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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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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来时眼神是懵懂的,看了眼搭在身上的毛皮,和沙地里留下来的一串脚印,看了一小会,露出一朵狎昵的微笑,朝着霍珩的帐篷歪过头,葱根般的手指在脸颊上饶有兴致地敲了几下。

     霍珩带的这队子弟兵,大多是长安城里的娃娃兵,有几个家世还不错,但也愿意跟着霍珩出来建功立业的。

    不过这其中有不少,是因为当初他们的家里人开罪了傅君集,为了避难,才让他们跟着霍珩出来打仗。

     本来以为这帮娃娃最多小打小闹,自身的安全是能得到保证的,未曾想霍将军竟是来真的,真刀真枪与西厥对峙了两年,且打出了个常胜将军的名号。

     帝国蒙埃的这数十年来,已罕见有如此振奋人心之事了,再加上长公主的宣扬,人人都说,霍小将军是大魏中兴之朝阳,这是祥兆,陛下英明仁慈,必得神兵相助。

     花眠从前听了霍珩不少事迹,有笑话,也有真令人佩服的地方。

     她的手指梳了梳乱发,将翠翘步摇摘了下来,用花环随意地盘了发髻,继续扮演温婉端庄、弱不禁风的将军夫人。

     不打仗的时候,火头营的伙夫会准点烧好饭菜,以霍珩为首的几个子弟兵的头头儿聚一桌吃,其余人都端着盘子蹲得远远的,不过自上而下都吃的一样的粗糙的伙食,将军也没有单独的小灶。

     但霍珩的面前,今日却多了一碗红枣小米粥。

     热腾腾的,冒着新鲜的甜香味儿。

     霍珩怔了怔,继而拉长了脸,“谁弄的?我不是说要一视同仁么?” 耿六的脸还青着,不敢接话。

     萧承志道:“伙夫对咱们是一视同仁的,但将军夫人当然不是。

    ” 霍珩咬牙切齿,环顾一遭,这几人憋笑的硬憋,憋不住的将脑袋一个猛子扎到桌子底下,“将军,我筷子落地上了。

    ”于是便俯身下去,钻到了底下去拾筷子,桌子腿都跟着抖。

     霍珩怒极,“人呢?” 开了小灶,损他威望,还想跑? 萧承志轻咳一声,“将军,夫人她受了风寒,怕传染给我们,便不来了。

    ” 霍珩怔了怔。

     忽然想起昨夜里那妇人只在他的帐篷外铺了一张大毛毯,夜里凉,她身上便只一件绸衫嫁衣。

     霍珩沉默了,小半晌之后,他拿着调羹往嘴里送了几勺。

     他出身高贵,自幼便是天之骄子,没有养不刁的嘴巴,来这儿两年,可算改正了从前不少陋习,便是吃糠咽菜也不会说二话了,没想到这温软的小米粥,泛着丝丝清甜味,一入喉咙,便随着吞咽滑入了胃里,暖烘烘的,许久没吃过细米的霍珩瞬间便想到了长安城里挥霍的那十六七年。

     萧承志与陆规河面面相觑,埋头吃着自己的干馍馍,嘴角上扬。

     一桌子人神色各异,还时不时那眼风瞟他,霍珩不自在,给面子地吃了几勺,拿着押在桌上的匕首绑在腰间,便走了。

     他想知道那妇人去了何处,但当着这群其心可诛的人的面,他岂能问出口,骄傲地扬起了下巴,咬着牙转回自己帐篷。

     过帘门时,听到一串清脆的歌谣,动人的长安民谣。

     霍珩一凛,转过了军旗杆,一旁,明丽的艳阳晒在女子雪白的衣袍上,她正在晾衣裳,弯腰从木盆里拾起一条淡青色的长裤,玉手拧出大滩水下来,熟练地将衣裳搭在了晾衣绳上。

     霍珩呆了片刻,忽然认了出来,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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