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人情。
但只见来,未见应。
他不便掺和私人家庭问题,只负责送信。
马蹄声已听不见了。
门露条窄缝,伸出只手臂。
它青筋暴起,肌肉盘结,粗壮到能扼死猛兽,此刻却簌簌发抖,连包裹都难以拾起。
屋内晦暗,每个透光缝隙都被封死;地上更是杂乱不堪。
瓶罐堆迭,四散药片。
瘫坐屋内的人比这房间还要邋遢。
须发未经打理,结节疯长,灌木丛般的脸中露出只血丝遍布的狼眼。
已是冬天,室内无取暖,呼气成冰,金还是只穿件已看不出颜色材质的衬衫。
他使力,歪歪斜斜地划断封口。
他竟时时刻刻攥把匕首。
毕竟枪已经拿不稳了。
“亲爱的老爹”。
好不容易眯眼看清信头,男人冷笑一声,猛地干呕起来。
他咳嗽,随意揩去嘴角的黑痰,摸索过酒桶,抓把药合服下。
对症状而言,这没多大用处,他已发展出耐药性,只希望麻醉物能让他失去力气,昏迷数天,熬过月的盈亏。
说起来简单。
听起来自缚睡觉就能解决。
但从首个周期醒来的时候,血痂结满地板,铁链已被他生生挣断。
他好奇为何失去理智后自己未选择了断,毕竟那更符合感性。
五感恢复间,他觉得有东西硌着掌心,于是望向软塌塌垂在地面的右臂——看来挣扎中他不小心将其弄断,手居然是捏紧的。
掰开,里面躺张纸片:
“亲爱的老爹,我出门了。
不在的这些天,请照顾好自己,我会回来。
:-)”
他垂眼,拈起它咀嚼。
日后的每张来信,都全然被他拆吃入腹,以缓解饥饿的感觉。
这很可笑。
被用来止痛的事物,并无该用途。
他本应阅读,然后回信,只是他提笔时,手指总在抖,字迹乱爬如蚊蝇。
再然后,他清醒的时间越来越少,无暇他顾,将其当作最后稻草,一日日地捱。
两次。
叁次。
再好的药,最终也失去功效。
他头痛欲裂,仍继续看,努力聚焦视线。
波本过得好吗?有没有说什么时候回来?但通篇读毕,只讲复仇。
哈。
十四年的时间,终究惨败给血缘。
早知如此,初遇那日他定会追上去,把那个家伙逮住撕碎。
金被酸楚与妒忌折磨,却从未假设过,当时如果转身离开,是否就不用自食苦果。
他相信,无论人生无论重来多少次,都会糟糕透顶。
他无法逃脱悲剧的命运,还会愚蠢地作出无数错误选择。
但选择收养女孩,并不属于其中。
这是他做过最好的决定之一。
这次的信太苦,难以下咽。
他去抓包裹,内容物摔落。
银币叮当作响,玻璃圆球骨碌碌滚动。
她是离得多么远,还以为他仍需要这些。
这些倒是可以吃。
他眼神狂热,喉腔内翻滚兽类的咆哮。
此时,黏在包裹背后的印刷物飘落。
牛仔误落下的东西。
他将其抓起,是张通缉令。
正欲将其捏成团扔远,瞧见其内容的那刻,脸色大变,胡乱抓些物品,踉跄向门外奔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