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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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檐冷哼了一声,说:“那就不谈了,不识好歹!” 沈氏肯谈这笔生意都是为了跟隆兴已故的当家那点旧情谊,都是人情了,哪料得那接班的草包色胆包天,居然被他撞见在餐厅灌小玉的酒,沈氏的首席执行官怎可轻易陪酒,真是岂有此理。

    南方沿海城市的初夏天气氤氲,加上雾霾,高楼能见度很底,有求职者站在沈氏大楼下面仰头看楼顶的话,很容易打喷嚏。

    离太阳太近了。

    秘书给沈补玉送冰激凌进来时,他正跟助理讲道理,跟隆兴并购的是沈氏下面一个子公司,同样是做食品,他们需要隆兴这样的老字号打开市场,因此并购势在必行。

    “你这个人啊就是愚忠。

    ”沈补玉没好气挖冰激凌,“到底谁是你顶头上司。

    ” 扶松冥顽不灵:“老板特意交待的。

    ”沈檐亲自交待他的时候不多。

     沈补玉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大概也能猜到是隆兴的太子爷惹了沈檐了,沈檐三头六臂,想瞒他点事儿是不可能的。

     “老板也是为您好。

    ”毕竟他是沈家名义上的老幺,才二十四岁,虽说没有血缘,可哪个不知道沈檐离不开他。

     “少拿这借口妨碍我做事!”沈补玉一个激动,大块儿奶油溅到了文件上,心疼他恨不能直接用嘴去吸溜,原以为那人不在他至少可以吃冰吃个痛快,哪知道秘书跟扶松一样早已倒戈,坚持一天就只能给叫一杯。

    老板担心您吃多了拉肚子。

    秘书说。

     沈补玉忍不住要骂人,可还是勉强维持住了成熟稳重的形象,领着助理去银行贿赂分行长,进电梯了还在舔冰激凌杯子。

     沈檐在芝加哥谈一桩收购案,沈氏有意向吃进一家经营不善的私有银行,招标的前期工作已经做的差不多了,最后的重头戏,自然要他亲自出马,这是上十亿的生意。

    他一向不落单,当天到达便被老友请去参加沙龙,刘雪菲挂在他臂弯里举止得体,一口流利的美食英语证明她并非花瓶,只是她不知道,再出色的表现,在沈檐那里,他也只在意她伺候人的功夫。

    沈檐的滥情是远近闻名的,好在他讲究你情我愿,交往时体贴入微,分手时虽然决绝却十分阔绰,因此有个风流的名头,总算不是下流。

    他是沈家老大,底下还有两个堂妹三个堂弟,沈补玉是他二十年前捡来的,一半当儿子一半当弟弟的养着。

    他在外放浪,家族里却是不能再正经的人,弟妹们面前也颇有威严,他从不带人回本宅,因此但凡回去一定稍上沈补玉,这样枕边才不会太凉。

    他在芝加哥待了三天,拿到了手便回程了,飞机上仍在与刘雪菲厮磨,一直到下了飞机才叫人送刘雪菲离开。

     这天是端阳,按照往年惯例,他必须回一趟本宅。

     天气实在是不错,阳光和空气中弥漫的芳草香味使人微醺,车子沿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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