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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回 意态由来画不成,当时枉杀毛延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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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臣服了,最后汉朝就出兵把郅支单于给灭了。

    当时郅支单于感到无力对抗大汉,就逃到了今天的伊犁河流域一带。

    汉元帝建昭三年(前36年),西域都护甘延寿和副校尉陈汤“矫制”,也就是伪造命令出兵,在康居诛斩郅支单于,他们在给朝廷的上疏中说:“犯强汉者,虽远必诛!”这话说得才叫掷地有声,简直就是汉人历史上空前绝后的豪言壮语!呼韩邪单于看到这个情况,怕啊,赶快屁颠儿屁颠儿地来朝觐,还撒着娇要认岳父。

    这时候汉元帝44岁,而呼韩邪单于已经40岁了,还要认一个比自己大四岁的人为爹,说明在大汉威势之下,匈奴害怕得都已经有些心理变态了。

    就在这种情况下,昭君出塞,虽然确实对两个民族的交流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这决不是汉代标准意义上的和亲,决不是乌孙公主那样为解汉朝危难而牺牲自我的奉献与献身。

     我们再来看第二点,到底是昭君出塞更值得同情呢,还是不出塞更值得同情? 李白有首诗,就叫《王昭君》,诗曰“昭君拂玉鞍,上马啼红颜。

    今日汉宫人,明朝胡地妾。

    ”短短二十个字,充满了同情与感叹。

    感叹什么呢?就是出塞的境遇,就是“今日汉宫人,明朝胡地妾”的境遇。

    李白为什么觉得这种出塞的境遇让人同情与感叹呢?原因有三: 第一,去国离乡。

    汉代和亲的女子们无不有去国离乡的悲痛。

    一个朝廷、一个国家的责任要让一个弱女子去背负,而且要去那么远的地方,甚至一生再不能回来。

    所以《乐府诗集》里记了一首《乌孙公主歌》,据传是乌孙公主刘细君所作,其中开始第一句是说“吾家嫁我兮天一方”,最后两句总结则说“常思汉土兮心内伤,愿为黄鹄兮归故乡。

    ”所以,远嫁他乡,西出阳关无故人了,天涯何人能识君呢?所以我们这些安家固土、不习惯流浪的汉人觉得这很值得同情。

     第二,环境恶劣。

    要去的地方远也就罢了,但要是欧洲、美国什么的,哪怕再远,不也有人屁颠屁颠、抛家离国地偷渡过去吗?但昭君要去的地方不一样。

    杜甫诗里说“一去紫台连朔漠,独留青冢向黄昏。

    ”那是极荒凉的地方啊,文化不通,语言不通,习俗不通,再加上条件差,环境恶劣,这哪是一个汉家王妃能生活的地方呢?我读杜甫诗的时候,经常有一个奇怪的感觉,那就是杜甫把沙漠与王昭君的青冢连在一起说,让我感觉昭君一个水灵灵的荆楚女子,就是在塔克拉马干沙漠那儿渴死的,苦死的。

     第三,胡汉偏见。

    杜甫和李白都有胡汉偏见,李白说“今日汉宫人,明朝胡地妾”,你看,你家王昭君明明是去做单于的阏氏的,也就是大老婆的,相当于汉人的皇后,他非要说嫁到胡地就是要作妾的;杜甫说“千载琵琶作胡语,分明怨恨曲中论”,你看,昭君嫁到匈奴后,那日常弹琵琶唱歌可能就要用匈奴语啊,杜甫老夫子认为,光唱匈奴语弹琵琶曲这种形式,就够让人悲愤怨恨的了。

    说实话,这都表现出了汉人知识分子明显的民族沙文主义倾向——认为一个美丽的汉人女子嫁给蛮胡,那就是悲惨的,就是悲剧的,就是该值得同情的。

    事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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