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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近四百斤,一米多长,这大野猪肉结实,比家猪要重很多”孟繁星根据自己的经验做着分析,说着自己对这一头大野猪重量进行着自己的见解。
“你会收拾这畜生不?”乔老爷突然说了一句。
“会,野猪的皮不好吃,有一股子松油味,这一头大野猪起码有着四年左右,要不然没有这么大的个头,猪皮就更不中吃了,扒了卖皮或者熟了皮子做点什么”孟繁星想也没想直接说道。
“那行,就交给你处理,先放血,那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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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愣子,孙常有你们几个民兵把它抬回队里去,帮着小孟知青把他给宰了”乔老爷依然是背着双手,不紧不慢地吩咐着。
“好嘞,你们几个上手,抬腿一起走,小心点,别让这畜生挣扎着咬到”二愣子指着身边的几个年轻人直接吩咐开了,那样子还真的是有着一股子指挥着的风范,估计,用不了几年就会接班。
孟繁星瞅了一眼这一头野猪,已经是强弩之末,根本就没有了力气,估计,那一颗子弹一下子打在了心脏,这枪法要是真的如此,也算得上是神枪手,毕竟,他打过野猪,知道这家伙的弱点在哪里。
比如心脏部位,那也是前腿后面一扎左右就是心脏,还有,就是脑门,眼睛等部位,其他地方对于一头野猪来说,不能一下子就能致命,也就是上述的这三个部位,才能直接一枪撂倒。
如果,你不能一枪毙命,那么,恭喜你,野猪会红了眼睛冲向你,会直接将你当成它的天敌,最终的结果如何,可想而知,最终,鹿死谁手那也是看天命,看看你有没有那个王八命躲过一劫。
这就是野猪的霸气,他和黑瞎子一样,只要是不打中致命的地方,激起了它的疯狂性子,绝对是会将你给撕了,这种畜生可是最记仇的,特别是对两脚兽的人类,他是一点也不会给你留情,给面子。
大家吆喝着,就像是打了胜仗的士兵,抬着战利品向着队里走去。
“你真的会杀猪?你就不害怕吗?”二丫抱着孟繁星的一条手臂,紧跟在众人的身后,嘴里巴拉巴拉地说了起来,毕竟,她可是知道孟繁星昨天的表现。
“它都是要死了,我有什么可害怕的”孟繁星翻着白眼,可是,黑夜中,二丫根本就看不见,他这个动作简直就是白做了,你说给谁看。
“就你能,血呼啦的,咱们屯子里有杀猪匠,他们做不就可以了。
”
“你爹问我了,你说我能说我不能做?那不是打你爹的脸吗?血呼啦的自己注意一点不就好了吗?你是不是还说那东西味道可臭了?”
“是啊,开膛弄不好喷你一身大粪?”小丫头赌气地说道。
“可是,你吃猪大肠的时候也没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