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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洲国妖艳川岛芳子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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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上这样印着: 北平七日电:河北省高等法院,定于明日公审川岛芳子,被告之起诉书,内容概略如下: (一)&hellip&hellip(二)&hellip&hellip 起诉罪名有八大项。

    总而言之,便是&ldquo汉奸&rdquo。

     小贩是个毛孩子,局外人,这消息随着他朗朗而兴奋的叫卖声,传遍了大街胡同。

    他踩过被扔弃在地上的日本国旗,老百姓又向之吐唾沫。

     一个半疯狂的中年汉子,失去一条腿、一只眼睛,与他撞个满怀,大家都没怒意,疯汉近乎失常地喜悦: &ldquo和平了!胜利了!日本鬼子给打跑了!乐死啦!哈哈哈!&rdquo 小学生放学,人人挥动手中一面小小的青天白日国旗,迎向燃放中的鞭炮。

    鞭炮的残屑漫天漫地乱撒,盖过号外上的艳照。

     伴着她的,只有地摊子上摆放一些日式&ldquo遗物&rdquo:和服、扇、首饰匣子、精致的高屐,以及明治维新后,年青女子流行梳着&ldquo文金高岛田&rdquo型假发&hellip&hellip从东单到北新桥道旁,贱价地拍卖,象征一个时代的结束。

     因为,国民党兵、美国兵和头戴白色钢盔的军警,已经取代了嚣张跋扈的日本宪兵了。

     盼望已久的日子终于到来,中国的苦难暂且小休&mdash&mdash虽然苦难从没有停止过。

     但&ldquo公审汉奸&rdquo已是老百姓间非常兴奋而哄动的节目。

    他们憋久了,如果手中有石头,一定狠狠掷向任何一个曾经当过东洋鬼子走狗的汉奸。

     &ldquo听说她长得很迷人哪!&rdquo &ldquo害死好多中国人呀!&rdquo &ldquo才一个女人,个子小小的,怎那么厉害着?&rdquo &ldquo咱多带几块砖头去!&rdquo &ldquo打倒汉奸、走狗!&rdquo 他们无意识地把胸臆的郁闷都发泄出来。

    转瞬又欢天喜地嚷嚷,因为,街头舞着狮子呢&mdash&mdash像过年过节。

     但北平还是很乱。

    没有一天安静下来。

     物价飞涨,纸币不值钱,没有人相信金圆券,只有大洋,还是价值的标准,所以大家的日子也不好过,人心惶惶。

     只好寄情于热闹。

     这天下午二时,法院后花园给拨作临时法庭公审。

     因为女主角是川岛芳子之故,挤来看热闹的人数达五千人,秩序混乱。

    公物被踩坏,玻璃被打碎,当局虽是故意做出杀鸡儆猴的好戏,但还是控制不了局面,开庭后不及半小时,就在人群的闹嚷及打架声中,宣布延期。

     群众十分失望,鼓噪更甚。

     都是来一睹芳容的,全被拒诸门外,有人把手中的砖头扔向法院,一掷,马上逃掉。

    老百姓后来四散回家。

     除了女主角,还押在第一监狱&mdash&mdash她的&ldquo家&rdquo。

     三天后,正式开庭审讯。

     川岛芳子穿着白毛衣、绿西服裤,短发经过梳理,人一般干瘦。

    但经了一年来各地奔波提送,尘埃落定,终被押上被告一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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