蔡者,起其本怀灭心故也。

    是以八年注云“�义不先书者,本怀灭心”故是也。

     非怒也,无继也。

    (公诛,子当绝。

    ) [疏]“非怒也,无继也”解云:庄四年传云“今纪无罪,此非怒与”何氏云“怒,迁怒。

    齐人语。

    此非怒其先祖,迁之于子孙与”然则齐人谓迁怒为怒也。

    言今不成有为子者,非由恶其父,迁怒其子孙,但由灵公大逆,理无继嗣矣,是以注“父诛,子当绝也”其“非”字有作“悲”字者,误也。

     恶乎用之?用之防也。

    其用之防奈何?盖以筑防也。

    (持其足,以头筑防,恶不以道。

    孔子曰:“人而不仁,疾之已甚,乱也”日者,疾谖灭人。

    恶乎,音乌。

    恶不,乌路反。

    ) [疏]注“日者,疾谖灭人”解云:正以凡灭例月,即庄十年“冬,十月,齐师灭谭”;上四年秋七月“遂灭厉”之属是也。

    今而书日者,疾诈谖故也。

     十有二年,春,齐高偃帅师,纳北燕伯于阳。

    伯于阳者何?(即纳上伯款,非犯父命,不当言于阳。

    又微国,出入不两书,伯不当再出,故断三字问之。

    断,丁管反,又丁乱反。

    ) [疏]注“即纳”至“问之”解云:纳上伯款者,即上三年冬“北燕伯款出奔齐”是也。

    其犯父命而见纳言于邑者,即哀二年夏“晋赵鞅帅师,纳卫世子蒯聩于戚”传云“戚者何?卫之邑也。

    曷为不言入于卫?父有子,子不得有父也”注云“明其父得有子而废之,子不得有父之所有,故夺其国文,正其义也”者是也。

    然则今此“纳北燕伯于阳”若是纳上伯款,即非犯父之命者,正以出奔称伯,不似蒯聩称世子故也,是以何氏于款之上连伯言之,见非犯父之命。

    云又微国,出入不两书者,僖二十五年“秋,楚人围陈,纳顿子于顿”传云“何以不言遂,两之也”注云“顿子出奔不书者,小国例也”是也。

     公子阳生也。

    子曰:“我乃知之矣。

    ”(子谓孔子。

    乃,乃是岁也。

    时孔子年二十三,具知其事,后作春秋,案史记,知“公”误为“伯”“子”误为“于”“阳”在“生”刊灭阙。

    刊,苦于反。

    )在侧者曰:“子苟知之,何以不革?”曰:“如尔所不知何?(如,犹奈也。

    犹曰奈女所不知何?宁可强更之乎?此夫子欲为后人法,不欲令人妄亿错。

    “子绝四:毋意,毋必,毋固,毋我”女,音汝。

    强,其丈反。

    令,力呈反,下“令楚”同。

    亿,于力反。

    错,七故反,或七各反,字或作“措”) [疏]注“如犹”至“亿措”解云:孔子云当是岁时,我已年立,具见其事,奈汝在侧之徒,不见之何?故曰奈汝所不知何也。

    孔子虽知伯于阳者,是公子阳生,但在侧之徒,皆不委曲,若改之,谓已苟出心肺,故曰宁可更之乎。

    庄七年“星�如雨”之下,传云“‘不�春秋’曰‘雨星不及地尺而复’,君子�之曰‘星�如雨’”何氏云“明其状似雨耳,不当言雨星。

    不言尺者,�则为异,不以尺寸录之”然孔子�春秋,大有改之处,而特此文不改之者,欲示后人重其旧事,似刘公即君与为不上礼之类也,故曰夫子欲为后人法,不欲人妄亿措也。

    亿措者,亿谓有所拟度;措者置也,置意于言也。

    不欲令人妄拟度,不欲令人妄置意于言矣。

    若拟度而中之者无伤,即“柴也!其来乎”“由也!其死矣”之类是也;若亿措而妄者,正得学者不思之义也,则“学而不思,则罔”之类是也。

    云子绝四者,备于郑注。

    引之者,欲道无事亿措,乃孔子所绝,是以�春秋,而有其义矣。

     春秋之信史也。

    其序,则齐桓、晋文,(唯齐桓、晋文,会能以德优劣、国大小相次序。

    ) [疏]注“唯齐”至“次序”解云:谓其盛时事也。

    及其衰未亦不醇粹,是以僖十三年咸之会,许男序于曹伯之上,而何氏于僖四年“许男辛臣卒”“葬许穆公”之下,注云“得卒葬于所传闻世者,许大小次曹,故卒少在曹后”者,是咸之会,当桓未年,许在曹上,非其次序之事也。

     其会,则主会者为之也,(非齐桓、晋文,则如主会者为之,虽优劣大小相越,不改更,信史也。

    )其词,则丘有罪焉耳。

    ”(丘,孔子名。

    其贬绝讥剌之辞。

    有所失者,是丘之罪。

    圣人德盛尚谦,故自名尔。

    主书者,恶纳篡也。

    不书所篡出奔者,微国虽未逾年君犹不录。

    不足阳下言于北燕者,史文也北燕本在上,从史文也。

    恶纳,乌路反。

    ) [疏]注“其贬”至“之罪”解云:即春秋说云“孔子作春秋,一万八千字,九月而书成,以授游,夏之徒,游、夏之徒不能改一字”是也。

    云“主书者,恶纳篡也者,正以春秋之义,立、纳、入皆为篡辞,且上有“伯款出奔齐”之文,知今纳,宜是篡人也。

    注“不书”至“不录”解云:正以上三年之末“伯款出奔”遥历十许年,计应有君矣。

    阳生篡之,宜书其出。

    今不书者,微国之君被篡而出走者,皆略而不书之。

    假令非被篡,但是微国,未逾年之君,卒犹不书,况乎被篡出奔,宁不略之乎?何氏所以必将未逾年君约之者,正以所见之世,微国成君之出,例皆录之故也,即伯款之徒是也。

    注“不足”至“史文也”解云:若足其文,宜云齐高偃帅师纳北燕公子阳生于北燕。

    今“阳生”之下,不言北燕者,正以史之本文“阳生”之上有“北燕”之字,因而从之,不及改顺文。

    楚杀其大夫成然者,左氏作“成熊”�梁作“成虎”字。

     三月,壬申,郑伯嘉卒。

     夏,宋公使华定来聘。

     公如晋,至河乃复。

     五月,葬郑简公。

     楚杀其大夫成然。

    (成然,左氏作“成熊”)。

     秋,七月。

     冬,十月,公子整出奔齐。

    (整,之领反,或作“�”鱼觐反。

    ) 楚子伐徐。

     晋伐鲜虞。

    (谓之晋者,中国以无义,故为夷狄所强。

    今楚行诈灭陈、蔡,诸夏惧然去而与晋会于屈银,不因以大绥诸侯,先之以博爱,而先伐同姓,从亲亲起,欲以立威行霸,故狄之。

    ) [疏]注“谓之”至“狄之”解云:诸夏之称连国称霸,今单言晋,作夷狄之号,故须解之。

    言中国无义,故为夷狄所者,即襄七年“郑伯髡原”之下,传云“曷为不言其大夫弑之?为中国讳也。

    曷为为中国讳?郑伯将会诸侯于为阝,其大夫谏曰:‘中国不足归也,则不若与楚。

    ’郑伯不可。

    其大夫曰:‘以中国为义,即伐我丧。

    以中国为,则不若楚。

    ’于是弑之”何氏云“祸由中国无义,故深讳使若自卒”之属,是中国无义之文也。

    言遂为夷狄所也者,即四年“夏,楚子”以下“会于申”“执齐庆封,杀之”之属是也。

    云令楚行诈,灭陈、蔡者,即昭八年灭陈,十一年灭蔡是也。

    令楚行诈者,即�义讨招瑗,�义讨蔡般是也。

    言诸夏惧然去而与晋会于屈银者,即上十一年“秋,季孙隐如会晋韩起”以下“于屈银”是也。

    言先伐同姓者,正以鲜虞姬姓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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