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高于她的标准。
最后,我不赶走她,但也仅限在她没招惹我的前提下。
”
说完要求,她定定道:
“如何?”
林宴迟则微变了脸色,低声道:
“姐,为什么不趁着这个机会将她给赶走?”
赶走?
林朝锦冷嗤一声。
若是赶走了,她怎么能够日日让对方生不如死?
只怕是前脚林淮月刚离开侯府,后脚就被林博尧他们送去更好更安全的地方,倒不如放在眼皮子底下玩儿。
更何况她要是走了,谁送侯府下地狱?
他们这样疼爱林淮月,若是不能看着林淮月踩着他们的尸骨往上爬,那如何能体会自己上一世的痛苦?!
见林朝锦心意已决,林宴迟便也就不说话了。
这三个要求不算过分,林博尧原本还在想要是林朝锦要他把林淮月送走该怎么劝,没想到她并未说出这样的话,立刻就应声下来,
“你是我的女儿,这些本就是应该的。
”
林朝锦这才上前去将手上还没愈合的伤口重新挤出一滴血入了水中。
之前两个人距离总是远,加上林博尧被气糊涂了,这会儿才在周围灯火的映照下第一次看清楚林朝锦的模样。
明显就是吃多了苦,长发凌乱如草,毛毛躁躁的都不如侯府的丫鬟。
她的皮肤并不白皙,甚至可能因为苦,所以还显得有些黑,看不出什么光泽,但五官生的很漂亮。
除了过于瘦削,倒是像极了许昭年。
她的手上也满都是大大小小的伤口,十指指尖也不像是京城贵女们的削葱根,虽然修长,但掌心明显还有一层老茧。
林博尧心头忽的泛起了一股细密的疼。
这也是他的孩子,怎么才见面,他们之间就变得剑拔弩张了呢?
林朝锦压根儿没管他的眼神如何,只是看着那两团血色融在一起成为一团,这才收回了目光,转而看向贺湛,
“贺小侯爷,血融了。
”
“融了?”
贺湛伸着脖子看了一眼就收回了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