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是所有事情都要做到最好,不能落后于人,甚至是连我喜欢什么,都不能由自己决定。
”
陆顷闻言一惊,他倒是没想过,原来富裕的家庭还有这种规矩。
“我只能喜欢书法,因为高雅;我只能喜欢小提琴,因为只有小提琴才衬得上上流社会;我只能喜欢鹅肝红酒,因为这才是我应该吃的食物。
”
白夏弥在叙述的时候声音平稳,但是句末的颤声流露出了他深藏于心的不甘。
陆顷的心因他这直白的话而震动。
想到那一天他窥见了白夏弥被自己母亲训斥责骂的场景,那样隐忍着的白夏弥陆顷轻叹,心中泛起同情。
白夏弥下一句更让陆顷瞪大了眼睛。
“曾经我也是很喜欢苦瓜的。
”
“那那为什么……”
话却问不下去了,因为陆顷已经知道了答案。
白夏弥却像是要在今夜的星空下剖开自己一般,自顾自地继续说了下去。
“我家自然是不会有苦瓜的,所以我第一次吃苦瓜是在一个远房亲戚那吃到的,是一道苦瓜炒蛋。
味道苦苦的,但是很好吃。
”
“嗯,我最喜欢了。
”陆顷顺着他的话接道。
白夏弥安抚地朝他笑了一下。
“真的很好吃,所以回去之后我就央求母亲,还想再吃一次。
但是她却生气了。
我不懂,一直闹她,却被狠狠地用尺子打了手掌。
”
陆顷忍住不去看白夏弥垂在两侧的手。
“超级痛真的超痛!所以,再也不敢了。
不敢坚持自己喜欢的,不敢说出自己的喜欢的。
因为真心话只会让自己得到惩罚。
”
虽然话里内容沉重,但白夏弥的语气却带着些轻快,像是平日闲聊一般。
“太过分了!”陆顷忍不住说道,同时张开双手,把白夏弥结结实实地抱了个满怀。
“太过分了。
”他又忍不住在白夏弥耳朵边说了一次。
而白夏弥被他这突然的举动吓了一跳,回过神来,竟分不清心跳是因惊吓而起,还是别的什么。
“你……”饶是见过许多大世面平日冷静非常的白夏弥,也说不出话来。
陆顷拍拍他的背。
“你不习惯?我们球队里平时都是这样互相安慰的。
”陆顷理所当然地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