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将盘子一一卸下,然后是饮料,与此同时,我接受那位黑人女子的请求,我说:没问题,我马上给你送过来。
除了两小袋辣酱,你还要别的什么?……便衣福茨看着我的侧影,继续打问着我非凡的曾经。
十八岁的军队记者,二十五岁的女少校,这绝对不平凡吧?他这样问道:即便在中国,这样一个女人的经历也属于超常,对吗?女领位抱歉地笑笑。
我一眼瞥见她的歉意笑容;她帮不了他的忙,因为这餐馆的工友之间从来没人谈自己的曾经。
如果到了一个遥远陌生的国度,还不去改变或推翻自己的曾经,这远走高飞还有什么飞头。
理查·福茨不知道,我们这些人都不大喜欢自己的曾经,我们的背井离乡证明了这一点。
这份“不喜欢”微妙丰富,同理查·福茨是讲不清的。
女领位穿着粉红长旗袍,亮晃晃假缎子造成她肉感的假象。
她指点着菜单上的一只只招牌菜,连笑容都廉价起来。
她比我大几岁,还在大学做本科生,还要靠亮大腿挣口粮,她怎么可能喜欢我的曾经。
我背转身,麻利地将一个客人留在桌上的一元钱小费抓过来,塞入围裙中央的兜里。
我感到理查·福茨的目光瞄准着我,我肩上、背上,后脑勺都负载着一种奇特的压力。
我的肩膀单薄,上面曾挎过武器。
晚上下课时间是十点半。
所有的同学都说要去学校隔壁的酒吧喝啤酒。
我像每次一样,先是借故有事,再是托辞不舒服,但末了都一样:跟着他们进了带男性头油气味的这家酒吧。
我硬不来面子上挂不住,等于告诉全体同学我多么穷。
如此之穷,他们也帮不上忙,你要他们怎么办。
穷到这地步,就不合群了。
这点我相当明白。
因此我来是来了,却不喝啤酒,只要了一块钱的玉米花和一杯白水。
这个班曾在学期刚开始时有过一个男同学,叫汉斯,一头浅色头发近乎雪白。
他羞怯文静,从来不换衬衫。
一次他向一个女同学借了六块钱吃晚餐,从此再没回到教室来上课。
大家认为他穷得过火也自尊得过火。
直到今天,一提汉斯人们还会哈哈地笑,为了赤贫和清高,汉斯把自己给放逐了。
而我明白,汉斯若不放逐自己,这个集体也早将他逐了出去。
那么穷谁受得了?那么穷不是对所有人都是个颇大的嘲讽吗?
因而我对我的贫穷守口如瓶。
进入地铁站已近午夜。
尽管啤酒会上谈的话题都很高雅,我对自己仍十分恼恨。
我难道高雅得起?是什么让我跟着他们在酒吧里高谈阔论?是虚荣。
可我虚荣得起吗?
地铁车厢里只有三个人。
我迅速在两个旅伴中做了选择,走到那个梳马尾辫、穿一身黑的亚洲男子身边坐下来。
第三个人在我上车时朝我堆出一个很大的笑容,这不是什么好事。
在深夜十一点四十五分,我选择一身黑衣的亚洲男子做我的旅伴,并不是认为他完全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