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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公卷十七起元年尽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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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

    二月,辛酉,葬我君宣公。

     无冰。

    (周二月,夏十二月。

    尚书曰“舒恒燠若”易京房传曰“当寒而温,例赏也”是时成公幼少,季孙行父专权,而委任之所致。

    舒恒,如字,缓也;尚书作“豫”“奥”本又作“燠”于六反,暖也。

    少,诗召反。

    ) [疏]注“尚书”至“燠若”解云:洪范文。

    舒,迟也。

    恒,常也。

    若,顺也。

    言人君举事太舒,则有常燠之咎气来顺之是也。

    注“易京”至“赏也”解云:凡为赏罚宜出君门,而臣下行之,故曰倒赏也。

    是以洪范云“唯辟作福,唯辟作威,唯辟玉食”郑氏云“此凡君抑臣之言也,作福专庆赏,作威专刑罚,玉食备珍美”;又云“臣之有作福作威玉食,其害于而家,凶于而国”郑氏云“害于汝家,福去室凶;凶于汝国,乱下民”是也。

    然则是时成公幼少,季孙专政,是以无冰矣。

    桓十四年“无冰”之下,何氏云“此夫人淫�,阴而阳行之所致”;襄二十八年“无冰”之下,何氏云“豹羯为政之所致”皆与此注合。

     三月,作丘甲。

    何以书?讥。

    何讥尔?讥始丘使也。

    (四井为邑,四邑为丘。

    甲,铠也。

    讥始使丘民作铠也。

    古者有四民:一曰德能居位曰士,二曰辟土殖�曰农,三曰巧心劳手以成器物曰工,四曰通财粥货曰商。

    四民不相兼,然后财用足。

    月者,重录之。

    铠,苦伐反。

    辟,婢亦反。

    粥,羊六反。

    ) [疏]“讥始丘使也”解云:谓不辨能否以丘责甲,故讥之矣。

    注“四井”至“为丘”解云:司马法文。

    周礼经亦然。

    注“古者”至“录之”解云:四民之言,出齐语也。

    德能居位曰士者,即彼云“处士就间宴”是也。

    辟士殖�曰农者,即彼云“处农就田野是也”巧心劳手以成器物曰工者,即彼云“处工就宫府”是也。

    通财粥货曰商者,即彼云“处商就�井”是也。

    云月者,重录之者,欲道宣十五年秋“初税亩”哀十二年“春,用田赋”皆书时,今书月,故如此解。

     夏,臧孙许及晋侯盟于赤棘。

    (时者,谋结鞍之战不相负也。

    后为晋所执。

    不日者,执在三年外寻旧盟后,非此盟所能保。

    ) [疏]注“时者”至“负也”解云:正以春秋之义,大信者书时故也。

    鞍之战在下二年。

    注“后为”至“能保”解云:春秋之义,不信者日,故如此注也。

    言后为晋所执者,即下十六年“九月,晋人执季孙行父,舍之于招丘”是也。

    言执在三年外寻旧盟后者,即下三年“冬,十有一月,晋侯使荀庚来聘。

    丙午,及荀庚盟”传云“此聘也,其言盟何?聘而言盟者,寻旧盟也”是。

     秋,王师败绩于贸戎。

    孰败之?盖晋败之。

    (以晋比侵柳围郊,知王师讨晋而败之。

    贸戎,音茂,一音茅,左氏作“茅戎”) [疏]注“以晋”至“茅戎”解云:宣元年“冬,晋赵穿帅师侵柳”传云“柳者何?天子之邑也。

    曷为不系乎周?不与伐天子也”者,是晋侵柳之事。

    昭二十三年春“晋人围郊”传云“郊者何?天子之邑也。

    曷为不系于周?不与伐天子也”者,是晋人围郊之事。

    然则围郊之事超在此经之后,得如此明义者,正以往前晋人侵柳已犯天子,至于在后围郊复犯天子,二经之间天子败绩,据上下更无馀国犯王之处,故知正是天子讨晋而为所败,故如此解。

     或曰贸戎败之。

    (以地贸戎故。

    ) [疏]注“以地贸戎故”解云:盖晋侯不臣,知王讨之,逆往败之,亦何伤? 然则曷为不言晋败之?(据侵柳围郊言晋。

    )王者无敌,莫敢当也。

    (正其义使若王自败于贸戎,莫敢当敌败之也。

    不日月者,深正之使若不战。

    ) [疏]“王者”至“当也”解云:春秋之义,�鲁为王,而使旧王无敌者,见任为王,宁可会夺?正可时时内鲁见义而已。

    注“不日”至“不战”解云:正以春秋之例偏战者日,诈战者月,故如此解。

     冬,十月。

     二年,春,齐侯伐我北鄙。

    夏,四月,丙戌,卫孙良夫帅师及齐师战于新筑,卫师败绩。

    (筑,音竹。

    ) 六月,癸酉,季孙行父、臧孙许、叔孙侨如、公孙婴齐帅师会晋�克、卫孙良夫、曹公子手及齐侯战于鞍,齐师败绩。

    曹无大夫,公子手何以书?(据羁无氏。

    公子手,一本作“午”左氏作“首”鞍,音安。

    ) [疏]注“据羁无氏”解云:即庄二十四年冬“曹羁出奔陈”传曰“曹羁者何?曹大夫也”注云“以小国知无氏为大夫”然则曹为小国,例无大夫,假有须见者,仍名氏不具。

    以此言之,则是不合有大夫之限,故传云“曹无大夫,公子手何以书” 忧内也。

    (春秋�王于鲁,因假以见王法,明诸侯有能从王者征伐不义,克胜有功,当褒之,故与大夫。

    大夫敌君不贬者,随从王者大夫得敌诸侯也。

    不从内言敌之者,君子不掩人之功,故从外言战也。

    鲁举四大夫不举重者,恶内多虚,国家悉出用兵,重录内也。

    以见,贤遍反,年未注同。

    恶,乌路反。

    ) [疏]注“大夫”至“侯也”解云:欲决僖二十八年夏,晋侯以下“及楚人战于城濮,楚师败绩”传云“此大战也,曷为使微者?子玉得臣也。

    子玉得臣则其称人何?贬。

    曷为贬?大夫不敌君也”注云“臣无敌君战之义,故绝正也”然则彼是大夫敌君,故贬之,此不贬者,随从王者大夫有得敌诸侯之义故也。

    以此言之,即知宣十二年晋荀林父序于楚子之上,为恶者,时无王者大夫故也。

    注“不从”至“战也”解云:桓十年冬“齐侯、卫侯、郑伯来战于郎”传云“此偏战也,何以不言师败绩?内不言战,言战乃败矣”注云“春秋�王于鲁,战者敌文也。

    王者兵不与诸侯敌,战乃其已败之文,故不复言师败绩”矣。

    然则此战之内有鲁大夫,若从鲁为文,宜直云季孙行父以下,败齐师于鞍而已,但以君子不掩人功,故从外为文,言战于鞍,齐师败绩耳。

    何氏必如此解者,正以桓十三年“春,二月,公会纪侯、郑伯。

    已巳,及齐侯、宋公、卫侯、燕人战,齐师、宋师、卫师、燕师败绩”传云“内不言战,此其言战何?从外也。

    曷为从外?持外,故从外也”何氏云“明当归功乎纪、郑言战”然则此亦归功于晋、卫,不掩其功,故从外言战也。

     秋,七月,齐侯使国佐如师。

    已酉,及国佐盟于袁娄。

    君不使乎大夫,此其行使乎大夫何?(据高子来盟,鲁无君不称使。

    不从王者大夫称使者,实晋�克为主,经先晋,传举�克是也。

    不使,所吏反,下及注“使乎大夫”同。

    ) [疏]注“据高”至“称使”解云:即闵二年“齐高子来盟”传云“何以不称使?我无君也”何氏云“时闵公弑,僖公未立,故正其义,明君臣无相�之道也。

    春秋谨于别尊卑,理嫌疑,故绝去使文,以起事张例,则所谓君不行使乎大夫也”者是。

    注“不从”至“是也”解云:经先晋,谓未战之时,经已言“及晋侯盟于赤”是也。

    云传举�克是也者,即下传云“师还齐侯,晋�克投戟,逡巡再拜稽首马前”之属是也。

    或者言先晋,正谓会晋�克是也,何者?序四大夫乃言会晋�克,则似�克先在是,而四大夫往会之,是为先晋之文,犹如宣元年“宋公、陈侯”以下“会晋师于斐林,伐郑”然。

     佚获也。

    (佚获者,已获而逃亡也。

    当绝贱,使与大夫敌体以起之。

    君获不言师败绩,等起不去师败绩者,辟内败文。

    佚获,音逸,下同,一本作“失”去,起吕反。

    ) [疏]注“君获”至“败文”解云:言君获不言师败绩者,即僖十五年冬“晋侯及秦伯战于韩,获晋侯”传云“此偏战也,何以不言师败绩?君获,不言师败绩也”注云“举君获为重也”是也。

    然则君若被获,则不言师败绩。

    今此经等欲起见齐侯被获,何不去师败绩以见之,而书使乎大夫以起之者,正欲辟内败之文故也,何者?春秋王鲁,内不言战,言战乃败。

    若直言季孙行父以下及齐侯战于鞍,不言齐师败绩,则是内败之文。

     其佚获奈何?师还齐侯,(还,绕。

    还,音环,注同。

    )晋�克投戟,逡巡再拜稽首马前。

    逢丑父者,顷公之车右也,(人君骖乘有车右,有御者。

    逡,七巡反。

    顷,音倾。

    乘,绳证反。

    ) [疏]“晋�”至“马前”解云:礼,介者不拜。

    而�克再拜者,盖齐师已败,行陨命之礼,投戟之后得再拜矣。

    若当战之时,将军有不可犯之色,宁有拜乎?故表记曰“君子衰�则有哀色,端冕则有敬色,甲胄则有不可辱之色”郑注云“言色称其服也”是。

     面目与顷公相似,衣服与顷公相似,(礼,皮弁以征,故言衣服相似。

    顷公有负晋、鲁之心,故特巽丑父备急,欲以自伐。

    ) [疏]注“礼皮弁以征”解云:时王之礼,即昭二十五年注云“皮弁以征不义”是也。

    韩诗传亦有此文。

    注“顷公”至“之心”解云:即下传云“前此者,晋�克与臧孙许同时而聘于齐,则客或跛或眇,于是使跛者迓跛者,眇者迓眇者”是也。

     代顷公当左。

    (升车象阳,阳道尚左,故人君居左,臣居右。

    尚,时亮反。

    )使顷公取,饮顷公操饮而至,(不知顷公将欲坚敌意邪?势未得去邪?公操,七刀反,持也。

    )曰:“革取清者。

    ”(革,更也。

    军中人多水泉浊,欲使远取清者,因亡去。

    )顷公用是佚而不反。

    (不书获者,内大恶讳。

    ) [疏]注“不书”至“恶讳”解云:获人君故为大恶,是以讳而不书也。

    若获大夫则当书之,是以庄十二年传云“万尝与庄公战,获乎庄公”“数月,然后归之”何氏云“获不书者,士也”然则万若大夫,书之明矣。

     逢丑父曰:“吾赖社稷之神灵,吾君已免矣。

    ”�克曰:“欺三军者,其法奈何?”(顾问执法者。

    )曰:“法�。

    ”(�,斩。

    �,在略反,又仕略反,斩也。

    ) [疏]“曰法�”解云:释器云“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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