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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卷上 任誕第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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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陳留阮籍、譙國嵇康、河內山濤三人年皆相比,康年少亞之。

    預此契者,沛國劉伶、陳留阮鹹、河內向秀、琅邪王戎。

    七人常集於竹林之下,肆意酣暢,故世謂「竹林七賢」。

     2阮籍遭母喪,在晉文王坐進酒肉。

    司隸何曾亦在坐,曰:「明公方以孝治天下,而阮籍以重喪顯於公坐飲酒食肉,宜流之海外,以正風教。

    」文王曰:「嗣宗毀頓如此,君不能共憂之,何謂?且有疾而飲酒食肉,固喪禮也!」籍飲啖不輟,神色自若。

     3劉伶病酒,渴甚,從婦求酒。

    婦捐酒毀器,涕泣諫曰:「君飲太過,非攝生之道,必宜斷之!」伶曰:「甚善。

    我不能自禁,唯當祝鬼神自誓斷之耳!便可具酒肉。

    」婦曰:「敬聞命。

    」供酒肉於神前,請伶祝示。

    伶跪而祝曰:「天生劉伶,以酒為名,一飲一斛,五斗解酲。

    婦人之言,慎不可聽!」便引酒進肉,隗然已醉矣。

    4劉公容與人飲酒,雜穢非類。

    人或譏之,答曰:「勝公容者,不可不與飲;不如公容者,亦不可不與飲;是公容輩者,又不可不與飲。

    」故終日共飲而醉。

     5步兵校尉缺,廚中有貯酒數百斛,阮籍乃求為步兵校尉。

     6劉伶恆縱酒放達,或脫衣裸形在屋中。

    人見譏之,伶曰:「我以天地為棟宇,屋室為□(衣軍)衣,諸君何為入我□(衣軍)中!」7阮籍嫂嘗回家,籍見與別。

    或譏之,籍曰:「禮豈為我輩設也?」 8阮公臨家婦,有美色,當壚酤酒。

    阮與王安豐常從婦飲酒。

    阮醉,便眠其婦側。

    夫始殊疑之,伺察,終無他意。

     9阮籍當葬母,蒸一肥豚,飲酒二鬥,然後臨訣,直言:「窮矣!」都得一號,因吐血,廢頓良久。

     10阮仲容、步兵居道南,諸阮居道北。

    北阮皆富,南阮貧。

    七月七日,北阮盛曬衣,皆紗羅錦綺。

    仲容以竿掛大布犢鼻□(衣軍)於中庭。

    人或怪之,答曰:「未能免俗,聊復爾耳。

    」 11阮步兵喪母,裴令公往吊之。

    阮方醉,散發坐床,箕踞不哭。

    裴至,下席於地,哭,弔唁畢便去。

    或問裴:「凡吊,主人哭,客乃為禮。

    阮既不哭,君何為哭?」裴曰:「阮方外之人,故不崇禮制。

    我輩俗中人,故以儀軌自居。

    」時人歎為兩得其中。

     12諸阮皆能飲酒,仲容至宗人間共集,不復用常杯斟酌,以大甕盛酒,圍坐,相向大酌。

    時有群豬來飲,直接去上,便共飲之。

     13阮渾長成,風氣韻度似父,亦欲作達。

    步兵曰:「仲容已預之,卿不得復爾。

    」 14裴成公婦,王戎女。

    王戎晨往裴許,不通徑前。

    裴從床南下,女從北下,相對作賓主,了無異色。

     15阮仲容先幸姑家鮮卑婢。

    及居母喪,姑當遠移,初雲當留婢,既發,定將去。

    仲容借客驢,著重服自追之,累騎而返,曰:「人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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