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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公卷一起元年尽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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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故曰以常录即位,知君之始年。

    注“君,鲁侯隐公也”解云:案春秋说云:“周五等爵法五精:公之言公,公正无私;侯之言候,候逆顺,兼伺候王命矣;伯之言白,明白于德;子者,孳恩宣德;男者,任功立业。

    皆上奉王者之政教、礼法,统理一国,�身�行矣。

    ”今此侯为鲁之正爵,公者,臣子之私称,故言“君,鲁侯隐公也”问曰:五等之爵既如前释,何名附庸乎?答曰:春秋说下文云:“庸者,通也。

    官小德微,附于大国以名通,若毕星之有附耳然。

    ”故谓之附庸矣。

    注“变一为元”解云:以下有二年三年,知上宜云一年,而不言一年,变言元年,故决之。

    注“元者”至“始也”解云:春秋说云:“元者,端也。

    气泉”注云:“元为气之始,如水之有泉,泉流之原,无形以起,有形以分,窥之不见,听之不闻。

    ”宋氏云:“无形以起,在天成象;有形以分,在地成形也”然则有形与无形,皆生乎元气而来,故言造起天地,天地之始也。

    注“故上”至“系之”解云:春秋说云:“王不上奉天文以立号,则道术无原,故先陈春后言王。

    天不深正其元,则不能成其化,故先起元,然后陈春矣。

    ”是以推“元”在“春”上“春”在“王”上矣。

    注“不言”至“王者”解云:凡天子诸侯同得称君,但天子不得称公,故丧服云君,郑云“天子诸侯及卿大夫有地者,皆曰君”是也。

    今据鲁而言,不言公之始年,而言君之始年者,见诸侯不得称元,会假鲁为王,乃得称元,故传言“君之始年”微欲通鲁于王故也。

     春者何?(独在王上,故执不知问。

    ) [疏]注“独在”至“知问”解云:春夏秋冬皆是四时之名,而夏秋冬三时,常不得配王言之,唯有“春”字常在“王”上,故怪而问之。

     岁之始也。

    (以上系“元年”在“王正月”之上,知岁之始也。

    春者,天地开辟之端,养生之首,法象所出,四时本名也。

    昏斗指东方曰春,指南方曰夏,指西方曰秋,指北方曰冬。

    岁者,总号其成功之称,尚书“以闰月定四时成岁”是也。

    辟,婢亦反,本亦作“辟”称,尺证反,下“之称”、“卑称”同。

    ) [疏]“岁之始也”问曰:“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实是春秋之五始,而传直于“元年”、“春”之下发言始,而“王”、“正月”下不言始何?答曰:元是天地之始,春是四时之始“王正月,公即位”者,人事之始,欲见尊重天道,略于人事故也。

    注“春者”至“之端”解云:易说云:“孔子曰:‘易始于大极,大极分而为二,故生天地。

    ’天地有春夏秋冬之节,故生四时也。

    ”言天地开辟,分为四时,春先为端始也。

    注“养生之首”解云:乾凿度云:“震生万物于东方,夫万物始生于震。

    震,东方之卦也。

    阳气施生,爱利之道,故东方为仁矣。

    ”故言养生之首,言是养生万物之初首。

    注“法象所出”解云:周礼大宰云:“正月之吉,始和,布政于邦国都鄙,县治象之法于象魏,挟日而敛之。

    ”是象魏之法于时出之,故曰法象所出矣。

    注““四时本名也”解云:凡四时,先春,次夏,次秋,次冬,百代所不变,故言春者,四时本名矣。

    注“昏斗”至“冬也”解云:皆春秋说文也。

    注“岁者”至“之称”解云:四时皆于万物有功,岁者,是兼总其成功之称也。

    若以当代相对言之,即唐虞曰载,夏曰岁,殷曰祀,周曰年;若散文言之,不问何代,皆得谓之岁矣。

    等取一名,而必取岁者,盖以夏数为得天正故也。

    亦有一本云“岁者总号成功之称也”注“尚书”至“是也”解云:此尧典文,彼郑注云:“以闰月推四时,使启、闭、分、至不失其常,著之用成岁历,将以授民时,且记时事”是也。

     王者孰谓?(孰,谁也。

    欲言时王则无事,欲言先王又无谥,故问谁谓。

    ) [疏]注“欲言”至“无事”解云:时王,即当时平王也。

    若是当时平王,应如下文“秋,七月,天王使宰�亘来归惠公仲子之�”是其事也。

    今无此事,直言王,故疑非谓当时之王矣。

    注“欲言”至“无谥”解云:正以死谥,周道故也。

     谓文王也。

    (以上系王于春,知谓文王也。

    文王,周始受命之王,天之所命,故上系天端。

    方陈受命制正月,故假以为王法。

    不言谥者,法其生,不法其死,与后王共之,人道之始也。

    ) [疏]注“以上”至“王也”解云:春者,端始。

    文王者,周之始受命制法之王,理宜相系,故见其系春,知是文王,非周之馀王也。

    问曰:春秋之道,今有三王之法,所以通天三统,是以春秋说云“王者孰谓?谓文王也。

    疑三代不专谓文王”而传专云文王,不取三代何?答曰:大势春秋之道,实兼三王,是以元命包上文总而疑之,而此传专云“谓文王”者,以见孔子作新王之法,当周之世,理应权假文王之法,故偏道之矣,故彼宋氏注云“虽大略据三代,其要主于文王者”是也。

    注“文王”至“之王”解云:即我应瑞云“季秋之月,甲子,赤雀衔丹书入丰,止于昌户,昌再拜稽首,受之”;又礼说云:“文王得白马朱鬣大贝玄龟”是也。

    注“天之”至“天端”解云:天端即春也,故春秋说云“以元之深,正天之端;以天之端,正王者之政”是也。

    注“方陈”至“王法”解云:孔子方陈新王受命制正月之事,故假取文王创始受命制正朔者,将来以为法,其实为汉矣。

    注“不言”至“共之”解云:死谥,周道,文王死来巳久,而不言谥者,正言法其生时政教正朔,故曰法其生,不法其死也。

    言与后王共之者,不言谥,可以通之于后王。

    后王,谓汉帝也。

    注“人道之始也”解云:何氏以见上文亦始尊重天道,皆传自有始文,故不须注云天道之始。

    今此实天下之始,但略于人事,无始文,故须注云“人道之始也” 曷为先言王而后言正月?(据下“秋,七月,天王”先言月而后言王。

    )王正月也。

    (以上系于王,知王者受命,布政施教所制月也。

    王者受命,必徙居处,改正朔,易服色,殊徽号,变牺牲,异器械,明受之于天,不受之于人。

    夏以斗建寅之月为正,平旦为朔,法物见,色尚黑;殷以斗建丑之月为正,鸡鸣为朔,法物牙,色尚白;周以斗建子之月为正,夜半为朔,法物萌,色尚赤。

    徽,许韦反。

    械,户戒反。

    夏以,户雅反,后放此,以意求之。

    见,贤遍反,下“并见”同。

    ) [疏]注“王者”至“于人”解云:王者受命,必徙居处者,则尧居平阳,舜居蒲坂,文王受命,作邑于丰之属是也。

    其改正朔,易服色,殊徽号,异器械者,礼记大传文。

    郑注云:“服色,车马也。

    徽号,旌旗之名也。

    器械礼乐之器及兵甲也。

    ”然则改正朔者,即“正朔三而改”下注云是也。

    易服色者,即明堂位云“鸾车,有虞氏之路也。

    钩车,夏后氏之路也。

    大路,殷路也。

    乘路,周路也”“夏后氏骆马黑鬣,殷人白马黑首,周人黄马蕃鬣”之属是也。

    其殊徽号者,即明堂位云“有虞氏之�,夏后氏之绥,殷之大白,周之大赤”之属是也。

    其变牺牲者,即明堂位云:“夏后氏牲尚黑,殷白牡,周も刚”之属是也。

    其异器械者,器即明堂位云:“泰,有虞氏之尊也。

    山垒,夏后氏之尊也。

    著,殷尊也。

    牺象,周尊也”注云“泰用瓦;著,著地无足”;“夏后氏之鼓足”彼注云“足谓四足也”;“殷楹鼓”彼注云“楹谓之柱,贯中上出也”;“周县鼓”注云“县,县之nね也”其械者,即兵甲也,何氏庄三十二年注云“有攻守之器曰械”是。

    而言异者,即释器云“弓有缘者谓之弓,无缘者谓之弭”盖以为异代相变,故云异也。

    所以止变此等者,其亲亲、尊尊之属不可改,即大传云“其不可得变革者,则有矣。

    亲亲也,尊尊也,长长也,男女有别,此其不可得与民变革者也”是也。

    注“夏以”至“尚赤”解云:凡草物皆十一月动萌而赤,十二月萌牙始白,十三月萌牙始出而首黑,故各法之,故书传略说云:“周以至动,殷以萌,夏以牙”注云“谓三王之正也。

    至动,冬日至物始动也。

    物有三变,故正色有三;天有三生三死,故土有三王,生特一生死,是故周人以日至为正,殷人以日至三十日为正,夏以日至六十日为正。

    是故三统三王,若循连环,周则又始,穷则反本”是也。

    问曰:若如此说,则三王所尚,各自依其时物之色,何故礼说云“若尚色,天命以赤尚赤,以白尚白,以黑尚黑”宋氏云“赤者,命以赤乌,故周尚赤;汤以白狼,故尚白;禹以玄�,故尚黑也”以此言之,三代所尚者,自是依天命之色,何言法时物之牙色乎?答曰:凡正朔之法,不得相因,满三反本,礼则然矣,但见其受命将王者,应以十一月为正,则命之以赤瑞;应以十二月为正,则命以白瑞;应以十三月为正,即命之以黑瑞,是以礼说有此言,岂道不复法其牙色乎? 何言乎王正月?(据定公有王无正月) [疏]注“据定”至“正月”解云:定公元年“春,王三月,晋人执宋仲几于京师”是有王无正月。

    凡十二公即位皆在正月,是以不问有事无事,皆书“王正月”所以重人君即位之年矣。

    若非即位之年,正月无事之时,或有二月王,或有三月王矣,但定公即位在六月,正月复无事,故书三月王也,其正月时不得书王矣。

     大一统也。

    (统者,始也,总系之辞。

    夫王者,始受命改制,布政施教于天下,自公侯至于庶人,自山川至于草木昆�,莫不一一系于正月,故云政教之始。

    ) [疏]“大一统也”解云:所以书正月者,王者受命制正月以统天下,令万物无不一一皆奉之以为始,故言大一统也。

    注“总系之辞”解云:凡前代既终,后主更起,立其正朔之初,布象魏于天下,自公侯至于庶人,自山川至于草木昆�,莫不系于正月而得其所,故曰总系之辞。

    注“故云政教之始”解云:亦以传不言始,故足之。

     公何以不言即位?(据文公言即位也。

    即位者,一国之始,政莫大于正始,故春秋以元之气,正天之端;以天之端,正王之政;以王之政,正诸侯之即位;以诸侯之即位,正竟内之治。

    诸侯不上奉王之政,则不得即位,故先言正月,而后言即位。

    政不由王出,则不得为政,故先言王,而后言正月也。

    王者不承天以制号令,则无法,故先言春,而后言王。

    天不深正其元,则不能成其化,故先言元,而后言春。

    五者同日并见,相须成体,乃天人之大本,万物之所系,不可不察也。

    治,直吏反。

    夫,音扶。

    ) [疏]注“据文公言即位也”解云:文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是也。

    问曰:桓公元年春亦书即位,传所以不从始,而远据文公何?答曰:正以文公正即位之始故也。

    桓公篡而即位,非其正,故虽即位在文公前,犹不据之。

    注“即位者,一国之始”解云:亦以传无始文,故言此也。

    注“政莫大于正始”解云:为下作文势也。

    言凡欲正物之法,莫大于正其始时,是以春秋作五始,令之相正也。

    注“乃天”至“不察也”解云:“元年春”者,天之本;“王正月,公即位”者,人之本,故曰天人之大本也。

    言万物之所系者,春秋以之为始,令万物系之,故不可不察其义。

     成公意也。

    (以不有正月而去即位,知其成公意。

    而去,起吕反,下“去”同。

    ) [疏]注“以不”至“公意”解云:下十一年传云“隐何以无正月?隐将让乎桓,故不有其正月也”然则正月者,是公县象魏出教令之月,今公既有让意,故从二年已后,终隐之篇,常去正月以见之,故曰不有正月也。

    然则今此注云“不有正月”者,谓从二年恒去正月也。

    今元年去即位,故知成公意矣。

    今元年言正月者,公时实行即位之礼,故见之。

    然则公意让而行即位者,厌民臣之心故也。

    旧云以有正月而去即位,云无“不”字,言凡书正月为公即位出也,以元年有正月,即公实行即位礼,而孔子去即位,知其成公让意者,非。

     何成乎公之意?(据剌欲救纪而后不能。

    剌欲,七赐反。

    后皆同,更不音。

    ) [疏]注“据剌”至“不能”解云:庄三年“冬,公次于郎”传曰“其言次于郎何?剌欲救纪而后不能也”然则欲救纪是善事,公不能救纪,是不终善事,而春秋书“次于郎”以剌之。

    今隐公有让心,实是善事,但终让不成,为他所杀,亦是善心不遂,而春秋善之,故以为难也。

     公将平国而反之桓。

    (平,治也。

    时废桓立隐不平,故曰平,反还之。

    )曷为反之桓?(据已立也。

    )桓幼而贵,隐长而卑。

    (长者,已冠也。

    礼,年二十见正而冠。

    士冠礼曰:“嫡子冠于阼,以著代也。

    醮于客位,加有成也。

    三加弥尊,谕其志也。

    冠而字之,敬其名也。

    ”“公侯之有冠礼,夏之末造也。

    天子之元子犹士也,天下无生而贵者。

    ”隐长,丁丈反,注及下皆同。

    已冠,工乱反,下同。

    �子,丁历反,下同。

    醮,子笑反。

    ) [疏]注“礼年”至“而冠”解云:若以襄九年左传言鲁襄公年十二而冠也。

    依八代记,即少昊亦十二而冠,则知天子诸侯幼即位者,皆十二而冠矣,是以异义“古尚书说”云“武王崩时,成王年十三,后一年管、蔡作乱,周公东辟之,王与大夫尽弁,以开金�之书”时成王年十四,言弁,明知已冠矣,是其证也。

    但隐公冠当惠公之世,从士礼,故二十成人乃冠,是以何氏即引士冠礼以解之。

    所以必二十冠者,异义“今礼戴说”云“男子,阳也,成于阴,故二十而冠”是矣。

    而言见正者,欲道庶子不冠于阼阶故也。

    注“士冠”至“成也”解云:郑彼注云“每加于阼,则醮之于客位,所以尊敬之,成其为人也”是矣。

    凡此,士冠礼及礼记冠义、郊特牲亦有此文。

    郑注冠义云“阼,谓主人之北也。

    �子冠于阼,若不醴,则醮用酒于客位,敬而成之也。

    户西为客位,庶子冠于房户外,又因醮焉,不代父也”郑注昏义云“酌而无酬酢曰醮。

    醮之礼如冠醮与”注“三加”至“志也”解云:此士冠记文。

    三加者,先加缁布冠,次加皮弁,次加爵弁也。

    彼记云“始冠缁布之冠也,大古冠布,齐则缁之”郑注云“大古,唐虞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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