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也。
而伐蔡者,即下“楚人围蔡”是也。
围而言伐者,举总名故也。
为是兴师,使囊瓦将而伐蔡。
蔡请救于吴,伍子胥复曰:“蔡非有罪也,楚人为无道,君如有忧中国之心,则若时可矣。
”(犹曰,若是时可兴师矣,激发初欲兴师意。
将,子匠反。
激,古狄反。
)于是兴师而救蔡。
(不书与子胥俱者,举君为重。
子胥不见于经,得为善者,以吴义文得成之也。
虽不举子胥,为非怀恶而讨不义,君子不得不与也。
)
[疏]“而救蔡”解云:不书救蔡者,止以蔡为兵故首也。
注“子胥”至“成之也”解云:案此传文,有善子胥之意。
子胥不得见于经而得为善之者,正以吴得进而称子,是其义文。
以是之故,得成子胥之善,故曰以吴义文得成之也。
注“虽不”至“与也”解云:吴子若直救蔡讨楚而败之也,是其忧中国,尊事周室之义,但亲用子胥之谋,兼有为复雠之意,是以传家取而说之,遂举子胥之辞以见之。
虽举子胥之辞,但非怀恶而讨不义,是以君子与之。
昭十一年楚子诱蔡侯之下,传云“怀恶而讨不义,君子不予也”故注者取而况之。
曰:事君犹事父也,此其为可以复雠奈何?曰:父不受诛,(不受诛,罪不当诛也。
)子复雠可也。
(孝经曰:“资于事父以事君而敬同。
”本取事父之敬以事君,而父以无罪为君所杀。
诸侯之君与王者异,于义得去,君臣巳绝,故可也。
孝经云“资于事父以事母。
”庄公不得报雠文姜者,母所生,虽轻于父,重于君也。
易曰:“天地之大德曰生。
”故得绝,不得杀。
)
[疏]注“本取事父以事君”解云:何氏之意,以资为取,与郑异。
郑注云“资者,人之行也”注四制云“资,犹操也”然则言人之行者,谓人操行也。
云云之说,具于孝经疏。
注“庄公”至“君也”解云:即庄元年注云,言逊者“明但当推逐去之,亦不可诛,诛不加上之义”是也。
注“易曰”至“曰生”解云:下系辞文也。
父受诛,子复雠,推刃之道也。
(子复仇,非当复讨其子,一往一来曰推刃。
当,丁浪反。
)复雠不除害,(取雠身而巳,不得兼雠子,复将恐害已而杀之。
时子胥因吴众,堕平王之墓,烧其宗庙而巳。
昭王虽可得杀,不除云。
堕,许规反。
去,起吕反。
)
[疏]注“时子胥”至“而巳”解云:春秋说文也。
彼文又云“鞭平王之尸,血流至“踝此注不言之者,省文也。
案昭二十六年秋九月楚子居卒”至“今十馀年矣而言血流至踝者,非常之事,宁可常理言之?或者盖以子胥有至孝之至,精诚感天,使血流所以快孝子之心也。
朋友相卫,(同门曰朋,同志曰友。
相卫,不使为雠所胜。
时子胥因仕于吴为大夫,君臣言朋友者,阖卢本以朋友之道为子胥复雠。
孔子曰:“益者三友,损者三友:友直,友谅,友多闻,益矣;友便辟,友善柔,友便佞,损矣。
”辟,婢亦反。
辩佞,如字,本亦作“便佞”)
[疏]注“同门”至“损矣”解云:出苍颉篇。
汉主谓司马迁云:李陵非汝同门之朋,同志之友乎?义亦通于此。
而书传散宜生等受学于大公,大公除师学之礼,酌酒切肺,约为朋友。
然则大公为师而言朋者,盖大公知其非常人,遂除师学之礼,以友朋之道待之也。
既除师学之礼,连朋言之亦何伤?云君臣言朋友者云云,即诗云“朋友攸摄,摄以威仪”注云“朋友谓群臣,与成王同志好者”义亦通于此。
云孔子曰益者三友云云,论语文。
引之者,道阖庐、子胥相与益友:盖以阖庐为谅,何者?谓一许为之兴师,终不变悔是也。
盖以子胥为直与多闻,何者?不敢亏君之义复父之雠,是其直也;子胥贤者,博古今之事,是其多闻矣,便辟,谓巧为譬喻。
善柔,谓口柔面柔体之属。
辩佞,辩为媚矣。
案今世间有一论语,音便辟为“便僻”者,非郑氏之意,通人所不取矣。
而不相lt辶旬gt,(lt辶旬gt出表辞,犹先也。
不当先相击剌,所以伸孝子之恩。
lt辶旬gt,音峻,又音巡,又玄遍反,先也。
剌,七亦反。
)
[疏]注“lt辶旬gt出”至“先也”解云:依大司马,田猎习战之时,云“为表,百步则一,为三表;又五十步为一表”然则表者,谓其战时旅进旅退之限约。
lt辶旬gt者,谓不顾步伍勉力先往之意,故曰出表辞。
若然,所以伐吴之经,不使子胥为兵首者,盖以吴王讨楚,兵为蔡故,且举君为重,是以不得见也。
古之道也。
楚囊瓦出奔郑。
庚辰,吴入楚。
吴何以不称子?(据狄人盟于邢,有进行称人。
行,下孟反。
)
[疏]“楚囊瓦出奔郑”解云:左氏以为战不胜而去。
上经称人者,贬。
范氏云“知见伐由已,故惧而出奔”盖何氏与之同。
而战时称人者,行不进矣。
注“据狄”至“称人”解云:即僖二十年“秋,齐人、狄人盟于邢”何氏云“狄称人者,能常与中国也”是也。
反夷狄也。
其反夷狄奈何?君舍于君室,大夫舍于大夫室,盖妻楚王之母也。
(舍其室,因其妇人为妻。
日者,恶其无义。
)
[疏]注“日者,恶其无义”也者。
正以春秋之义,入例书时,伤害多则月,即定五年夏“于越入吴”;僖三十三年“春,王二月,秦人入滑”之属是。
今而书日,故须解之。
五年,春,王正月,辛亥,朔,日有食之。
(是后臣恣日甚,鲁失国宝,宋大夫叛。
)
[疏]注“是后”至“夫叛”解云:盖谓下八年秋“晋赵鞅帅师侵郑,遂侵卫”之文是也。
云鲁失国宝,即下八年冬“盗窃宝玉大弓”传云“季氏之宰,则微者也,恶乎得国宝而窃之”是也。
云宋五大夫叛,即下十一年“春,宋公之弟辰及仲佗、石�区、公子池自陈入于萧,以叛”“秋,宋乐世心自曹入于萧”何氏云“不言叛者,从叛臣,叛可知”是也。
夏,归粟于蔡。
孰归之?诸侯归之。
曷为不言诸侯归之?(据齐人来归卫宝。
)
[疏]注“据齐”至“卫宝”解云:在庄六年。
离至不可得而序,故言我也。
(时为蔡新被强楚之兵,故归之粟,与戍陈同义。
为,于伪反。
)
[疏]注“时为”至“之粟”解云:即老子云“大兵之后必有凶年”彼注云“言妨其耕稼”是也。
注“与戍陈同义”解云:即襄五年“冬,戍陈”传云“孰戍之?诸侯戍之。
曷为不言诸侯戍之?离至不可得而序”彼注云“离至,离别前后至也。
陈坐欲与中国,被强楚之害,中国宜杂然同心救之,乃解怠前后至,不序以刺中国之无信”故言我也。
注云言我者,以鲁至时书与鲁微者同文。
微者同文者,使若城楚丘辟鲁独戍之。
今归粟于蔡之义亦然,故云与戍陈同义矣。
然则彼已有传,而复发之者,正以归戍之文异,故同之。
于越入吴。
于越者何?越者何?(不言或者,嫌两国。
)
[疏]“于越者何”解云:正以越为国名,经典通称,忽加“于”字,故执不知问。
“越者何”解云:问昭三十二年“夏,吴伐越”之属矣。
正以此文加“于”字,是以单言越者,翻然可怪,故执不知问。
“不言”至“两国”解云:隐元年传云“曷为或言会,或言及”之属皆言或,今此何故不云曷为或言于越?或言越者?弟子之意本疑于越与越为两国,是以分别而问之。
旧云正以僖四年传云“执者曷为或称侯?或称人?称侯而执者,伯讨也;称人而执者,非伯讨也”然则彼言或者,乃是两事之辞,今此若云曷为或言越,或言于越,则嫌为两国,是以别之。
于越者,未能以其名通也。
越者,能以其名通也。
(越人自名于越,君子名之曰越。
治国有状,能与中国通者,以中国之辞言之曰越;治国无状,不能与中国通者,以其俗辞言之,因其俗可以见善恶,故云尔。
赤狄以赤进者,狄于北方总名,赤者其别,与越异也。
吴新忧中国,士卒罢敝而入之,疾罪重,故谓之于越。
见,贤遍反。
卒,子忽反。
罢弊,音皮,弊亦作“敝”音同。
)
[疏]注“治国有状”云云“治国无状”云云。
解云:此状谓模状也,模状犹规矩。
若有规矩,是得先生之术,故谓之进;若无规矩,是失治国之法,当获咎祸,故谓之退,是以此注云治国有状云云。
治国无状云云,凶仪云“无状招祸义”亦通于此。
亦有一本状皆作“礼”字,但非古本,是以不能得从之也。
注“赤狄”至“异也”解云:正以宣十一年“秋,晋侯会狄于攒函”之文,直单言狄,不言赤矣;宣十五年夏“晋师灭赤狄潞氏”传云“潞子之为善也”“离于夷狄”是其加赤为进之事也。
但狄者北方之总名,乃是鄙贱之号,赤者是其别称,故得加之为进矣。
今越者,乃是其国名,若似齐、晋、鲁、卫之属,诸夏之人有礼仪者,其国名之上,不见加“于”处,唯有越为此文,寻检其事,此时入吴,实合罪贬,故注之。
注“疾罪”至“于越”解云:夷狄之称,止有七等之名,州不若国,最其贱者,今乃加于,见其入吴之疾,故以罪重言之。
六月,丙申,季孙隐如卒。
(仲遂以贬起弑,是不贬,著其逐君者,举君出为重,故从季辛起之,犹卫孙甯。
弑,音试。
)
[疏]注“仲遂”至“孙甯”解云:宣八年“仲遂卒于垂”传云“仲遂者何?公子遂也。
何以不称公子?贬。
曷为贬?为弑子赤贬”是其以贬起弑也。
案公子�、仲遂之类,而不据之者,以其无卒文故也。
今此欲道隐如之卒,经无贬文,故据卒时有贬文者言之也。
欲举君出为重者,即昭二十五年“九月,已亥,公孙于齐”是也。
言举其君出为重,即隐如之罪巳重,是以于卒不复贬也。
言故从季辛起之者,即昭二十五年“秋,七月,上辛,大雩。
季辛,又雩”者,彼注云“不言下辛言季辛者,起季氏不执下而逐君”是也。
言季辛巳起其逐君之义,是以于卒不劳更贬也。
言犹卫孙甯者,即襄十四年夏“四月,已未,卫侯ぅ出奔齐”注云“不书孙甯逐君者,举君绝为重”是也。
秋,七月,壬子,叔孙不敢卒。
冬,晋士鞅帅师围鲜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