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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刀口起舞刀背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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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大事儿啊!原来他们当时是五个人,仨人轮番拿刀扎的。

    这仨人扎,另俩从犯干吗呢?一个抬脑袋,一个抬腿,给死者扔到西坝河旁边了。

    搬尸。

     说起这个青少年团体犯案的可怕之处,就在于它有等级制度。

     这个就特别……怎么说呢,有点儿控制人那个意思。

    我们仨动手杀人了,你们俩地位低,轮不到你们俩,但你俩也别想置身事外。

    那其中一个孩子,有心计,求表现,扔完了以后,把死者的那话儿就给割了。

    割了,啪,还给扔了。

    回去跟为首的这个沈福这么一说,欸,这个老大就高兴了,他就觉得自己倍儿有出息。

     这个案子整个过程就是这样的。

    凶器后来带他们指认现场,也从河里捞出来了。

    这案子等于我们将被动转为了主动。

    先抓人,审讯,然后根据口供,收集了证据链。

    匕首出来了,哪儿来的,谁买的。

    人抓着了,血衣裤在哪儿,扔哪儿了,找回来比对血液,包括鞋印,等等。

    隗哥经常和我说,办案子,不能光凭直觉,但一个好刑警,必须有他的直觉,就是这么个道理。

     结案之后我仔细想了想这起案子的杀人动机。

    林苗苗是为了五块钱死的,那么金笛呢?他的死不是因为钱。

     说出来我都不信,因为什么?很简单! 酒是导火索,面子是根本问题。

     就是喝多酒了。

    这个艺术小青年儿啊,家庭条件好。

    肯定好,那个年代,就跟父母出国了,在国外生活好多年,回来到画院进修油画。

    那他那个……说思维也好,习惯也好,或者说层次,跟嫌疑人他们就不一样。

    不一样还是他层次高,层次高不说,还有钱,说个这那的,都是别人不知道的。

     那嫌疑人他们就觉得这个孩子爱吹牛,又看不上他们。

    得,矛盾就来了。

    尤其这个老大,平时吆五喝六惯了,都以他为中心,冷不丁这孩子加进来,说他们不知道的生活,花他们没有的钱,你这属于啥?属于邀买人心,你是要当老大是怎么的?最后,这个老大就给他干了,动机就这么简单,一条人命就没了。

    就是妒忌心! 你说他杀人动机,为钱也好,为情也好,都不是,就是妒忌心。

    咱们一块喝酒,你为什么那种表现,上我相熟的场子来喝酒,你不给面儿,又摔杯子,又干吗的,你装什么逼?其实不是,小伙子就是喝多了。

    他到北京来,没什么朋友,平时画画又枯燥,就爱上个歌厅娱乐娱乐,认识了老乡,就特愿意往一块儿凑,大家一起放松放松,你说小伙子是要出来混社会?真不是。

     说起那会儿啊,咱们这儿土,人家国外洋,在人国外这都是正常娱乐。

    就跟咱现在去酒吧、去KTV一样,挺冤的其实。

    话说回来,这点事儿,本来你打他一顿也行,为什么要杀他呢?是因为沈福是圈里的大哥,我要巩固我大哥的地位,你不听我话,我必须给你搞了,我不搞你,另外五个人该不听我的了。

     沈福的逻辑就是你是我兄弟,我带你玩,但你不能爬到我头上来,大家一起出来你敢这么牛逼,又是喝酒,又是摔杯子,又是耍酒疯,全都不行,出去给他干了,出去就弄死了。

    小孩特别帅,给弄死了。

    那帮人真狠,真往死了干。

    他们对自己人也特别凶狠,自己干自己人,基本不留活口。

     案子破了之后,我审问的那些孩子一招供,我当时一下就从屋里蹿出来了,说我好大喜功也好,就那种感觉。

    压抑了四个多月,经手的头一个杀人案给破了。

    那个时候我对杀人还没有概念呢,正是这个案子给了我概念。

    兴奋,这个案子曾经顶着那么大压力,曾经那么不受重视,又一直浮浮沉沉云里雾里,终于拿下来了! 我从一楼蹦到三楼,去跟领导汇报,说案子破了,满楼地嚷嚷,压抑不住。

    后来他们说我,你神经病啊,犯病啦,小声点儿。

    可那种兴奋,实在是不会表达了,只能通过另外一种方式发泄,嚷嚷,手舞足蹈,用行为把它表现出来,很happy,就是很happy,那会儿如果放上音乐的话,准能跳起来。

    老实说,其实没有特别深层次的感受,就觉得新鲜和好奇,满足你的好奇心了,满足你的好胜心了,满足你拯救世界的欲望了。

    这种坏人必须得抓,恶人必须抓,黑白必须分明。

     兜头一盆凉水浇下来,是这个案子破了之后,老两口来了,跟我们说了这么一段话。

    他们说,破不破这个案子,对我们又能怎么样呢?实际上这个案子破了,对我们又是一种伤害,他们都是好朋友,把我们儿子杀了,法律惩罚他们了,其实对我们又是一种伤害。

    这案子破不破对我们没有太大的关系,结果无非就是我们的孩子没了,破不破案是你公安局的事。

     我一听就炸了。

    咱们刑警队把这个案子破了,你应该对我感激,最起码得表扬一下吧。

    心里那个憋屈啊,别提了。

    你儿子死了,死得不明不白,死得那么惨烈,你们也不配合工作,我们大浪淘沙似的跟进这个案子,抓捕又那么危险,怎么到头来还我又伤害你们一遍呢?不懂,真不懂。

     但后来干刑警日子久了,经手了无数案件,凶杀案尤其多,杀人的手法花样百出都比不上杀人的理由层出不穷,我看待这个世界也终于明白了,它,一定不是非黑即白的。

    接触了那么多受害人家属,见过那么多陌生人流下的眼泪,我也懂得了伤害它是一种什么东西。

     再翻回头来想这个朝鲜族孩子被杀案,实际上人家家属说的话特别有道理,这个案子破不破,跟他们没有关系,说得特别正确。

    无非是那时自己弱小的心理,想得到一些表扬,你得认可我,实际上不是那么回事,成年之后才懂,当时不懂。

    人死不能复生,也不像录影带可以倒带重来,你更没有机器猫的时光机能回到过去改变未来。

     人死了,尘归尘土归土,枪毙杀人犯一百回受害人也不会回来。

    走就让他好好走吧,当父母的白发人送黑发人,亲眼瞧着儿子的远大前途陨落,他们能干什么?儿子遭受苦痛的时候他们还在过平常的生活,他们压根儿不知道儿子是怎样咽下最后一口气的,临死前是怎样流连于这个世界。

    不忍心。

    对,不忍心。

    你即便破了这个案子,即便给了他们一个交代,你也不过是再一次掀开他们血淋淋的伤口。

    那伤口结了浅浅一层痂,你又把它剥开来,以一个胜利者的姿态宣告你的成功,太残忍了。

     我后来给他们寄过一封信,不知道他们有没有收到,是许多年后了,我在整理旧卷宗的时候,看到这起案件,把当时他们交给我的儿子的照片、画院的同学给的照片,还有一张旧学生证一起都寄给了他们。

    那上面,那个少年被定格在花样的年华里,以它去替代那个倒在血泊中的人,再合适不过。

     案件总会结束,而伤痛不会。

    这是最残忍的。

     破完案子那天,我心里不舒服,于是大半夜在城里溜达。

    11点多了,这座城市却仍旧忙碌着,洒水车清洗着地面,私家车一辆跟一辆呼啸而过,三五成群的男孩女孩相伴同行有说有笑,推着车子卖小吃的摊贩一脸疲惫手下却麻利地准备着下一份再下一份小吃,浓妆艳抹的妙龄女子踩着高跟鞋脚步匆匆,远处停着的豪车里大腹便便的金主抱着手机讲生意经。

     这是一个平凡的夜晚,跟每个夜晚一样,不夜城的夜晚从来也没变过模样,谁来了谁走了,都是悄然无声,这边有人在亲人的眼泪中离世,那边有裹着胎膜的孩子在大夫手中嗷嗷落地。

    生与死,不因为任何人的意志而改变,每时每刻有条不紊地就这么进行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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