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宋一成去广州,宋锦觉得需要让他先熟悉熟悉夜市,免得和个愣头青一样,啥也不知道。
“还住啥招待所啊,直接住我儿子那间房呗,他今天在学校补课,要明天才回来。
”陆冬林说。
宋锦一愣,想了想,笑着答应下来。
她现在手上的钱巴不得一个掰成两个花,能省一点是一点。
然后,在饭店点菜的时候,她狠下心来点了一个红烧肉。
程泠吃得很欢。
自从她重生后,就很少吃肉了——现在大家买肉,都爱买肥肉,她是真吃不惯。
这家的红烧肉,分量足用料也正,用的肥瘦相间的五花肉,肥而不腻,入口即化,好吃极了。
她可以吃两碗饭!
“说起来还是他家的厨师手艺好。
”陆冬林也爱吃,自从生活改善了后,这家国营饭店也时不时的会来,“不过,生意倒是没以前好了。
”
宋一成闷头干饭,他对市里面的情况也挺清楚,“外面开了好几家私人餐馆,虽然味道没有那么好,但又便宜还不收粮票,服务还好。
”
自然就抢了这些“你爱吃不吃”的国营饭店的生意。
三人沉默下来,沉默中又带着隐隐的兴奋。
每个行业,似乎都在发生着天翻地覆的改变。
“所以啊,你的决定是没有错的。
”陆冬林对宋锦说:“早点下海早点赚钱,以后就让别人后悔去吧。
”
宋锦:“我也觉得我的决定没有错。
”
程泠在一边跟着点头,陆冬林好笑:“小丫头,你也觉得你妈做得对?”
程泠严肃着一张小脸:“我妈做的,都对!”
大家都笑得乐不可支,宋一成拍拍她的头:“小马屁精!”
程泠却忽然想起来上辈子她和宋锦的几次争论,关于她的学业,关于她的工作选择,关于她的婚姻。
其实她潜意识里知道宋锦说的是对的,但就是想要和她唱反调。
既然你以前都不要我,那现在又何必来管我呢?
她微笑着摇摇头,前世种种,太过复杂,很难用对错来定义。
但她,的确是有大错,错在不珍惜自己的人生,别扭又倔强。
这辈子,一定不会了。
吃完饭,陆冬林带她们去夜市。
夜市其实离小香港也很近,一条街的距离——柳市市区面积太小,尤其是商业区,基本就这么大。
最中心的地段是一个十字路口,有着国营的百货商店,五层楼高,十分显眼。
而百货大楼往南走几百米就是一个小广场,叫做南门小广场,南门小广场几条放射性的街,一条是小香港,另外一条就是夜市街。
傍晚五点半,百货商店一关门,零零星星的摊子就在夜市街上冒了出来,到了七点的时候,整条街开始人声鼎沸,十分热闹。
街道两边的小摊子卖啥的都有,布匹、衣服鞋袜、日用品、小电器、旧货、维修等等等等。
“去年,工商还来这里赶人,不让摆摊,今年就已经不赶了,索性圈起来收费,所以规模也就越来越大。
”陆冬林小声道:“别看就这么一个小摊子,可赚钱了。
”
她挑了几样给宋锦看,“现在就这些卖得最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