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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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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带来了年深日久的压抑,在抓住马龙的一瞬间,我释放了内心深处的动物本能。

     二 第二天我联系朱小青,打算让她陪我到亚细亚酒店去一趟,我需要弄清楚她夜遇有可能是马龙的人的实地情况。

    朱小青在电话里告诉我说她晚上有事,为了让自己的拒绝显得很合理,朱小青提醒我说,这天晚上是圣诞夜。

     朱小青是一个很爱惜自己的女人,她永远舍得花费时间和精力让自己活得有滋有味,而我对生活中的很多事情都在慢慢或者已经失去兴趣,除了寻找马龙。

    老贾在这天晚上似乎也有事情,五点半我下班回家之后,他正坐在沙发上拿着电视机遥控板,佯装在看一场球赛。

    我去了一趟卫生间,发现他午睡之后洗了个澡,还用了我的吹风机和??哩水。

    等我从卫生间出来,老贾又佯装迫不得已的样子,说他真想看完那场球赛,可惜不得不出门对付一个应酬。

    我说那就赶紧去吧,男人得扎在社会里,不能老扎在家里。

     老贾最近一段时间(大约半年左右)表现有些异常,如果我的感觉不是偏差很大,这种情况应该与女人有关,或者说与男女关系有关。

    发现这个情况之后我没有太大的情绪波动,我想这可能是因为我对老贾不太有感情。

    自从青春期过后,我就不再期望某一天会被感情这东西轰然击中那么一下子了,我觉得我之所以这样完全是拜马龙所赐,他霸占了我整个的青春期,给了我过于安逸的爱情,这就好比总是给一个人糖吃,让他不知道别的味道是怎么回事――马龙失踪之后我很恨他给了我那么安逸的爱情,之后又给了我那么致命的一下子,很多个夜晚我用力去想这件事情莫名其妙的始末,想着想着,就觉得简直像一个阴谋一样。

    而事实上,马龙是一个简单至不知道阴谋为何物的人,这件缺乏因果关系的事情日复一日折磨着我的神经,已经使我有了明显的抑郁倾向。

     老贾走后我一个人在沙发上躺了一会儿,吃了几块饼干,然后锁上门下楼,打了一辆出租车去亚细亚酒店。

    我先站在酒店旁边停车场的一角四处观察了一下,找到了朱小青所说的那一片冬青,之后我穿过停车场,绕过那片冬青丛。

    站在冬青丛的另一面,我开始观察那天晚上朱小青看到的那个人有可能去往什么地方。

    在这之前我决定了一件事情:从现在开始,就当朱小青看到的人正是马龙。

    我认为这非常有助于我集中精力寻找马龙。

    也可以这样说:长久以来我可能一直期待着有这么一件亦真亦假的事情发生,以便我可以名正言顺地对自己说,寻找马龙是很有必要的。

     OCTOBER好了,那天晚上马龙有可能去的地方有以下几个:一、从冬青丛那里直接向西走,大约三十米后,乘扶梯或步行走楼梯进入地下通道;二、从冬青丛那里向左拐,进入一条小街。

    三、从冬青丛那里向右拐,隐入喧杂的南大街。

     这个圣诞夜毋庸置疑是一个不平凡的夜晚,马龙有可能隐入其中的南大街充塞着让人眼晕的人流和车流。

    即使朱小青所说的那个夜晚不是圣诞夜,作为这个城市的主干道,沿着这个方位寻找马龙显然注定无迹可循。

    我站在冬青丛旁边看了看左边那条不算宽也不算窄的小街,我很奇怪,我在这个城市里生活了这么多年,此刻却对这样一条小街毫无印象,但我猜它的纵深处有可能是居民楼。

    最后,这个晚上我决定离开冬青丛一直向西走,进入这个城市的地下通道。

     H形的地下通道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它的四个出口所指之处仍然是喧杂的南大街,只是在通道腹心另有一扇明亮的玻璃门指向一家地下购物中心。

    这个夜晚我不知道丈夫老贾去了什么地方,跟什么人在一起,也不知道我表妹朱小青去了什么地方,除了他们二人,在这个城市里可以跟我相结逛一逛街的人就没有了。

     购物中心的喧杂一点不比地面上差,我很辛苦地躲避着陌生人的触碰,而他们似乎对此并不在意,这让我十分不快。

    老贾一直说我有洁癖,我对这个结论将信将疑,然而他有足够的理由为他的论断做佐证,其中最有说服力的一个就是,我能够接受他做我丈夫,却不太能接受他做我的性伴侣。

    每次做功课之前,我都要老贾长时间仔细地清洗自己,为此我去为自己买清洗液的时候每次都特别买一瓶男士专用的给老贾,即便这样,在卧室里我总是把主要精力用在检查老贾是否干净上。

    可想而知这样的功课是多么缺乏趣味,对我来说尤其如此。

    这种状况久而久之居然导致了一个有悖常理的结果:如果有一天老贾跟别的女人过起了性生活,我很有可能采取一种装聋作哑的姿态。

     在购物中心我遭到了很多陌生人的触碰,却没有遇到马龙。

    这个结果在我预料之中,又让我极度失望。

    由于晚饭只吃了几块饼干我感觉很饿,饥饿导致了低血糖带来的晕眩,我在食品区买了一盒巧克力,走出购物中心,打算横穿地下通道,从工商银行出口出去,然后拐到海港路,打车回家。

    在横穿地下通道的时候我被一个流浪歌手所吸引,几乎是第一眼我就喜欢上了这个歌手,他脸色白皙干净,称得上俊秀,是我喜欢的类型。

    像所有地铁歌手一样,他抱着他借以糊口的吉他,盘腿坐在冰冷的大理石地面上。

    我停下来开始听这个歌手唱歌,一边欣赏他的长相,看着看着我发现他某些地方跟失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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