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何?言我者,未绝于我也。
曷为未绝于我?齐已言取之矣,其实未之齐也”何氏云“齐已言语许取之,其人民贡赋尚属于鲁,实未归于齐。
不言来者,明不从齐来,不当坐取邑”是以知其未之齐矣。
注“月者”至“子益”解云:哀八年“夏,齐人取ん及亻单”传云“外取邑不书,此何以书?所以赂齐也。
曷为赂齐?为以邾娄子益来也”彼注云“邾娄,齐与国,畏为齐所怒而赂之,耻甚,故讳使若齐自取”然则彼为侵夺小国而赂齐,此为篡�而赂齐,罪重于彼,是以书月以讳其恶,故云月者,恶内甚于邾娄子益矣。
秋,邾娄子来朝。
楚子、郑人侵陈,遂侵宋。
(微者不得言遂。
遂者,楚子之遂也。
不从郑人去遂者,兵尊者兼将。
将,子匠反。
)
[疏]注“微者”至“之遂也”解云:正以遂者,专事之文也,是以僖二十五年注云“微者不别遂,但别两称耳”是也。
其大夫例不合遂,若其竟外有利国家之事,亦权许之,即庄十九年“秋,公子结媵陈人之妇于鄄,遂及齐侯、宋公盟”下,传云“大夫无遂事,此其言遂何?聘礼,大夫受命,不受辞。
出竟有可以安社稷,利国家者,则专之可也”是。
晋赵盾帅师救陈。
宋公、陈侯、卫侯、曹伯会晋师于斐林,伐郑。
此晋赵盾之师也。
(据上赵盾救陈,微者不能会诸侯。
斐,芳尾反。
)
[疏]注“微者”至“诸侯”解云:谓若是微者,即不能为会主,以致诸侯于斐林而会之。
曷为不言赵盾之师?(据公子遂会晋赵盾于衡雍,伊雒戎盟,再出名氏。
)
[疏]注“据公子”至“名氏”解云:即文八年“冬,十月,壬午,公子遂会晋赵盾盟于衡雍。
乙酉,公子遂会伊雒戎盟于暴”是。
君不会大夫之辞也。
(时诸侯为赵盾所会,不与卑致尊,故正之。
去大夫名氏,使若更有师也。
殊会地之者,起诸侯为盾所会。
)
[疏]注“殊会”至“所会”解云:言殊会者,正谓先序诸侯讫,乃言会晋师是也。
所以不言宋公、陈侯、卫侯、曹伯帅师伐郑,而先言会晋师于斐林,乃言伐郑者,若以赵盾之师先在是,致诸侯来会之然也,故曰起诸侯为盾所会耳。
冬,晋赵穿帅师侵柳。
柳者何?天子之邑也。
(天子之�田也,有大夫守之,晋与大夫忿争侵之。
�,音闲。
)
[疏]“柳者何”解云:欲言是国,又复未闻;欲言是邑,文无所系,故执不知问。
曷为不系乎?周(据王师败绩于贸戎系王。
贸音茂)
[疏]注“据王”至“系王”解云:即戎元年“秋,王师败绩于贸戎”是也。
不与伐天子也。
(绝正其义,使若两国自相伐。
)
[疏]注“绝正其义”解云:谓绝柳不使系之于王,所以正君臣之义也。
晋人、宋人伐郑。
二年,春,王二月,壬子,宋华元帅师及郑公子归生帅师战于大棘。
宋师败绩,获宋华元。
(复出宋者,非独恶华元,明耻辱及宋国。
华,户化反。
)
[疏]“宋华”至“华元”解云:宋、郑皆言帅师者,其将皆尊,其师皆众故也。
秦师伐晋。
(秦称师者,闵其众,恶其将。
木秦之忿,起ゾ之战,今襄公、缪公已死,可以止矣,而复伐晋,恶其构怨结祸无已。
)
[疏]注“秦称”至“其将”解云:正以文十二年“秦伯使遂来聘”始有大夫,宜见将之名氏。
若其贬之,宜称人。
称国而言师者,正以闵其众,恶其将故也。
注“本秦”至“之战”解云:在僖三十三年夏。
注“今襄”至“已死”解云:即文六年“晋侯ん卒”文十八年“秦伯�卒”是也。
夏,晋人、宋人、卫人、陈人侵郑。
秋,九月,乙丑,晋赵盾弑其君夷犭皋。
(夷犭皋,户刀反,又古刀反,二传作“夷皋”)
冬,十月,乙亥,天王崩。
(匡王。
)
[疏]注“匡王”解云:即三年春“葬匡王”是也。
三年,春,王正月,郊牛之口伤,改卜牛。
牛死,乃不郊,犹三望。
其言之何?(据食角不言之。
)
[疏]注“据食角不言之”解云:即成七年“春,王正月,鼷鼠食郊牛角。
改卜牛,鼷鼠又食其角,乃免牛”是也。
缓也。
(辞间容之,故为缓,不若食角急也,别天牲主以角。
书者,讥宣公养牲不谨敬、不�清而灾。
重事至尊,故详录其简甚。
)
[疏]注“不若食角急也”解云:言食角之时,正以有不顺之处,为天所灾,不敬简慢,故不言之耳。
注“别天牲主以角”解云:即王制云“祭天地之牛角茧栗,宗庙之牛角握,宾客之牛角尺”是。
注“重事”至“简甚”解云:正谓言之是也,何者?之为缓辞,故以简慢之甚言矣。
言简者,欲取五行传云“简宗庙之言耳”
曷为不复卜?(据定十五年牛死改卜牛。
)
[疏]注“据定”至“卜牛”解云:据彼经云十五年春王正月“鼷鼠食郊牛,牛死,改卜牛”是也。
养牲养二卜。
(二卜语在下。
)帝牲不吉,(帝,皇天大帝,在北辰之中,主总领天地五帝君神也。
不吉者,有灾。
)
[疏]注“帝皇”至“有灾”解云:在北辰之中者,言其北辰之处,紫微宫内也。
云总领天地天地五帝群神也者,总领天地之内五帝群神也。
其五方之帝,东方青帝灵威仰之属,是其五帝之名,春秋纬文耀钩具有其文。
则扳稷牲而卜之。
(先卜帝牲养之,有灾,更引稷牲卜之,以为天牲,养之,凡当二卜尔。
复不吉,不复郊。
扳,普颜反,又甫奸反。
)
[疏]注“更引”至“天牲”解云:即定十五年“牛死,改卜牛”者,正谓此。
帝牲在于涤三月。
(涤,宫名,养帝牲三牢之处也。
谓之涤者,取其荡涤�清。
三牢者,各主一月,取三月一时,足以充其天牲。
于涤,大历反,养牲宫名。
)
[疏]注“养帝”至“之处”解云:其三牢之文,出春秋说文。
于稷者,唯具是视。
(视其身体具无灾害而已,不特养于涤宫,所以降稷尊帝。
)郊则曷为必祭稷?(据郊者主为祭天。
)王者必以其祖配。
(祖谓后稷,周之始祖,姜�原屦大人迹所生。
配,配食也。
)
[疏]注“姜�原”至“所生”解云:即诗云“履帝武敏歆”文。
周本纪云“有邰氏女曰姜�原,为帝喾元妃,出野,见巨人迹,心忻然说,欲践之,践之身动,如孕者,居期而生子,以为不祥,弃之隘巷,或弃山林寒冰之上”云云“姜�原以为神,遂收养长之。
初欲弃之,因名曰弃”是也。
王者则曷为必以其祖配?(据方父事天。
)
[疏]注“据方父事天”解云:言既以为父,特祭何嫌而要须以祖配祭之乎?故难之。
自内出者,无匹不行。
(匹,合也。
无所与会合则不行。
)自外至者,无主不止。
(必得主人乃止者,天道ウ昧,故推人道以接之。
不以文王配者,重本尊始之义也,故孝经曰“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上帝,五帝,在太微之中,迭生子孙,更王天下。
书改卜者,善其应变得礼也。
迭,大结反。
更王,音庚;下于况反。
)
[疏]注“必得”至“主之”解云:正谓天之精神灵不明察矣。
注“上帝”至“礼也”解云:此五帝者,即灵威仰之属。
言在太微宫内迭王天下,即感精符云“苍帝之始,二十八世,灭苍者翼也”彼注云“尧,翼之星精,在南方,其色赤”;“灭翼者斗”注云“舜,斗之星精,在中央,其色黄”;“灭斗者参”注云“禹,参之星精,在西方,其色白”;“灭参者虚”注云“汤,虚之星精,在北方,其色黑”;“灭虚者房”注云“文王,房星之精,在东方,其色青”五星之精,是其义。
葬匡王。
[疏]“葬匡王”解云:天子记崩不记葬,今而书者,正以去年“十月天王崩”至今年春未满七月,即文九年传曰“王者不书葬,此何以书?不及时书,过时书,我有往者书”然则此未满七月,所谓不及时书也。
楚子伐贲浑戎。
(贲浑,旧音六,或音奔;下户门反,二传作“陆浑”)
夏楚人侵郑。
秋,赤狄侵齐。
宋师围曹。
冬,十月,丙戌,郑伯兰卒。
葬郑缪公。
(葬不月者,子未三年而弑,故略之也。
缪,音穆。
)
[疏]注“葬不月”至“之也”解云:即下四年“夏,六月,乙酉,郑公子归生弑其君夷”是也。
然则春秋之内,卒日葬月,大国之常。
今而不月,故为此解,似若定公十三年“春,薛伯定卒”何氏云“不日月者,子无道当废之,而以为后,未至三年失众见弑,危社稷宗庙,祸端在定,故略之”之类也。
考诸旧本皆无注,然则有者,衍字耳。
而不月者,与卒同月故也,即隐三年传云“不及时而不日,慢葬”何氏云“慢薄,不能以礼葬”是也。
然则薛伯定之子是失众见弑者,即定十三年“薛弑其君比”称国以弑是也。
今此缪公之子,为公子归生弑之,非失众之文,是以经书“冬,十月,丙戌,郑伯兰卒”而不略之。
以此言之,有注者非也。
四年,春,王正月,公及齐侯平莒及郯。
莒人不肯,公伐莒,取向。
此平莒也,其言不肯何?(据取汶阳田不言棘不肯。
)
[疏]注“据取汶”至“不肯”解云:即成二年秋“取汶阳田”至三年“秋,叔孙侨如率师围棘”传云“棘者何?汶阳之不服邑也。
其言围之何?不听也”何氏云“不听者,叛也。
不言叛者,为内讳,故书围以起之”是也。
辞取向也。
(为公取向作辞也。
耻行义为利,故讳使若莒不肯听公平,伐取其邑,以弱之者,愈也。
莒言及者,明非莒不肯起其平也。
书齐侯者,公不能独平也。
月者,恶录之。
公为,于伪反。
)
[疏]注“莒言及”至“其平也”解云:正以及是汲汲之意,亦见直之义,故如此解。
注“月者,恶录之”解云:正以定十一年“冬,及郑平”知平例不月。
今而书月,故以为恶录之。
若然,定十年“春,王三月,及齐平”而书月,何氏云“月者,颊谷之会,齐侯欲执定公,故不易”是也。
又昭七年“春,王正月,暨齐平”而书月,何氏云“月者,刺内暨暨也。
时鲁方结婚于吴,外慕强楚,故不汲汲于齐”是也。
秦伯稻卒。
夏,六月,乙酉,郑公子归生弑其君夷。
赤狄侵齐。
秋,公如齐。
公至自齐。
冬,楚子伐郑。
五年,春,公如齐。
夏,公至自齐。
秋,九月,齐高固来逆子叔姬。
叔孙得臣卒。
(不日者,知公子遂欲弑君,为人臣知贼而不言,明当诛。
)
[疏]“秋九月”至“叔姬”解云:隐二年注云“亲逆例时”知此月为下卒出,高固不蒙月也。
注“不日”至“当诛”解云:正以所闻之世,大夫之卒,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