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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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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灯红酒绿,旁若从服饰店的玻璃镜中看到了自己。

     这是自己吗? 旁若停了停,有些迷惑! 那个向来不解轻愁的旁若呢?那个向来旁若无人的旁若呢?怕是已经被一个叫郑则的人磨去了所有的棱角吧! 旁若淡淡的苦笑了下,无意识的用足尖踢了踢脚下的小石子。

     认识郑则,已经是太远久的事了。

    一个忧郁的男生,一个充满诗情画意的男生,更奇怪的是,一个应该是以灵魂至上的男生,偏偏对性欲无比的需索。

     而他们的相识,就是在滑冰场,她从场内一直追逐他到场外,直到,他选择了其他的女孩! 旁若拨了拨自己的发梢,一拨之下,才想到自己及肩的发已经剪成了短碎发。

     他改变了自己不少是吗?可是仍让她庆幸的是,她并没有和他真正在一起。

     据说,他的女友刚刚打掉了一个孩子! 而自己是一个自私的人,这种痛,自己一辈子只预备了一次那就是唯一的一次生育! 所以,她做不来他的女友! 因为她的女友,可以不会滑冰,不会写诗,却一定要迎合他的性致! 而郑则的这个女友就不会滑冰,更不会写诗,但是会为了他发疯发狂! 她是从自己的手中夺过了他就像他正是她从自己的同学手中夺来的一样! 这就叫报应吧! 曾经是多么的自以为疯狂啊,居然做了一回第三者,可是没想到自己也还是失去了他! 身边汽车呼啸,滑冰场已经在眼前了,而这一小段路却让旁若永生难忘! 就是在这段路上,在一个深夜,旁若撕毁了自己写的两本日记,然后,撒向夜空! 那是宣告着自己和他的结束,虽然两个人并没有真正的开始过,因为他的开始来自于肌肤相亲,而她们之间没有! 光会谈情说爱又如何?光会写诗念词又如何?他看过她的日记,感动过,心痛过,却并没有爱上她! 因为他的爱,一定要有欲! 而她却犹豫,犹豫于要不要在自己十七岁的时候就定下一生的伴侣。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她连自己都说服不了他就将是她永远的另一半,于是她便知道自己并不是那么爱他的了! 知道不那么爱他后的放弃,变的容易了很多,只是惯性的,她还会想起他罢了! 耳旁已经听到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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