椅套,我没有杀我弟弟,我那天晚上喝多了睡死在酒店,怎么可能去杀人!”
朋友用那双锋锐的眼睛,平静地看着我,缓缓地点头:“这个反应很有意思。
”
“……什么?”
“人在被诬陷的时候,第一反应就是愤怒,因为他们坚信自己的清白,理直则气壮。
在调查周小姐失踪案时,无论我们从什么角度审问你,你都很冷静,表现得滴水不露,可是刚刚,我同时提到两个受害人,你却只对你弟弟的案子反应强烈,因为被诬陷而暴怒。
”
我身体的温度仿佛从头顶一路坠落至脚跟,然后消失得干干净净。
我与朋友对视着,却逐渐心生惧意。
朋友继续说道:“以我的经验和直觉,加上手里的线索和证据,我倾向于你没有杀你弟弟,但你一定跟周小姐的案子脱不了干系。
”
“我没有杀任何人,我反应强烈是因为那是我亲弟弟,杀自己的血亲,岂不是畜生。
”
“我们在酒店实地演练过,从你躲过监控从酒店离开,回家开车,然后接上你弟弟,杀完他到工地抛尸,清理车内,把车开回家,再赶回酒店的整个过程,不是说不可能,但操作起来有难度,而且至少需要三个小时。
现在我们内部的意见有分歧,你帮我分析分析?”朋友挑了挑眉,“当年你的成绩可比我好。
”
我没有说话,只是戒备地看着他。
“有人认为,这两起案子都是你干的,你都有足够的动机,你弟弟长期向你勒索钱财,你忍无可忍,周小姐是知情的,并且帮你完成了这个不在场证明,所以你后来才要杀她灭口。
也有人认为,半夜从酒店离开去杀人,是预谋行为,可从杀人方式到抛尸方式,都显得很混乱,完全不像预谋犯罪,制造不在场证明也不需要这么复杂,而且从匕首捅进身体和座椅的力道来开,不像一个成年男子。
还有人认为,这两种说法都有可取之处,只不过是你们夫妻合谋,故意让这个案子看起来混乱,是为了掩盖你警校毕业的专业反侦察背景。
”
“为什么就不能是我老婆一个人把他杀了,这难道不是最简单直接的可能?”我的脸因愤恨而扭曲,“她的不在场证明有多牢固?”
“那天晚上她父亲住院,她在医院陪护了一夜,有她父亲和医护可以作证。
”
“她父亲的作证能算数吗,医护怎么作证,看了她一晚上?她半夜离开医院去杀人,难度比我离开酒店大吗?”
“你说的这些我们当然都有考虑,可惜事情过去了大半年,监控之类的证据早都消失了,只有当天晚上她为她父亲签署的一些医疗知情书和缴费记录可以证明,你说得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