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了丈夫不少,未来的日子还是不要再折腾了。
他瞬间做出了这个决定,连看待男人的眼神都温柔了几分。
他揽了一把男人的腰:“洗洗手,去换身衣服,我们有时间没一起在外边吃饭了。
”
“可是这些菜……”
“扔了也没几个钱。
”陆明臣有点不耐烦,想到自己才下的决心,语气又软了软,“我来收拾,放冰箱明天吃也行。
”
许是看他快要发火,宋书华赶紧洗干净手,去换衣服。
很快,宋书华换了衣服出来。
黑色贴身的高领羊绒衫配深蓝的牛仔裤,外面是一件驼色的羊毛大衣和一双棕色软皮低帮靴。
头发用发胶往后随意抓了抓,别到耳朵后,自然微卷的发尾堆在肩上,衬出他修长的脖子和雪白的皮肤。
大衣下的男人高挑、内敛,低眉蹙目间,都散发着一种温柔清淡的气质。
这种时候,他脸上的三颗小痣又会变得格外显眼,是一种俏皮而挑逗的情调。
尽管陆明臣很了解自己丈夫这一面,又一次看到,他还是不免有些惊艳。
或许没有人能理解他拥有一个这样的伴侣还会出轨,连他自己都不理解。
“明臣,走吧。
”
“等我洗个澡。
”
他身上的衣服穿了一整天,已经皱了。
会议室进进出出的,沾染了各种味道。
洗了澡,重新刮了个脸,头发随意抓了抓,换掉白天的正装,选了一件短大衣配西裤。
他很久没有在和宋书华约会时这么拾掇自己,或者说他和自己丈夫已经很久没有约过会了。
约会这种事,一般都是和情人一起做的。
这一身打扮,让他显得年轻了些,但盖不住他那种傲慢的精英气质。
这种傲慢配上他那张端正的冷脸,就显得性感。
陆明臣很清楚自己的外貌优势,更了解这种性感是他猎艳的本钱。
他只要愿意展露他这一面,就会有人愿意在得知他已婚的情况下,还甘愿做第三者。
人是一种很脆弱的动物,最容易被漂亮同类的爱情哄骗。
宋书华一向很有耐心,等了他快一个小时,什么异议也没有。
陆明臣往外走,他就安静地跟在他身后。
陆明臣驻足等待片刻,宋书华上前来,他就牵了对方的手。
手指交握的瞬间,宋书华明显有些意外,这是陆明臣甚少会做的动作。
但对方假装什么都没察觉,牵着男人往楼下走。
交握的手指让婚戒碰在一起,陆明臣竟莫名感到了一点安心。
这是种特有的安心,只存在他和宋书华之间,和任何一位情人都不会有。
到餐厅点菜,也全凭陆明臣做主。
吃过饭,时间还早,陆明臣提议再逛逛。
两人从餐厅下来,顺腿儿迈进下面的商场,陆明臣拉着宋书华进了男装店:“都到这儿了,去挑两件衣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