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一顿地说:“马忆莲,你要这么说的话……我妹还真是配不上你!”马小三晒笑,林拐子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郑重地送了他一句临别赠言:“莲莲,兄弟,看在当年咱们跑五公里越野时每次都是我帮你背枪的份上,今儿我就不揍你了,你要死就死去吧!但你记着,我今天把话撂这,有一天你会后悔的!还有,从今以后你不要再说你认识我,也别让我再见到你,因为再见到你,我保不齐会一砖头拍死你个孬孙,你他妈真的太孬了!——你就是个骗子,什么狗屁青春还梦想,我知道你回昆明干嘛去!”
“我就是……去——不是,拐子你什么意思呀?你这话我怎么不懂呀?”
林拐子最后一句话让马小三有点摸不着头脑,但那拐子拒绝解释,甚至拒绝再和他说话,马小三只好抱歉地笑了笑,抬腿踢了他一脚然后踌躇满志地走了。
林拐子站在寒风里心有余悸摇头:娘的,差点把自己亲妹妹给推下火坑了,这叫什么事呀!他想了想,转身去请了个假,上街用两个月的工资给妹妹买了一条她一直眼馋的18k金的金项链,这才安下心来!
马小三真的走了,在他老母亲的泪光里决绝地背起背包,为了理想而出走——理想真的可以把一只家养小黄狗,荼毒成一条视亲情为草芥的流浪黑野狗——再次流窜回昆明后,野狗马小三面临的首要问题不是如何挖掘空灵的思绪,而是如何填饱自己那空空如也的肚皮。
找工作,作为资深的业内人士,马小三谋到第一份工作就是在月宫假日酒店夜总会当保安。
与国企经警队相比夜总会保安无论是制服、收入,以及社会地位那都差了一大截,可以说是社会的最底层了。
但马小三并不以为意,反而认为这才是他需要的最真实的生活。
也就是在这一时期,他结识了晋胖子这个影响他一生的江湖大哥。
那时候晋胖子还不是个胖子,还是一个有点小帅,有点小钱,有点小权的三小青年流氓。
而他们从同事变成兄弟的契机也挺传奇的,一开始他们虽然在同一个夜总会工作,但并无交集,因为晋胖子是分管外联的副总经理,他的工作和职责主要是广交朋友,摆平那些企图为难夜总会人和事,顺便开发和接待像单志远那样的大老板,所以他很少和底层员工接触,当然漂亮的小服务员他还是很熟悉的,至于马小三,他连他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只是将他统称为保安。
但后来他们一交集就是生死之交,先是晋胖子出手救了马小三一命。
那是在马小三刚入职两个月的时候,有一天他突然肚子疼,开始以为是中午吃坏了肚子,但上了几趟厕所后还是疼,甚至疼到不能行走的地步,因为他当时还在试用期,怕失去工作他没有去请假,而是悄悄溜进ktv的空包房去忍痛。
忍了一会那疼却愈加厉害起来,正当他疼的昏天黑地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