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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义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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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正取着晾晒衣物,难以置信地眨眼,怀疑自己在做梦。

    他听见女孩起床的响动,以为她又爬起来捣鼓死缠烂打才要来、他勒令女孩不准带出门的杠动式步枪。

    但空气中弥漫的,却是煎蛋与培根的香气。

     “早安,父亲。

    ”波本眼睛弯起,摘下大叁号的围裙。

     “你怎么不叫老爹了?”他习惯性去摸女孩扎人的脑袋,却被不留痕迹地避开:“您忘了?之前说我那样喊不够淑女。

    ”金抓挠鬓角,好几年前,似乎有这么回事。

    当时女孩刚稳定人形,鲜再变回蝙蝠,就被正式带出门,以学会和人交往,毕竟他深知自己是个反面例子。

    结果和几个贫民窟的流浪儿踢了半天球,学回不少浑话。

     “很好吃。

    ”他夸赞,波本应声笑得灿烂,主动收拾起餐盘。

     金连喝四杯咖啡——每次还未见底,波本便给他续上。

    对了。

    他欲起身拿黏土飞碟。

    若是平日,波本见他有闲,定要胡搅蛮缠地求他教枪法。

    金不愿拿活物作靶,做过许多模拟道具。

     “我不练枪了。

    您说得对,我还有其他要学的东西。

    ”女孩将他摁在木凳上,猪鬃刷沾满剃须皂打出的泡沫,拂过他杂草丛生的下巴。

    失去一半视野范围后更易瞄准,但难应付琐事。

    比如刮个脸,划道血口是常有的事。

    波本小时候抗拒他抱,嫌络腮胡扎人。

    每日剃须也就成了习惯。

    即使少了只眼睛,常规仍继续。

     冰凉手指抚上皮肤,他喉结滚动,不禁瑟缩。

    野兽总是忌讳露出要害的。

    但颏部和脖颈处轻微的挠蹭,还是让他惬意地松弛下来。

     波本执着于枪支的理由,是复仇。

    他虽觉得她一夜之间变化惊人(但常言道,女人的心思难猜),还是感到欣慰。

    当时女孩尚未稳定人形,即使被叮嘱守家,还是成天坐不住,悄悄四处扑飞蹦跶。

    某日男人回家,遍地寻找,幸而远远地听见阵吱哇乱叫,才救下力乏脱水撞进仙人掌被刺卡住的小不点。

    第二天,金就牵了只矮马回家。

    至少会比这家伙聪明,清楚自己体力极限,还识路。

     晃荡多了,长些见识,也听来堆故事。

    金点亮烛火,教她识字,却见女孩板起张小脸,正襟危坐双手交迭,活像听人忏悔的神职人员。

     “我不是你亲生的,对不对?”他虽金盆洗手,风评不是一时能改的。

    加上他黝黑高大体格魁梧,有人见他突然带回波本同住,传是拐卖小孩吃的狼眼恶魔。

     金思考片刻,认为没有隐瞒的必要。

    他将波本视如珍宝,但女孩也有权利得知自己来自何处。

    将不宜的血腥场面含糊处理后,他和盘托出。

    半夜,见女孩站至床前,以为是令成人也惊怖的讲述使她做了噩梦,没想到她抬头挺胸: “老爹,教我枪法。

    ” “为什么?” “复仇。

    ”血债血偿,生死决斗。

    这是法外狂徒们秉信的朴素正义与浪漫。

    但他没想到女孩生来血液中就奔腾着这般以眼还眼的野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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