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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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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没有什么太大的意义。

     <br> 乔晨,霁州省平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

     「2<」我知道现在有些风气,好像作者写文要标雷、要考虑观感、要考虑读者感受,但我却不能苟同。

    文案中标出攻受,标出HE/BE,是我可以做到的,更多的,我确实做不到。

    因为一旦我标了更多的,就会有踩了别的雷的读者来说,你雷到我了,为什么这个不标?这是一种恶性循环,到最后,光看文案就能把小说剧透完了。

     我本人没有偏好,文中的攻/受都是我跟朋友猜拳定的。

    所以很有可能这篇是“偏攻”,下一篇就是“偏受”了,要是三局都平手,那或许就成了“互攻”也不一定(捂脸)。

    在这种情况下,只看“谁宠谁”的推文,确实容易踩雷,我想这也是我这篇文在外站突然引起争议的原因吧。

     我不是为了体位去写文,而是为了一个完整的故事去写文,《穿山》这个故事是完整的,这才是我最在意的地方。

     <br> 不过这里倒是很安静,所以外站的纷争我也不想在这里过多笔墨,给读者留下一个安静且干净的平台。

     有几位小天使几乎每章都给我评论,你们追文时候的思考和想法,还会给我更多的灵感,甚至在搬文过程中因为评论区的留言发现了新的bug,所以这边的文应该是最完整的。

     这些讨论、思考和反馈对惯常单机写作的我来说是种从来没有体会过的惊喜,搬文的那段时间,我几乎每天都要跟亲友嚎上几句“这里的读者都是天使”。

     <br> <br> 最后的最后,我想说,我谢绝外站推文,是觉得我的文还不值得被推,同时我也确实无力应对因为推文而带来的纷争。

    如果真心喜欢,私下安利给同好即可。

     <br> 写文,终究是给自己一个天马行空做梦的机会。

    如果偶尔路过的你恰好对我这一次织的梦感兴趣,那么我欢迎你围观甚至加入这一场梦境。

    如果这不对你的胃口,离开就是了,这里不收门票,来去随意,不用告知。

     <br> 关于《穿山》这个故事的所有恩怨情仇,就结束在这里吧,再相遇时,就是另一程了。

     感恩。

     <br>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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