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干脆往地上一蹲,逗弄起那只野兔来。
魔宠都是会说话的,所以卜哥并不担心互相之间无法交流。
把兔子往地上一放,卜哥直接问道:“小东西,你会干些什么?”
“我有名字。
”兔子挥舞着两只小拳头,掀动着那可笑的兔唇说道:“难道你没有注意我的名字吗?名字里面已经说明了我所拥有的能力。
”
“风月?”卜哥想了想:“是指风流不羁、到处留情吗?”
兔子听到这样的解释,顿时倒在地上,四肢抽搐。
好一会儿才有气无力地趴在地上瞟了他一眼:“我怎么会摊上这样一个没有知识没有文化的主人呢?”
它突然间跳了起来,闪电般地在卜哥的脑袋上踹了一脚,落回地上之后趾高气昂地教训道:“小子,你签了我,是你的运气,跟着我,你会学到很多东西。
”
卜哥可没有被宠物教训的习惯,他已经决定把这只兔子当午餐了。
刚想抓住风月,没有想到那只兔子一下子滑了出去,一边闪避,这只滑溜的兔子还不忘记调侃:“来抓啊,我最喜欢玩这种游戏了,风是我本身的属性,告诉你,我其实是一只飞雪兔。
”
卜哥知道什么是飞雪兔,那是伯利亚冰原特产的一种魔性生物,以一身细密的白毛着称,而且风属性的它们,一旦快速奔跑起来,会被风轻轻托着,所以哪怕是在最松软的雪地,也能够奔跑如飞。
卜哥看着这只兔子,这家伙浑身上下灰不溜丢,连一根白毛也没有。
那只兔子似乎知道卜哥在想些什么,跳着脚说道:“你个白痴,难道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有种技巧叫化妆术吗?我只是找了一些灰鼠草,把自己给染成了一身灰毛罢了。
”
卜哥瞪大了眼睛,他没有想到这居然是一只懂得伪装的兔子,实在是太狡猾了,也不知道这是天生的智慧,还是这只兔子的上一任主人所教。
他并不打算去打听这只兔子的来历,因为任何一只魔宠都不会提起以前的主人,这对它们来说是最大的忌讳。
他只知道这和魔宠契约有关,可惜他在精神契约方面没有任何研究。
“你的名字里面的那个月,又有什么样的解释?”卜哥问道。
“你很没有见识。
”那只染了毛的兔子越发显得老气横秋。
“在很多神话传说里面,和月有关的神,同样也大多和药物有关,我出生的地方终年积雪,一眼望去难得看到一点绿色,要是靠自然生长的植物活着的话,我们早就灭绝了。
好在我和我的同类天生就有一种能力——能够让植物快速生长,哪怕是在雪堆底下,我们也可以让植物长势旺盛。
”
看到这只兔子如此得意忘形,卜哥笑了:“很不错,我用不着请园艺师了,以后我的庭院由你打理,我正好有计划想要弄一个苗圃,以后也可以交给你负责,让我想想,还可以让你干些什么?”兔子趴在地上,它已经后悔为什么要炫耀自己的本领,以后的日子肯定难过。
卜哥拎着风月兔的那两只耳朵,把它拉了起来,一人一兔探讨起植物学和药剂学来,一方面是为了打发时间,另一方面卜哥想看看这只兔子的肚子里到底有多少货色。
没有想到一问之下,他被吓了一跳,这只兔子说起植物来一套一套的,虽然有些杂乱和不成系统,却没有任何能够难得住它的地方。
更让卜哥感到不可思议的是,按照这只兔子所言,图鉴之中那些珍稀等级的植物,对它来说和青菜萝卜一样,随随便便就可以种出来。
如果这只兔子没有吹牛的话,这绝对是一件非常了不起的事情,卜哥感觉到自己赚大了。
“可惜我的手上没有那么多种子。
”卜哥感到有些郁闷了,没有种子就不能够最大程度压榨出这只兔子的价值。
“想要种子也很容易啊。
”那只兔子也不安分,它如果能够变身成人的话,肯定也是巴米尔一类的人物。
“城里就有两个地方能够满足你的要求,一个是皇家植物园,另外一个是国家地理学会。
如果有机会的话,我们两个人合作干一票,你想办法把我弄进这两个地方其中之一,再负责望风,由我来收集植物种子。
”
这只兔子似乎并非只是说说罢了,居然还说出了几套方案,有些方案甚至连细节都说得清清楚楚,这让卜哥不能不怀疑,这家伙是不是以前真的干过类似的事情。
每只魔宠都有自己的性格和特点,弄得不好这只兔子的爱好就是做贼。
只要想像一下,在某个月黑风高的夜晚,一只浑身染得黑漆漆的兔子,扑踏扑踏地跑过一条阴暗的走廊,贼头贼脑地四处张望……
这可不是一只兔子该干的行当,如果换成一只猫或者一只老鼠倒是非常贴切。
等待是最无聊的事情,卜哥转到街角买了一大堆吃食,一串串的烧烤弄了一大袋子,还有一大包炒花生。
以前在剧团的时候,每一次看到别人吃这些东西,都让他感到非常眼馋,现在总算有钱,得偿当年的所愿,一大堆东西买下来才花了两个银币,实在算不上贵。
让卜哥有些意外的是,那只兔子居然也不和他客气,直接抢过几串烧烤吃了起来,在卜哥的印象之中,兔子好像都是吃素的,没有想到这个家伙居然连肉也吃,而且吃得满嘴流油。
和那些烧烤比起来,炒花生反倒不对这个家伙的胃口,卜哥感觉到世界似乎有些颠倒过来了。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点灯人拎着装满灯油的桶,给马路两旁的每一根路灯加满灯油,然后再点上。
也就是首都鲁普奈尔能够这样奢侈,其他的城市到了晚上都是一片漆黑。
晚上外出的话,只能自家点着马灯。
吃了一大堆东西,晚餐是想都用不着想了,卜哥的胃口一向不是很大,他甚至发现,那只兔子吃的东西似乎比他还多一些。
当街道两旁的路灯全都点亮了的时候,珠宝行的后门终于打开了,那些下班的工人三三两两地走了出来。
卜哥知道这些人并不会直接回家,在这种地方工作的人,薪水算得上是比较高的,除了养家糊口之外,多少都有些余钱,所以他们下了班之后会到酒馆里面去喝一杯。
等了大概一刻钟,一个戴着鸭舌帽,有着一张长长马脸的人走了出来,这个人唇边长着一撮胡子,年纪在二十五岁左右。
卜哥看到这个人,立刻从小巷角落里面转了出来,迎面走了过去。
“肖恩,最近过得怎么样?”卜哥打了个招呼。
那个被他叫住的人吓了一跳,不管是谁看到黑暗的角落窜出一个人都会有这样的反应。
看了一眼卜哥,那个人有些疑惑,卜哥的打扮确实奇怪了一些,为了去集市,他专门穿了一身非常普通的衣服,再加上他一手拎着一个袋子,另外一只手抱着一只硕大的野兔,第一眼看上去像是猎手,第二眼看上去又像是马戏团的演员,根本让人猜不透是干什么的。
“我认识您吗?先生。
”那个人试探着问道,他已经做好了撒腿往回跑的准备。
“几个月不见,你就已经不认识我了。
”卜哥走到路灯下面。
从学徒开始就在珠宝行干,就算是工匠也练就了一双认人的眼睛和绝好的记忆力,再加上卜哥有好几个月几乎天天去这家珠宝行,拥有贵族头衔在财政署办事的他,待人却颇为客气,所以这里的人对他的印象都异常深刻。
“原来是男爵大人,您……您怎么……”那个人结结巴巴地说不出话来,没有认出卜哥的身份之前,他还没有现在这样惊讶,卜哥的打扮实在太具有冲击力。
“你有熟悉的酒馆吗?先去喝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