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有八年,春,王三月,日有食之。
(是后戎犯中国,鲁蔽郑瞻,夫人如莒,淫�不制所致。
)
[疏]注“是后戎犯中国”解云:即下文“夏,公追戎于济西”是也。
注“鲁蔽郑瞻”解云:下文“秋,有蜮”是。
注“夫人”至“所致”解云:即下十九年秋“夫人姜氏如莒”之属是也。
是阴胜阳之象,是以日为之食。
夏,公追戎于济西。
(以兵逐之曰追。
济,子礼反。
)此未有言伐者,其言追何?(据公追齐师至�阝,举齐侵也。
)
[疏]注“据公”至“侵也”解云:即僖二十六年“齐人侵我西鄙,公追齐师至�,弗及”是也。
大其为中国追也。
(以其不限所至,知为中国追也。
为中,于伪反,注及下皆同。
)
[疏]注“以其”至“追也”解云:“公追齐师至�”限其所至,乃是自为己追,故知如此。
此未有伐中国者,则其言为中国追何?大其未至而豫御之也。
其言于济西何?(据公追齐师至�阝弗及,不言于也。
)大之也。
(大公除害,恩及济西也。
言大者,当有功赏也。
追例时。
)
[疏]注“言大者”至“赏也”解云:“公追齐师至�,弗及”不言于,今言于者,谓公有大功,于王法当赏矣。
注“追例时”解云:即此文是。
而僖二十六年“公追齐师”虽在正月己未下,不蒙日月。
秋,有蜮。
何以书?记异也。
(蜮之犹言惑也。
其毒害伤人,形体不可见,象鲁为郑瞻所惑,其毒害伤人,将以大乱而不能见也。
言有者,以有为异也。
蜮,音或,短狐也;或谓之射工,音食。
)
[疏]注“蜮之犹言惑也”解云:即五行志云“蜮犹惑也”者是。
注“其毒害伤人”解云:即五行志云“能射人,甚者至死”是也。
注“形体不可见”解云:即草木志云“在水中射人影即死”是也。
注“言有者,以有为异也”解云:谓鲁先无蜮,今乃有之。
案昭二十五年经书“有鸲鹆来巢”今此不书来者,乱气所生,不从外来故也。
冬,十月。
十有九年,春,王正月。
夏,四月。
秋,公子结媵陈人之妇于鄄,遂及齐侯、宋公盟。
媵者何?诸侯娶一国,则二国往媵之,以侄娣从。
(言往媵之者,礼,君不求媵,二国自往媵夫人,所以一夫人之尊。
媵陈,以证反,又绳证反。
娣从,才用反,下注同。
)
[疏]“媵者何”解云:媵是碎事,例不见经,今而书之,故执不知问。
侄者何?兄之子也。
娣者何?弟也。
诸侯壹聘九女,诸侯不再娶。
(必以侄娣从之者,欲使一人有子,二人喜也。
所以防嫉妒,令重继嗣也。
因以备尊尊、亲亲也。
九者,极阳数也。
不再娶者,所以节人情,开媵路。
嫉,音疾,又音自。
)
[疏]“侄者何”解云:昭穆异等,而与嫡俱行,故执不知问。
“娣者何”解云:与侄同伦而在侄下,故执不知问。
“诸侯”至“再娶”解云:传言此者,解所以有媵之意。
言诸侯娶女非一者,正由不得再娶故也。
注“必以”至“人喜也”解云:即�梁传云“一人有子,三人缓带”范氏云“欲共享其禄”是也。
注“所以防嫉妒”解云:谓三人不相疾也。
注“令重继嗣也”解云:谓三人不相疾,共保其子。
注“因以备”至“亲也”解云:谓备侄所以尊尊,备娣所以亲亲。
其上尊下亲,皆指嫡也。
注“九者极阳数也”解云:谓对一三五七以为极矣也。
注“开媵路”解云:谓亦有为嫡之望也。
媵不书,此何以书?(据伯姬归于纪,不书媵也。
)
[疏]注“据姬归于纪”者,解云:在隐二年冬。
为其有遂事书。
(为下有遂事善也,故书所以不当书,以起将有所详录,犹伯姬书媵也。
不媵,则当取。
得书者张本文。
言公子结如陈,遂及齐侯、宋公盟于鄄。
为其,于伪反,注及下注同。
)
[疏]注“为下有遂事善也”解云:即“遂及齐侯、宋公盟”是也。
注“故书所至不当书”解云:谓书媵是也。
注“以起将有所详录”解云:正欲见盟事之善,合详而录之。
注“犹伯姬书媵也”解云:即成八年“卫人来媵”传曰“媵不书,此何以书?录伯姬也”;九年“晋人来媵”传曰“媵不书,此何以书?录伯姬也”;十年“齐人来媵”传云“媵不书,此何以书?录伯姬也。
三国来媵,非礼也。
曷为皆以录伯姬之辞言之?妇人以众多为侈也”者是也。
注“言公”至“盟于鄄”解云:是其得书之文也。
大夫无遂事,此其言遂何?聘礼,大夫受命,不受辞。
(以外事不素制,不豫设,故云尔。
)出竟有可以安社稷利国家者,则专之可也。
(先是鄄、幽之会,公比不至,公子结出竟,遭齐、宋欲深谋伐鲁,故专矫君命而与之盟,除国家之难,全百姓之命,故善而详录之。
先书地,后书盟者,明出竟乃得专之也。
盟不地者,方使上为出竟地,即更出地,嫌上地自为媵出地也。
陈称人者,为内书,故略以外国辞言之。
此陈侯夫人,言妇者,在涂也。
加之者,礼未成也。
冬,齐人、宋人、陈人伐我西鄙,而盟不日者,起国家后背结之约,非结不信也。
矫,居表反。
难,乃旦反。
背,音佩。
)
[疏]注“先是”至“不至”解云:即上十五年“春,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会于鄄”;十六年冬“会齐侯、宋公”以下“同盟于幽”是也。
正以彼二经皆不言公会,故知鲁侯不至矣。
注“欲深谋伐鲁”解云:正以善而详录之,故知欲伐矣。
注“先书地”解云:谓书鄄是也。
注“明出竟乃得专之也”解云:正以鄄为卫地故也。
注“此陈”至“在涂也”解云:即隐二年传云“在涂称妇”是。
注“加之者,礼未成也”解云:正以此妇未成为夫人,故加之绝之。
若其巳配,礼宜言媵陈夫人,不假言之以绝也。
注“冬齐”至“西鄙”解云:即下经也。
注“而盟不”至“不信也”解云:以公羊之例,不信者书日,故如此解。
夫人姜氏如莒。
冬,齐人、宋人、陈人伐我西鄙。
(鄙者,边垂之辞,荣见远也。
)
二十年,春,王二月,夫人姜氏如莒。
(月者,再出也。
不从四年巳月者,异国。
)
[疏]注“月者,再出也”解云:欲对上十九年秋“夫人姜氏如莒”之文也。
注“不从”至“异国”解云:即上四年经云“春,王二月,夫人姜氏飨齐侯于祝丘”彼注云“月者再出,重也。
三出不月者,省文,从可知例”然则此经不从四年之例,而复出月者,正为齐、莒异国,不得相因故也。
夏,齐大灾。
大灾者何?大瘠也。
(瘠,病也,齐人语也。
以加大,知非火灾也。
大瘠,在亦反,病也;本或作“瘠”才细反;一本作“渍”才赐反,郑注曲礼引此同。
)
[疏]“大灾者何”解云:欲言大疾疫,而经书灾,故执不知问。
注“以加大,知非火灾也”解云:正以襄三十年“宋灾”昭九年“陈火”之属,皆不言大故也。
案襄九年传云“大者曰灾,小者曰火”注云“大者,谓正寝、社稷、宗庙、朝廷也,下此则小矣”然彼是两火自对,故以灾火别之。
此则非火,故更言大耳。
大瘠者何?lt疒列gt也。
(lt疒列gt者,民疾疫也。
lt疒列gt,力二反,疾疫也。
疫,音役。
)何以书?记灾也。
外灾不书,此何以书?及我也。
(与宋大水同义。
lt疒列gt者,邪乱之气所生,是时鲁任郑瞻,夫人如莒淫�,齐侯亦淫诸姑姊妹,不嫁者七人。
邪,似嗟反。
)
[疏]注“与宋大水同义”解云:即上十一年“宋大水”传云“何以书?记灾也。
外灾不书,此何以书?及我也”注云“时鲁亦有水灾,书鲁则宋灾不见,两举则烦文不省,故诡例书外以见内也”是也。
注“齐侯”至“七人”解云:晏子春秋文。
案彼齐景公问于晏子曰:“吾先君桓公,淫女公子,不嫁者九人,而得为贤君何?”又此解言七人者,彼此其有误矣。
然则襄公霸诸侯,唯淫妹而已,齐人犹作“南山崔崔”以刺之。
桓公小白相淫九人,而齐人不刺之者,盖以功多足以除恶故也。
或者遇尔不作,或采之不得,宁可问乎?
秋,七月。
冬,齐人伐戎。
二十有一年,春,王正月。
夏,五月,辛酉,郑伯突卒。
(郑伯突,徒没反,厉公也。
)
秋,七月,戊戌,夫人姜氏薨。
冬,十有二月,葬郑厉公。
(春秋篡明者书葬。
)
[疏]注“春秋”至“书葬”解云:言春秋者,欲见通例如此矣。
篡明者,谓有立、入之文,即隐四年冬“卫人立晋”;桓十三年春“葬卫宣公”;上九年夏“齐小白入于齐”;僖十八年秋“葬齐桓公”之属是也。
今此郑突入于郑,桓十五年秋亦有入栎之文,即是篡明,书其葬耳。
若篡不明者,则去其葬以见其篡,不合为诸侯,是以僖十年里克弑卓子之时,惠公无入文。
至僖二十四年“晋侯夷吾卒”下,不书葬晋惠公矣。
若有立、入之文者,不嫌非篡,何劳去葬以见篡?若然,案文公重耳亦无篡文,而僖三十年经书“葬晋文公”者,正以文公功盖天下,春秋为贤者讳,故书其葬,若其不篡然也。
若然,齐侯小白是贤者而书其入,又录其葬,见其篡明,不为之讳者,僖十年传云“桓公之享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