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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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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中的宜园像是一朵洁白的莲花,在佛的注视下静静绽放。

     沈铎亲自去南明山的千年古刹请来了高僧,为亡父做法事。

    僧人低沉模糊的念经声随着哀乐飘出了灵堂,成为了园中一道隐隐约约的背景音。

     任勤勤忍不住从后厨的侧门往前院望。

     沈家今夜来的人并不多,都是沈家在本地的亲友来打头阵的。

    明后两天到出殡时,才是高峰。

    搭好的白事棚暂且用不上,流水席直接摆在了大屋的餐厅里。

     客人们都自豪车上下来,衣冠楚楚,言行十分安静。

     偶尔有重要的客人抵达,沈铎便会亲自出来迎接。

    他的一身黑西装几乎融在夜色里,苍白的面孔反而更加醒目。

     任勤勤有一种野生动物般的直觉,她觉得今晚气氛不大对劲。

     家中有丧事,自然不会喜气洋洋的。

    可沈家不像是在克制着悲伤,倒像是在努力压抑着躁动。

     在客人们的交头接耳和眉来眼去之中,透着一种风雨欲来的架势。

     车上下来一位白发苍苍的老者,微微颤颤地拄着拐杖,风吹即扑。

     沈铎快步迎过去,将老人搀扶住。

     老人不知说了什么,沈铎躬身把耳朵凑过去,毕恭毕敬地听着。

     能让沈铎这么老实的人,身份想必不一般。

     “那是沈家的大老爷。

    ” 说话的是林姐的儿子,暂且就叫他小林吧。

    小林比任勤勤大两岁,在沈家的公司里做司机,负责接送高管,日常工作之一就是听八卦。

     小林唇上才蓄了点稀疏的胡须,有心在漂亮女孩面前显摆,于是在任勤勤鼓励的目光下解说了起来。

     “这大老爷是沈老的大伯父,可惜一连生了四个女儿,没儿子,家业就给沈老先生的父亲继承了。

    沈老的父亲生了三男一女,沈老行二,最能干,就继承了家业。

    ” 说完,又指着两个中年男人说:“那是沈老的大哥和三弟,两个刺头。

    ” 沈老先生仪表堂堂,他兄弟却是像雨水不够而长歪了的瓜。

    大伯矮而胖,小叔高且瘦,两人站一块儿,就像一对“没头脑”和“不高兴”。

     相由心生,任勤勤本能地不喜欢这两人。

     小林又指向另外一处:“那里是蒋家人,秃头的那个老头儿就是蒋家大舅。

    这舅舅不帮外甥,倒和沈家叔伯联手拆台。

    ” “啊?”任勤勤惊讶,“这是图啥?” 外甥是自己的血亲,沈家人是妹妹的前婆家,亲疏一目了然呀。

     “和生意有关。

    ”小林压低声音,“集团下的分公司蒋家也有点股份。

    公司里有些老人和沈老意见不合,对公司的发展有不同的看法。

    沈老一走,小沈先生要是压不住,怕是要闹起来。

    ” 任勤勤乍舌,心想这舅舅欺负外甥的传统,还真是家风渊源,一脉相传。

     “不过也不用太担心。

    ”小林又得意道,“小沈先生也不是那么好欺负的。

    小铎哥他可是有个绰号,叫‘沈狂人’呢。

    他发起狂来,八匹马拉不住还被他倒拽着跑!” 小林还想再多拽两句,眼角看到林姐朝这边走来,急忙闭嘴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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