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正取着晾晒衣物,难以置信地眨眼,怀疑自己在做梦。
他听见女孩起床的响动,以为她又爬起来捣鼓死缠烂打才要来、他勒令女孩不准带出门的杠动式步枪。
但空气中弥漫的,却是煎蛋与培根的香气。
“早安,父亲。
”波本眼睛弯起,摘下大叁号的围裙。
“你怎么不叫老爹了?”他习惯性去摸女孩扎人的脑袋,却被不留痕迹地避开:“您忘了?之前说我那样喊不够淑女。
”金抓挠鬓角,好几年前,似乎有这么回事。
当时女孩刚稳定人形,鲜再变回蝙蝠,就被正式带出门,以学会和人交往,毕竟他深知自己是个反面例子。
结果和几个贫民窟的流浪儿踢了半天球,学回不少浑话。
“很好吃。
”他夸赞,波本应声笑得灿烂,主动收拾起餐盘。
金连喝四杯咖啡——每次还未见底,波本便给他续上。
对了。
他欲起身拿黏土飞碟。
若是平日,波本见他有闲,定要胡搅蛮缠地求他教枪法。
金不愿拿活物作靶,做过许多模拟道具。
“我不练枪了。
您说得对,我还有其他要学的东西。
”女孩将他摁在木凳上,猪鬃刷沾满剃须皂打出的泡沫,拂过他杂草丛生的下巴。
失去一半视野范围后更易瞄准,但难应付琐事。
比如刮个脸,划道血口是常有的事。
波本小时候抗拒他抱,嫌络腮胡扎人。
每日剃须也就成了习惯。
即使少了只眼睛,常规仍继续。
冰凉手指抚上皮肤,他喉结滚动,不禁瑟缩。
野兽总是忌讳露出要害的。
但颏部和脖颈处轻微的挠蹭,还是让他惬意地松弛下来。
波本执着于枪支的理由,是复仇。
他虽觉得她一夜之间变化惊人(但常言道,女人的心思难猜),还是感到欣慰。
当时女孩尚未稳定人形,即使被叮嘱守家,还是成天坐不住,悄悄四处扑飞蹦跶。
某日男人回家,遍地寻找,幸而远远地听见阵吱哇乱叫,才救下力乏脱水撞进仙人掌被刺卡住的小不点。
第二天,金就牵了只矮马回家。
至少会比这家伙聪明,清楚自己体力极限,还识路。
晃荡多了,长些见识,也听来堆故事。
金点亮烛火,教她识字,却见女孩板起张小脸,正襟危坐双手交迭,活像听人忏悔的神职人员。
“我不是你亲生的,对不对?”他虽金盆洗手,风评不是一时能改的。
加上他黝黑高大体格魁梧,有人见他突然带回波本同住,传是拐卖小孩吃的狼眼恶魔。
金思考片刻,认为没有隐瞒的必要。
他将波本视如珍宝,但女孩也有权利得知自己来自何处。
将不宜的血腥场面含糊处理后,他和盘托出。
半夜,见女孩站至床前,以为是令成人也惊怖的讲述使她做了噩梦,没想到她抬头挺胸:
“老爹,教我枪法。
”
“为什么?”
“复仇。
”血债血偿,生死决斗。
这是法外狂徒们秉信的朴素正义与浪漫。
但他没想到女孩生来血液中就奔腾着这般以眼还眼的野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