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年,春,王正月。
公何以不言即位?春秋君弑,子不言即位。
君弑则子何以不言即位?(据继君不绝也。
君弑,申志反,下皆同。
)
[疏]“公何以不言即位”解云:隐元年传云:“公何以不言即位”注云“据文公言即位”然则彼已注解,是以此处不复注之。
“春秋”至“即位”解云:而言春秋者,欲道孔子意,春秋之内皆尔,非止此处,故举其大号言之,是以僖元年传云“公何以不言即位?继弑君,子不言即位。
此非子也,其称子何?臣子一例也”然则宣公之传不言子,直以其无臣子之道,不念其君父,亦不由宣公非子赤之子,故不言子。
隐之也。
孰隐?隐子也。
(隐痛是子之祸,不忍言即位。
)
[疏]“孰隐”至“子也”解云:庄公既逾年即位之后,合称成君,而言子者,凡诸侯于其封内三年称子故也。
若表臣子之心,不可旷年无君,乃称公耳。
三月,夫人孙于齐。
孙者何?孙,犹孙也。
(孙,犹遁也。
孙,音逊,下及注皆同;孙,犹遁也。
遁,徒困反。
)
[疏]“孙者何”解云:欲言初出,实先在齐;欲言非初出,而与公孙文同,故执不知问。
“孙,犹孙也”解云:凡言孙者,孙遁自去之辞。
今此言孙,与尚书序云“将孙于位,让于虞舜”义同,故言孙犹孙也,犹彼文也。
而注云“孙,犹遁也”者,欲解彼此之孙,皆为孙遁自去之义,故曰遁也。
内讳奔,谓之孙。
(言于齐者盈讳文。
)
[疏]“内讳奔,谓之孙”解云:据百二十国宝书以为春秋,非独鲁也。
而言内者,�王于鲁,故言内,犹言内其国,外诸夏之义也。
然则内鲁为王,王者无出奔之义,故谓之孙矣。
而僖二十四年“冬,天王出居于郑”言出者,彼传云“王者无外,此其言出何?不能于母也”注云“不能事母,罪莫大于不孝,故绝之言出也”者是。
注“言于”至“讳文”解云:凡言于某者,从此往彼之辞。
今此夫人实非始往而言于齐,与昭二十五年“公孙于齐”文同者,盈满其讳文,若今始然,故云言于齐者,盈讳文耳。
夫人固在齐矣,其言孙于齐何?(据公、夫人遂如齐,未有来文。
)
[疏]注“据公”至“来文”解云:公、夫人遂如齐”在桓十八年。
言未有来文者,欲决文九年春“夫人姜氏如齐”“夫人姜氏至自齐”之文耳。
若然,案下二年注云“不致者,本无出道,有出道乃致,奔丧致是也”若然,则何氏指文九年“夫人姜氏如齐”亦无出道,而责未有来文者,夫人如齐之时,得公之命,非无出道,故如此解。
念母也。
(固在齐而书孙者,所以起念母也。
)正月以存君,念母以首事。
(礼,练祭取法存君,夫人当首祭事。
时庄公练祭,念母而迎之,当书迎,反书孙者,明不宜也。
)
[疏]注“礼练”至“宜也”解云:存君者,即襄二十九年注云“正月岁终而复始,臣子喜其君父与岁终而复始,执贽存之”然则今此练祭者,亦是臣子闵君父往年此日没,今年复此日存而礼祭之,取法存君矣。
言夫人当首祭事者,谓夫人当为首而营其祭事也。
言时庄公练祭者,谓桓公去年四月薨,今年三月方为练祭,而欲迎母,非谓此时已为练矣。
夫人何以不称姜氏?(据夫人姜氏孙于邾娄。
)
[疏]注“据夫”至“邾娄”解云:闵二年经文。
贬。
曷为贬?(据俱以孙为文。
)与弑公也。
其与弑公奈何?夫人谮公于齐侯,(如其事曰�,加诬曰谮。
与杀,音预,下同。
谮,侧鸩反,加诬曰谮。
)公曰:“同非吾子,齐侯之子也。
”(以淫于齐侯所生。
)
[疏]“公曰”至“子也”解云:夫人加诬此言,非谓桓公实有此言,何者?正以夫人之至在桓三年秋,子同之生乃在六年九月故也。
齐侯怒,与之饮酒。
(欲醉而杀之。
礼,饮酒不过三爵。
)
[疏]注“礼饮不过三爵”解云:玉藻云“君子之饮酒也,受一爵而色洒如也”注云“洒如,肃敬貌也”;“二爵而言言斯”注云“言言,和敬貌”;“礼已,三爵而油油”注云“油油,悦敬貌”;“以退”注云“礼,饮酒过三爵则敬杀,可以去矣者是也。
于其出焉。
使公子彭生送之。
于其乘焉。
(于其将上车时。
将上,时掌反,下同。
)胁�而杀之。
(胁,折声也。
扶上车,以手胁折其�。
胁�,路合反,本又作“协”亦作“拉”皆同,折声也。
�,音古旦反,胁也。
)
[疏]“于其”至“送之”解云:与下句绝读。
“于其乘焉,胁�而杀之”解云:二句连读之。
注“扶上”至“�”解云:折音如字。
念母者,所善也。
则曷为于其念母焉贬?(据贬必于其重。
)
[疏]“念母者,所善也”解云:谓念母者,宜春秋之所善也。
注“据贬必于其重”解云:即僖元年传云“夫人何以不称姜氏?贬。
曷为贬?与弑公也。
然则曷为不于弑焉贬?贬必于其重者,莫重乎其以丧至也”注云“刑人于市,与众弃之,故必于其臣子集迎之时贬之,所以明诛得其罪”是也。
不与念母也。
(念母则忘父背本之道也,故绝文姜不为不孝,距蒯聩不为不顺,胁灵社不为不敬,盖重本尊统,使尊行于卑,上行于下。
贬者,见王法所当诛。
至此乃贬者,并不与念母也。
又欲以孙为内见义,明但当推逐去之,亦不可加诛,诛不加上之义。
非实孙,月者,起练祭左右。
背,音佩。
蒯聩,苦怪反;下五怪反;见王,贤遍反,下同。
为内,于伪反,下“为卑”、“为营”同。
去,起吕反。
)
[疏]注“故绝”至“不顺”解云:谓贬氏是也。
距蒯聩不为不顺者,哀三年传云“曼姑受命乎灵公而立辄,以曼姑之义,为固可以距之也”注云“曼姑无恶文者,起曼姑得拒之。
曼姑,臣也。
距之者,上为灵公命,下为辄故”者是也。
注“胁灵”至“不敬”解云:即庄二十五年传云“日食则曷为鼓用牲于社?求乎阴之道也”注云“求,责求也”;“以朱丝营社,或曰胁之”注云“胁之,与责求同义。
社者,土地之主也;月者,土地之精也,上系于天而犯日,故鸣鼓而攻之,胁其本也。
朱丝营之,助阳抑阴也”是胁灵社,不为不敬之道也。
注“盖重”至“当诛”解云:此盖诂为皆也。
谓胁社以重阳,距父以尊祖,皆是尊行于卑,上行于下之义。
注“至此”至“之义”解云:注言此者,欲道桓十八年公始如齐之时不贬意也。
言又欲以孙为内见义者,正言道鲁臣子不合诛夫人之意。
注“非实”至“左右”解云:闵二年“九月,夫人姜氏孙于邾娄”彼注云“凡公夫人奔例日,此月者,有罪”然则此书月者,正是其例。
而言月者起练祭左右者,谓此夫人非孙,今乃书孙,书三月,起其练祭在左右故也。
若直言春,无以起其练祭矣。
夏,单伯逆王姬。
单伯者何?吾大夫之命乎天子者也。
(以称字也。
礼,诸侯三年一贡士于天子,天子命与诸侯辅助为政,所以通贤共治,示不独专,重民之至。
大国举三人,次国举二人,小国举一人。
单伯,音善,后放此。
逆王姬,左氏作“送王姬”治,直吏反。
)
[疏]“单伯者何”解云:若言内臣,而逆王女;若言王臣,文无王使,故执不知问。
注“以称字也”解云:诸侯之大夫例合称名,若贡于天子,理宜尊异,是以见其称字,知其贡于天子。
注“诸”至“一人”解云:皆书传文,射义云“古者天子之制,诸侯岁献贡士于天子,天子试之于射宫”郑注云“岁献,献国事之书,及计偕物也,三岁而贡士”旧说云大国三人,次国二人,小国一人者,是与此同。
何以不称使?(据公子遂如京师,言如者,内称使之文。
)
[疏]注“据公子遂如京师,言如者,内称使之文”解云:公子遂如京师者,僖三十年经文也。
言如者,内称使之文者,欲道传云“何以不称使”者,问经不道单伯如京师之意。
天子召而使之也。
逆之者何?使我主之也。
(逆者,鲁自往之文。
方使鲁为父母主嫁之,故与鲁使自逆之。
不言于京师者,使鲁主之,故使若自鲁女,无使受之。
)
[疏]“逆之者何”解云:天子之臣,其数非一,而鲁大夫使逆其女,故执不知问。
曷为使我主之?(据诸侯非一。
)天子嫁女乎诸侯,必使诸侯同姓者主之。
(诸侯天子同姓者。
)诸侯嫁女于大夫,必使大夫同姓者主之。
(大夫与诸侯同姓者。
不自为主者,尊卑不敌,其行婚姻之礼,则伤君臣之义;行君臣之礼,则废婚姻之好,故必使同姓有血脉之属,宜为父道,与所�敌体者主之。
礼,尊者嫁女于卑者,必持风旨,为卑者不敢先求,亦不可斥与之者,申阳倡阴和之道。
天子嫁女于诸侯,备侄娣如诸侯之礼,义不可以天子之尊,绝人继嗣之路。
主书者,恶天子也。
礼,齐衰不接弁冕,仇雠不交婚姻。
好,呼报反。
风,如字,又方凤反。
倡,昌亮反。
和户卧反。
恶,乌路反。
齐衰,音咨;下七雷反。
)
[疏]注“其行婚姻之礼”解云:谓敌偶行事。
注“行君臣之礼”解云:谓君坐于上,而臣立于下。
注“必使”至“主之”解云:谓于女有血脉之亲属。
注“礼尊”至“之道”解云:风,犹放也。
言使卑者待已放其命,云道有女可嫁,然后卑者乃敢求婚也。
云亦不可斥与之者,亦不可斥言嫁于某国,所以然者,正以申阳倡阴和之道故也。
注“天子”至“之礼”解云:知者,见十九年传“诸侯娶一国,则二国往媵之,以侄娣从”若其礼异,当有别文。
注“义不”至“之路”解云:注知如此者,正见十九年传下文云“诸侯壹聘九女,诸侯不再娶”然则既不得再娶,�夫人没无侄娣,即是绝嗣之义,故云此。
注“礼齐”至“婚姻”解云:义取�梁之文“仇雠之人非所以接婚姻,衰麻非所以接弁冕”之言也。
所以然者,正由吉凶不相求矣。
今庄公主婚于齐,相犯二事,是以春秋主书恶天子耳。
秋,筑王姬之馆于外。
何以书?讥。
何讥尔?筑之,礼也;于外,非礼也。
(以言外,知有筑内之道也。
于外非礼也。
礼,同姓本有主嫁女之道,必阙地于夫人之下,群公子之上也。
时鲁以将嫁女于雠国,故筑于外。
)
[疏]注“以言”至“道也”解云:正以经言于外,以为非礼,则知于内是礼明矣。
注“必阙”至“上也”解云:取下传文为义。
于外何以非礼?(据非内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