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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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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那头熊和黑白相间的大山猫时,也竖起了颈毛。

     还有比瓦拉米尔更凶猛的野人,他们来自鬼影森林极北处,或霜雪之牙中的隐秘山谷,甚至更奇怪的地方。

    冰封海岸的原住民驾着海象骨战车,由彪悍的大白狗牵引;恐怖的冰川部落据说以人肉为生;穴居人把脸染成蓝、紫和绿色;矮小的硬足民赤脚列队在冰雪上疾走,脚板像沸水煮过的皮革。

    当然,队伍中没有什么古灵精怪,但他很确定如果必要,托蒙德也会弄一些来当夜宵。

     据琼恩判断,至少有一半的野人一辈子没见过长城,而且他们绝大多数不会讲通用语。

    但这没关系。

    曼斯·雷德会说古语,甚至能用它唱歌,每到夜晚,他便弹起竖琴,演奏奇异而野性的音乐。

     为整合这支庞大冗杂的队伍,曼斯花了多年心血。

    他跟各地部落酋长谈判,跟各位马格拿谈判,用甜言蜜语赢得第一个村落,用歌谣吟唱赢得另一个,又用刀锋宝剑赢得第三个;他让狗头哈犸与骸骨之王讲和,让硬足民与夜行部交流,让冰封海岸的海象民与大冰川的食人部落和解;他将一百把不同的匕首打造成一支巨矛,瞄准七大王国的心脏。

    他没有王冠,没有权杖,也没有丝衣华服,但琼恩看得很清楚,曼斯·雷德决不是名义上的国王。

     琼恩遵照断掌科林的托付加入野人。

    “与他们一起行军,与他们一起用餐,与他们一起作战,”游骑兵在死前的那一夜对他如是说,“你的任务是,观察。

    ”但一直以来,他观察的成果殊为有限。

    断掌怀疑野人们进入偏僻寒冷的霜雪之牙搜寻某件武器,某种力量,某种没落的法术,用于突破长城……不管他们找到没有,反正既无人谈论,更无人卖弄。

    曼斯·雷德也没向他解释任何计划或策略,自打头天晚上的会面后,他从未接近过野人国王。

     若情非得已,我会杀了他。

    想到这里,琼恩心情阴郁。

    谋杀不仅毫无荣誉,也会赔上自己性命。

    但他不能让野人们突破长城,侵略临冬城和北境,先民荒冢和溪流地,白港和磐石海岸,甚至南下颈泽。

    八千年来,为保护子民不受掠袭者的威胁,史塔克家族奋勇抗争,代代相传……而不管是不是私生子,他血管里终究流着相同的血液。

    况且,布兰和瑞肯仍在临冬城,还有鲁温学士、罗德利克爵士、老奶妈、兽舍掌管法兰、铁匠密肯、大厨盖吉……每一个他认识与深爱的人都在。

    若我必须杀死一位值得仰慕的人,以保护大家不受叮当衫、狗头哈犸和无耳的瑟恩马格拿的残害,这也无可奈何、无可厚非。

     但他依然向父亲的旧神祈祷,以求免除这一令人沮丧的任务。

    队伍为牲畜群、孩童和各种辎重所累,前行得非常缓慢,大雪更进一步拖慢了进程。

    不过多数人马已下了山,如融化的蜂蜜一样于乳河西岸慢慢流淌,沿河朝鬼影森林深处而去。

     琼恩明白,前方不远处,先民拳峰耸立在森林上方,那儿驻有三百名守夜人军团的黑衣弟兄,全副武装,配有坐骑,扼守住要道。

    除断掌之外,熊老还派出其他斥候,现在贾曼·布克威尔和索伦·斯莫伍德应已返回,并带去野人来袭的消息。

     莫尔蒙是不会逃跑的,琼恩心想,他人老顽固,也走得太远。

    他会不顾人数众寡悬殊,决心发动攻击。

    不久后,当能听到号角长鸣,目睹骑手冲杀而至,黑色斗篷飘扬,手擎冰冷武器。

    当然,三百人不可能杀光三万人,但琼恩很清楚守夜人的策略。

    目标只有一个,一个关键点,曼斯。

     塞外之王已竭尽全力,可野人缺乏纪律的状况仍让人绝望,这使得他们十分脆弱。

    队伍蜿蜒数里格,其中不乏勇猛战士,但能作战的人中三分之一行在队伍两头,或效力于狗头哈犸的前锋,或与巨人、野牛和掷火者一道组成凶悍的后卫部队;另有三分之一随曼斯本人行在中军,守卫推车、雪橇和狗拉小车,这是队伍的补给物资,是夏季剩下的全部收获;其余的分成小队,由叮当衫、贾尔、巨人克星托蒙德及哭泣者等人率领,担任斥候、征粮队或监军,沿着队伍无休止地跑前跑后,以约束大家或多或少有序前进。

     尤为致命的是,一百个野人中才一人有马。

    熊老的队伍将如利斧切过麦片粥一样畅通无阻。

    这样一来,曼斯只好亲率骑兵追赶,以求挫败守夜人。

    如果他在接下来的战斗中死去,长城又会安宁一百年,如果相反…… 他用剑的手开开合合,灼烧的指头蠢蠢欲动。

    长爪挂在马鞍上,他很轻易就能够到这把长柄剑咆哮狼头的石圆球和柔软的皮革把手。

     几小时之后,他们才赶上托蒙德的小队,雪下得正大。

    白灵半路离去,前往森林追踪猎物,他会在夜里扎营时分回来,最晚不过黎明。

    冰原狼一直都在……和耶哥蕊特一样。

     “那么,”女孩看到他便喊,“你现在信了吗,琼恩·雪诺?你看到骑长毛象的巨人了吗?” “哈!不止如此,”琼恩不及回答,托蒙德便嚷嚷,“这只乌鸦还看上人家了!多半要娶一个咧!” “娶女巨人?”长矛里克笑道。

     “不,娶长毛象!”托蒙德吼回去,“哈!” 琼恩放慢马速,耶哥蕊特跟在他身旁。

    她自称比他大三岁,尽管身高要矮上半尺。

    不过不管她几岁,她的强韧毋庸置疑。

    在风声峡,石蛇说她是个“矛妇”。

    她其实没结婚,擅用的武器也是一把兽角和鱼梁木做的短弯弓,可琼恩觉得“矛妇”的说法很适合她。

    她让他想起小妹艾莉亚,尽管艾莉亚更小更瘦,耶哥蕊特则常披上许多兽毛皮革,难以判断体形。

     “你会唱《最后的巨人》吗?”耶哥蕊特不待回答,便道,“我的嗓音不够深沉,唱不好呢,”她唱起来,“啊啊啊啊啊啊啊,我是最后的巨人,我没有同伴。

    ” 巨人克星托蒙德听到歌声,也跟着唱。

    “最后的巨人,从大山中走来,我们曾经统治世界。

    ”他透过大雪吼回来。

     长矛里克加入进来,“啊,小人族偷走森林,偷走山脉,偷走江河。

    ” “他们在谷地筑起巨墙,捕尽溪流所有鱼获。

    ”耶哥蕊特和托蒙德用洪亮的声音交替合唱。

     托蒙德的儿子托雷格和多蒙德也用低沉的嗓音应和,然后是他女儿蒙妲和所有人。

    大家搭配节奏,用长矛敲击皮革盾牌,边行边唱: 他们在石厅内燃起大火, 铸造锋利的长矛。

     而我在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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