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于外,非礼也。
(于,远辞也。
为营卫不固。
不以将嫁于雠国除讥者,鲁本自得以雠为解,无为受命而外之,故曰非礼。
解,古卖反。
)其筑之何以礼?(据礼当豫设。
)主王姬者,必为之改筑。
主王姬者,则曷为必为之改筑?(据诸侯宫非一。
必为,于伪反,下“必为”、“为襄公”并注同。
)
[疏]注“据诸”至“非一”解云:即下云路寝、小寝之属是也。
于路寝则不可者,谓外内无别。
于路寝则不可,小寝则嫌。
(皆所以远别也。
别,彼列反。
)
[疏]小寝则嫌。
解云:嫌亵渎。
群公子之舍,(谓女公子也。
)则以卑矣。
(以为大卑。
大,音泰,一音他贺反。
)其道必为之改筑者也。
(以上传言尔,知当筑夫人之下,群公子之上。
筑例时。
)
[疏]注“筑例时”者。
解云:即此年“秋,筑王姬之馆”二十八年“冬,筑微”三十一年“春,筑台于郎”“秋,筑台于秦”之属是也。
冬,十月,乙亥,陈侯林卒。
王使荣叔来锡桓公命。
锡者何?赐也。
(上与下之辞。
锡,星历反。
)
[疏]“锡者何”解云:正以变赐言锡,与礼九赐之文异,故执不知问。
命者何?加我服也。
(增加其衣服,令有异于诸侯。
礼有九锡:一曰车马,二曰衣服,三曰乐则,四曰朱户,五曰纳陛,六曰虎贲,七曰弓矢,八曰�钺,九曰�鬯,皆所以劝善扶不能。
言命不言命服者,重命,不重其财物。
礼,百里不过九命,七十里不过七命,五十里不过五命。
令,力呈反。
贲,音奔。
�钺,音甫,又方于反;下音越。
�,音巨,黑黍也。
鬯,敕亮反,香酒。
)
[疏]“命者何”解云:正以生时有功而受褒赐,今死乃赐命,故执不知问。
注“礼有”至“不能”解云:此礼纬合文嘉文也。
彼注云“诸侯有德当益其地,不过百里,后有功加以九赐:进退有节,行步有度,赐以车马,以代其步;其言成文章,行成法则,赐以衣服,以表其德;其长于教诲,内怀至仁,赐以乐则,以化其民;其居处�理,房内不泄,赐以朱户,以明其别;其动作有礼,赐以纳陛,以安其体;其勇猛劲疾,执义坚强,赐以虎贲,以备非常;其内怀至仁,执义不倾,赐以弓矢,使得专征;其亢阳威武,志在宿卫,赐以斧钺,使得专杀;其孝慈父母,赐以�鬯,使之祭祀。
皆如有德,则阴阳和,风雨时,四方所瞻,臣子所望,则有�鬯之草,景星之应”是也。
注“礼百里”至“五命”解云:案周礼典命曰“上公九命,侯伯七命,子男五命”者是也。
其言桓公何?(据锡文公命不言谥。
)
[疏]注“据锡”至“言谥”解云:即文元年夏四月“天王使毛伯来锡公命”不言谥是也。
追命也。
(举谥明知追命死者。
礼,生有善行,死当加善谥,不当复加锡。
不言天王者,桓行实恶,而乃追锡之,尢悖天道,故云尔。
善行,下孟反,下同。
复,扶又反。
悖,补内反。
)
[疏]注“不言”至“云尔”解云:如此注者,欲决文元年称天王也。
王姬归于齐。
何以书?我主之也。
(鲁主女为父母道,故恩录而书之。
内女归例月,外女不月者,圣人探人情以制恩,实不如鲁女。
)
[疏]注“内女”至“之也”解云:即隐二年“冬,十月,伯姬归于纪”隐七年“春,王三月,叔姬归于纪”成九年“二月,伯姬归于宋”之属是也。
然则此事亦在月下,而言不月者,何氏以意斟酌,故如此解。
而庄十一年“冬,王姬归于齐”而不书月者,彼则鲁不主婚,自著天子有恩于王姬故也。
齐师迁纪并阝、晋阝、吾阝。
迁之者何?取之也。
(以称师,知取之。
并阝,步丁反。
晋阝,子斯反,又音晋。
吾阝,音吾。
)
[疏]“迁之者何”解云:欲言实迁,不言处所;欲言取之,而经书迁,故执不知问。
取之,则曷为不言取之也?(据莒人伐杞取牟娄。
)
[疏]注“据莒”至“牟娄”解云:即隐四年经文。
为襄公讳也。
(襄公将复雠于纪,故先孤弱取其邑,本不为利举,故为讳。
不举伐,顺讳文也。
)外取邑不书,此何以书?大之也。
何大尔?自是始灭也。
(将大灭纪从此始,故重而书之。
)
二年,春,王二月,葬陈庄公。
夏,公子庆父帅师伐馀丘。
于馀丘者何?邾娄之邑也。
曷为不系乎邾娄?国之也。
曷为国之?君存焉尔。
(庆父幼少将兵,不讥者,从不言弟意,亦起之。
少,诗照反。
)
[疏]“于馀丘者何”解云:欲言是国,天下未闻;欲言是邑,而不系国,故执不知问。
“曷为”至“焉尔”解云:桓七年传云“咸丘者何?邾娄之邑也。
曷为不系乎邾娄?国之也。
曷为国之?君存焉尔”然则彼巳有传,而复发之者,正以邑不系国,凡有二种,故须解之。
即昭三十二年“取阚”传云“阚者何?邾娄之邑也。
曷为不系乎邾娄?讳亟也”注云“与受滥为亟”是。
注“庆父”至“起之”解云:正以桓六年“九月,丁卯,子同生”则庄公年十五矣。
庆父之年宜十二三,故云幼少将兵矣。
所以不书月以讥之者,正以不言弟意亦起之,何者?文元年注云“不称王子者,时天子诸侯不务求贤,而专贵亲亲,故尢其在位子弟,刺其早任以权也。
鲁得言公子者,方录异辞,故独不言弟也。
诸侯得言子弟者,一国失贤轻”然则鲁不言在位之弟者,刺其专贵亲亲而早任以权。
今庆父实是公之母弟,若于凡平诸侯之国,则合言弟,但是鲁公之弟,故于例不得言之。
既不言弟,刺其专贵亲亲早任以权,则于幼少将兵之义,亦自见矣,故云从不言弟意,亦起之也。
杜氏云“庆父者,庄公异母兄”何氏知其幼者,正见称仲,非兄明矣。
秋,七月,齐王姬卒。
外夫人不卒,此何以卒?录焉尔。
曷为录焉尔?(据王后崩犹不录。
)我主之也。
(鲁主女为父母道,故卒录之,明当有恩礼。
内女卒例日,外女卒不日者,实不如鲁女也。
)
[疏]注“内至”至“女也”解云:即僖十六年“四月,丙申,曾阝季姬卒”成八年“冬,十月,癸卯,杞叔姬卒”襄三十年夏“五月,甲午,宋灾,伯姬卒”之属是也。
而庄四年“三月,纪伯姬卒”庄二十九年十二月“纪叔姬卒”之属皆不日。
庄四年下文注云“卒不日葬日者,鲁本宜葬之,故移恩录文于葬”是也。
冬,十有二月,夫人姜氏会齐侯于郜。
(书者,妇人无外事,外则近淫。
不致者,本无出道,有出道乃致,奔丧致是也。
郜,古报反。
二传作“禚”四年亦尔。
近,附近之近,亦如字。
)
[疏]注“不致”至“是也”解云:即文九年春“夫人姜氏如齐”“三月,夫人姜氏至自齐”注云“奔父母之丧也。
不言奔丧者,尊内也”“出独致者,得礼,故与臣子辞”是也。
乙酉,宋公冯卒。
三年,春,王正月,溺会齐师伐卫。
溺者何?吾大夫之未命者也。
(所伐大夫不卒者,庄公薄于臣子之恩,故不卒大夫,与桓同义。
月者,卫朔背叛出奔,天子新立卫公子留,齐、鲁无惮天子之心而伐之,故明恶重于伐,故月也。
溺,乃历反。
)
[疏]“溺者何”解云:欲言内臣,经不书氏;欲言外臣,复不系国,故执不知问。
“吾大”至“者也”解云:隐九年传云“侠者何?吾大夫之未命者也”桓十一年“柔会宋公”以下“于折”传曰“柔者何?吾大夫之未命者也”注云“辄发传者,无氏嫌贬也”然则今复发传者,嫌会雠人而致贬故也。
注“所伐”至“大夫”解云:称名为将大夫不书卒者,正以庄公薄于臣子之恩故也。
知未命大夫得书卒者,正见隐九年经书侠卒也,彼注云“未命所以卒之者,赏宜从重。
无氏者,少略也”者,即其义。
注“与桓同义”解云:桓十一年“柔会宋公”已下“于折”传曰“柔者何?吾大夫之未命者也”彼注云“所以不卒柔者,深薄桓公不与有恩礼于大夫也”今溺亦然,故言与桓同义。
注“月者”至“出奔”解云:正以侵伐例时,即上二年“夏,公子庆父伐于馀丘”之属是也。
今此月者,背叛出奔,罪重故也。
其背叛出奔之事者,即桓十六年“卫侯朔出奔齐”是也。
注“天子新立卫公子留”解云:世本及史记并有其事。
夏,四月,葬宋庄公。
(庄公冯篡不见,书葬者,篡以计除,非以起他事不见也。
不见,贤遍反,下皆同。
)
[疏]注“庄公冯篡不见,书葬者,篡以计除,非以起”至“见也”解云:春秋之例,篡不明者,皆贬去其葬以见篡,即僖二十四年“晋侯夷吾卒”注云“篡故不书葬,明当绝也”;又宣九年秋“晋侯黑臀卒于扈”彼注云“不书葬者,篡也”之属是也。
其篡明者,不嫌非篡,故不去葬以见篡,即隐四年“卫人立晋”桓十二年冬“卫侯晋卒”十三年春“葬卫宣公”;又庄九年“齐小白入于齐”至僖十七年冬“齐侯小白卒”十八年“秋葬齐桓公”;又哀六年秋“齐阳生入于齐”至哀十年春“齐侯阳生卒”夏“葬齐悼公”;此等皆由其初有立、入之文,不嫌非篡,故书其葬。
今宋公冯初篡不明,所以亦书其葬者,正以其父缪公有让国之善,故计其父功而除其篡罪,故云篡以计除也。
襄十四年夏“卫侯ぅ出奔齐”至二十六年春“甯喜弑其君剽”“卫侯ぅ复归于卫”传云“然则曷为不言剽之立?不言剽之立者,以恶卫侯也”注云:“起卫侯失众出奔,故不书剽立。
剽立无恶,则卫侯恶明矣”又宣六年传言“而立成公黑臀”彼注云“不书者,以恶夷犭皋也”然则剽与成公之篡皆不恶者,以恶ぅ与夷犭皋矣,是为以起他事不见。
今宋庄公之立不书恶之者,自以计除之不见义,故云非以起他事不见也。
既以计除,则迥然无罪,故得书葬,何则?晋侯重耳亦篡不明,而僖公三十三年得书“葬晋文公”者,春秋为贤者讳也。
五月,葬桓王。
此未有言崩者,何以书葬?盖改葬也。
(改,更也。
改葬服轻不当月,月者,时无非常之变,荣奢改葬尔,故恶录之。
书者,诸侯当有恩礼。
)
[疏]“此未有言崩者”解云:桓十五年经书“三月,乙未,天王崩”何言未有言崩者?正以此年事不相接故也。
“盖改葬也”解云:案宣三年“郊牛之口伤,改卜牛”经即书其改卜。
此若改葬,经宜书改,而不书改者,盖以天王之崩去此七年,是改可知,何劳书改乎?其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