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则论“境界”非但指景物而言,亦兼内心之感情而言。
又为第一则“境界”一词之补充。
第七则举词句为实例,以说明如何使作品中之境界得到鲜明之表现。
第八则论境界之不以大小分优劣。
第九则为境界之说的总结,以为“境界”之说较之前人之“兴趣”、“神韵”诸说为探其本。
从这九则词话来看,静安先生之欲为中国诗词标示出一种新的批评基准及理论之用心,乃是显然可见的。
所以这九则词话实在乃是《人间词话》中主要的批评理论之部。
至于散见于《人间词话》其他各卷的一些零星的论见,则都可以看做是对于这一套基本理论的补充及发挥。
这是我们在研读《人间词话》时首当掌握的重要纲领。
从以上九则词话以后,自第十则至第五十二则乃是按时代先后,自太白、温、韦、中主、后主、正中以下,以迄于清代之纳兰性德,分别对历代各名家作品所作的个别批评。
此一部分乃是《人间词话》中主要的批评实践之部。
至于《人间词话》中其他二卷中由后人所收辑的静安先生一些谈词谈诗的评语,当然也都可作为此一部分之参考资料。
不过可注意的乃是在个别批评中,静安先生却偶或也仍作些理论方面的发挥。
如其论清真词时之兼论“代字”,论白石词时之兼论“隔”与“不隔”,便都是个例兼及理论的例证。
此外,在其上卷之末,自第五十三则以后,尚有数则词话分别论及历代文学体式之演进、诗中之隶事、诗人与外物之关系、诗中之游词等,则是静安先生于批评实践中所得的一些重要结论。
最末二则且兼及于元代之二大曲家,可见其境界说之亦可兼用于元曲,为其《人间词话》作了一个馀意未尽的结尾。
从这种记叙次第来看,《人间词话》上卷虽无明白之理论体系,然其批评理论之部与其批评实践之部,透过各则词话之编排安置,却仍是颇有脉络及层次可寻的。
说到《人间词话》的批评理论之部,首先我们所要提出来讨论的当然便是其所标举的作为评词之基准的“境界”二字。
静安先生在《人间词话》一开端就曾特别提出“境界”二字来说:
词以境界为最上。
有境界则自成高格,自有名句。
五代北宋之词所以独绝者在此。
关于他所提出的“境界”一词,其含义究竟何指,因为他自己并未曾对之立一明确之义界,因之遂引起了后人许多不同的猜测和解说。
举其大要者言之,约有以下数种:
其一是以“意”与“境”二字来解说“境界”一词。
以“意”字来指作品中所写之“情意”,以“境”字来指作品中所写之“景物”,而“境界”一词即兼指二者而言。
如刘任萍在其《境界论及其称谓的来源》一文中,便曾云:“‘境界’之含义实合‘意’与‘境’二者而成。
”[1]萧遥天在其《语文小论》中也曾以为“境界”即是“意境”之意,因而批评静安先生未能兼顾“情意”,仅用“境界”二字为“选词不当”,说:“定词必要兼顾两方面,则‘意境’、‘意象’都比‘境界’完美得多。
”[2]从表面看来,他们的解说和意见原是不错的,因为静安先生在《人间词话》第六则中,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