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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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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女娃娃。

     再后来,小哥哥大病一场,腿瘸了,新娘就不怎么喜欢他了。

     时光让人长大,会看清万物看清人心。

     再怎么狡猾的狐狸,日久相处总有露出尾巴的那一天。

     顾小梧不知道从哪天开始懂了,也可能是日积月累一点点看懂了。

    这个表面和善,乡亲邻居常夸的后娘其实有着另一幅模样。

     她还想通了,往小哥哥碗里滴着东西发出来的香味,绝对不是油,很像敌敌畏的香味。

     以及王秋云当时惊慌的表情。

     小哥哥是他故意害的吗? 这个问题困扰了他很多年,越来越怀疑,却不敢和任何人说,没有证据没人会信。

     她开始防范王秋云,敢害小哥哥,说不定哪天也会害她,只是万万没想到,居然敢把自己给卖了。

     那天赶集,喝过一口饮料便晕过去,中间昏昏沉沉醒来,好像是在火车上,哐当哐当响。

     再次醒来好像是在驴车或者牛车上,睁眼能看到摇摇晃晃的蓝天,这是到哪里了? 路好像很难走,她身体都快散架了,偏偏软绵绵的没有一丝力气,喉咙干的冒火。

     又不知道过了多久,她被活活疼醒,睁开眼,就见一个陌生丑陋的中年男子在她身上…… 那一年,她刚满十八岁。

     隔壁堂屋里,李寡妇见儿子脸色铁青进来,连忙迈着小脚迎上去:“怎么了?” “那个贱人,自己把孩子打掉了。

    ”李玉东端起搪瓷缸一顿猛灌,咬牙切齿扔在桌子砸了个坑。

     李寡妇差点没站稳:“又,又弄掉了,你这孩子,我不是说了吗,什么东西都不要留…哎,我的大孙子呀。

    ” 说完拿起擀面杖就往外跑:“我要打死那个贱人。

    ” “再打人就死了。

    ”李玉东不耐烦把人拽住,“让她流,过几天老子再让她怀上,继续流继续怀,我还就不信了。

    ” 村里穷,大山深处啥也没有,没姑娘愿意嫁进来,所以几乎家家户户买媳妇。

     多年下来,就像养猪养鸡一样养出了经验。

     人刚买来肯定要反抗的,不急,可以理解,先摧毁她最看重的东西。

     身体和尊严。

     能多狠就多狠,不用在乎人怎么样,反正女人就那样。

     这一招下来,甭管是大学生还是什么大姑娘,立刻老实不少。

     再接着就饿,不给饭吃不给水喝。

     很少有人愿意死,哪怕活在地狱。

     想要吃的喝的,跪下来求。

     一次次反复,用不了多久就能训的非常听话,再接着有了孩子,就等于有了牵挂,好好过日子吧。

     至于那些实在脾气烈的也没事,孩子生下来,卖给没太多钱只能买二手货的老光棍。

     呵呵,那才是真正的生不如死。

     顾小梧就属于后者,除了刚来第一年生下个男娃,再之后怀上就想法设法流掉。

     往死里打都没用。

     庄稼人过日子,有娃才有希望,娃越多越好,一个不肯生娃买来的女人等于失去最大价值。

     之所以没卖给老光棍,是有原因的。

     因为,她能赚钱! 话是那么说,但难受啊,七年了,就生一个娃娃。

     这一胎,李寡妇花钱找人算过,是个大孙子呢。

     “老这样下去行,占着窝不下蛋,咱们得想想办法。

    ”李寡妇气的自己给自己捋胸口,狠狠道,“你对她就是太好了,惯的,要我说,不行把他租给后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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