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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洲国妖艳川岛芳子 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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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dash&mdash&ldquo你知道我是谁?&rdquo&hellip&hellip 坚定但辛酸的声音,在法庭中回荡。

     芳子的态度依然傲慢,高高在上,没把任何人放在眼内&mdash&mdash当然,在这时势,她已是一个落网受审讯的汉奸了,任何人也不把她放在眼内。

     她过去峥嵘的岁月,一个女子,在两个国家之间,作过的一切,到头来都是&ldquo错&rdquo?要认&ldquo罪&rdquo? 芳子冷笑一声: &ldquo嘿,跟我来往的都是大人物,什么时候轮到你们这些名不见经传的小法官来审问?真是啼笑皆非。

    连你们政府首长,甚至蒋介石,不也算是我的下属吗?&rdquo 法官讪讪地,但所言也属实。

     她把下颏抬得高高的。

     向王族挑战? 她心底还是非常顽固地,只觉王女身份是最大的本钱,与生俱来的皇牌。

    没觉察,时间是弄人的。

     时间? 法官跟她算时间的账。

     他出示一大沓相片,一张一张展现在芳子眼前。

    他读出名字: &ldquo现在你认认这几个人&hellip&hellip&rdquo 半生经历过的男人,原来那么厚! 她打断: &ldquo不,法官大人,不必再让我看下去,我一个都不认识!&rdquo 法官又取过一大沓文件: &ldquo这些全是你当安国军总司令时的资料,在此之前,已有为数十名称为你部属的犯人作证,且有明文记载,你曾指挥几千名士兵,虐杀抗日志士,发动几次事变,令我国同胞死伤无数。

    &rdquo 芳子转念,忙问: &ldquo当时是多少年?&rdquo &ldquo民国二十年,即一九三一年起,整十年。

    &rdquo 芳子像听到一个大笑话一般,奸狡地失笑: &ldquo哎,法官大人,我是大正五年在日本出生的,大正五年,等于民国五年,即是一九一六年,你会算吗?当时,哦一九三一年,我才不过是个可爱的少女,如何率领几千名部属在沙场上战斗?怎会卖国?&rdquo 法官一听,正色严厉地责问: &ldquo被告怎可故意小报年龄,企图洗脱罪名?&rdquo 目下是一九四六年,芳子看来也四十岁的中年妇人了,干瘦憔悴,皱纹无所遁形,若根据她的说法,无论如何是夸张而难以置信的。

    司马昭之心,路人皆见。

     人人都看透这桩事儿,是她自个儿认为巧妙。

     不过穷途末路的川岛芳子,身陷囹圄,证据确凿,仍要极力抓住一线生机。

     不放过万分之一的机会。

     她也正色,死口咬定: &ldquo你们把我审讯了一年,我始终顶得住,不肯随便认罪,不倒下来,是因为&mdash&mdash你们把我年龄问题弄错了!&rdquo &ldquo你提出证据来。

    &rdquo 芳子一想,便道: &ldquo有,我希望你们快点向我父亲川岛浪速处取我户籍证明文件,要他证明我在九一八事变时,不过十几岁,而且我是日本人。

    我现在穷途末路,又受你们冤枉,很为难&mdash&mdash他千万要记得芳子跟他的关系才好。

    &rdquo 芳子一顿,望定法官,胸有成竹: &ldquo法官大人,当证明文件一到,我不是汉奸,大概可以得到自由了吧?&rdquo &mdash&mdash她把全盘希望寄托在此了。

    算了又算,也许&ldquo时间&rdquo可以救亡。

    一个十几岁的少女,又能在满洲干出什么大事来? 川岛浪速若念到&ldquo芳子跟他的关系&rdquo,人非草木,给她一份假证明,证实了她的日本籍,最高法院又怎能问她以罪? 芳子从容地,被押回牢房去。

     北平第一监狱。

     牢房墙壁本是白色,但已污迹斑斑,灰黯黯的,也夹杂老去的血痕。

    每个单间高约三米半,天井上开一四方铁窗,墙角开一小洞穴。

    睡的是木板床,角落还有马桶,大小便用。

     灯很暗。

     囚衣也是灰色的。

     有的房间囚上二三十人等。

     芳子是个问题人物,她单独囚禁,住的地方,去年死过人,这死在狱中的女犯犯杀害情敌的罪。

     小洞穴给送来菜汤、玉米面窝头,非常粗糙。

    芳子接过,喃喃: &ldquo想起皇上也在俄国受罪,我这些苦又算什么呢?&rdquo 她蹲下来,把窝头咬了一口。

    又冷又硬,粉末簌簌撒下,与昔日繁华相比,简直是天渊之别。

    从没想过蹲在这儿,吃一些连狗也不搭理的东西。

     &mdash&mdash但她仍满怀希望地望向铁窗外,她见不到天空。

    终有一天她会见到。

     脱离这个嘈吵不堪的地方。

     嘈吵。

     什么人也有:汉奸、杀人犯、烟毒犯、盗窃犯、盗墓犯&hellip&hellip这些女人,长得美长得丑,都被划作人间的渣滓吧。

    关进来了,镇日哭喊、吵闹、唱歌、跳舞、呻吟。

    又脏又臭,连件洗换的衣服也没有。

     不过芳子觉得自己跟她们不一样。

     她们是一些卑劣的、没见过世面的犯人,一生未经历过风浪,只在阴沟里鼠窜,干着下作的勾当。

     她瞧不起她们。

     针尖那么微小的事儿也就吵嚷了一天,有时不过是争夺刷牙用的牙粉。

     芳子在狱中,仍有她的威望。

    总是喝住了: &ldquo吵什么?小眉小眼!&rdquo 她发誓如果自己可以出去的话,死也不要再回来。

     不知是谁的广播,在播放一首歌,《何日君再来》,犯人们都静下来。

     何日君再来? 呜咽如鬼叫的尖寒。

     芳子缓缓闭上眼睛,听着这每隔一阵就播放着的歌&mdash&mdash也许是牢房中特备的镇痛剂。

     四下渐渐无声。

     摆在显赫一时的&ldquo男装丽人&rdquo面前只有两条路:默默地死去,或是默默地活下去。

     &ldquo芳子小姐!&rdquo 她听到有人喊她。

     张开眼睛一看,呀,是律师来了。

    芳子大喜过望: &ldquo李律师!&rdquo 他来了,带来一份文件,一定是她等待已久的礼物。

     芳子心情兴奋,深深呼吸一下,把文件打开,一行一行,飞快看了一遍,马上又回到开端,从头再看一遍: 川岛芳子,即华裔金璧辉,乃肃亲王善耆的第十四王女。

    只因鄙人无子,从芳子六岁起,由王室进至我家,于大正二年十月二十五日正式成为鄙人之养女&hellip&hellip 芳子脸上神情渐变。

     继续看下去: &hell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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