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被斩断的只会更多。
陈修泽下得去手。
启光温热的血落在他手上,陈修泽恍惚间想起,幼时他起床给启光温奶粉。
弟弟喝了有些呛奶,他轻轻地拍,用纸巾去擦,那沾在手指上的奶粉,也是温热的。
陈修泽不想让弟弟妹妹也走他的老路。
所以他送启光和慧宁去念商科,送至珍去英国深造,送永诚读书……
存活之余,陈修泽亦想往上走。
孟久歌待他不薄,陈修泽亦投桃报李,尽职尽责当然,这份职责也绝非愚忠,蠢货才会任人宰割、任由孟久歌的子女将他蚕食。
照顾苏夫人,留着孟久歌的孩子,也是陈修泽为这位义父所尽忠。
他会保证孟久歌这最后一房太太平平安安地活到自然死去,也能保证让那个孩子也健康长大,不至于让孟久歌断了血脉。
前提是苏俪俏不生事端。
外界流言蜚语颇多,陈修泽都不会往心中去。
尤其是那些不三不四的传言,讲什么陈修泽杀害孟久歌的子女妻子……无所谓。
那些不入流的报纸周刊,个个唯恐天下不乱,编排得有声有色,表面一副仗义执言愤懑不平的模样,私下里都是生意,不过是为了以猎奇引人耳目、为了销量无所不用其极。
陈修泽事务繁忙,懒得理他们,只等后来一一清算总账。
偏偏,苏俪俏那个没脑子的东西信了。
小报上揣测纷纷,讲什么陈修泽偏偏留了苏俪俏一个人不杀,又说孟久歌上了年纪,又缠绵病榻,苏俪俏却生了孩子……猜那孩子是陈修泽。
什么蠢话。
孟久歌嗜色如命,娶了好几房太太。
孟久歌年轻时候也荒唐,宁可十日无肉,不可一日无女;酒色成瘾,哪怕是后来上了年纪,身体差了,也绝不可没有女人,苏俪俏年纪轻,是他最宠爱的一个太太。
孟久歌生命中最后三年,基本也是在苏俪俏房中和其他年轻的红颜知己处辗转而过
陈修泽不杀苏俪俏,也因她是孟久歌的太太,是孟久歌如今唯一血脉的母亲。
谁知苏俪俏看多了报纸,信以为真。
她还当其他人都是陈修泽杀的,怕他杀了自己,也是想要给今后找个靠山。
毕竟过惯了锦衣玉食,很难再回到昔日清贫时刻。
陈修泽碍于脸面,察觉苏俪俏的心思后,只让人将孟久歌的遗产分给她些,也同她客气讲明,孟久歌永远都是他义父,也是他师父。
此时的他尚未起成家的心思。
或者说,尚未有另起一个家的心思,有弟弟有妹妹,陈修泽就有家,他亲自照顾着几个孩子长大,又沉迷于权势,于其他方面,未免有些兴致缺缺。
更何况,陈修泽曾照顾过孟久歌,知孟久歌生命尽头,身体都开始烂放纵于女色就是如此,不知不觉染一身病。
后期病都要入脑,也难怪孟久歌后来渐渐开始讲胡话,疯疯癫癫。
就像将钉子从鞋中拔出时,陈修泽没想到未来的自己成为一个跛子;在嘱托阿贤去照拂那个可怜的孤女时,陈修泽也没想到自己会对其一见钟情。
如何形容那天白日见到方清芷的心情?
陈修泽夜间迟迟不眠,睁眼闭眼都是她在太阳下光洁的发丝,美丽又绚烂。
他半倚着床,连续两次,才觉热意渐渐消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