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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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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第一次,胸部和裆部凡士林一定要多抹……” 听了一整天,有点疲了,甘扬看着手机上丁之童发来的那两个字母,嘴角不自觉地上扬,嗯啊应着,一进门就开始脱衣服。

     “你干嘛?”王怡吓一跳,戒备地看着他。

     甘扬答:“我出去跑会儿。

    ” 王怡说:“这都快九点了,明天四十二公里有你跑的。

    ” 甘扬不听劝,已经换上运动裤,又跳着脚穿跑步鞋,说:“我不跑远,找找感觉就回来。

    ” 王怡住的这个地方就在哥大附近。

    那一带中产聚居,从110街到117街一片太平,但再往东北方向走十来分钟就是著名的哈莱姆区,黢黑的小巷,破败的商铺,形迹可疑的混混三五成群。

    仅仅几个街区之隔,分开两个天地。

     王怡胆子小,自从有一次误闯,被人家喊了一嗓子Yowhassupman?就再也没敢出去夜跑过。

    但甘扬这人不知死活,坚称健身房里练出来的肌肉是死的,跑步机上显示的里程是没有灵魂的。

    到这里借住过几次,有时兴之所至,非得去哈莱姆兜上一圈。

     比如今晚,王怡看他的状态,就是会去哈莱姆的那一种。

     “你别太自信,这中间又没有墙。

    ”王怡提醒。

     甘扬却无所谓,说:“真要遇到什么事,跑就得了,练了这么多年,还怕跑不过那种天天喝酒嗑药的?” 王怡反问:“你怎么知道人家没练过?” 甘扬也反问:“有毅力天天练长跑的用得着出来打劫?” 王怡总归输给他,转身打游戏去了,说:“行行行,去去去,随便你。

    记得多带几张二十刀的钞票,还有手机别忘了,遇到谋财的就给钱,要是被扒猪猡就给我打电话,我给你送衣服……” 身后传来关门声,等他回头,甘扬已经没影儿了。

     夜幕低垂,气温降下来,街上罕见行人。

    甘扬在路边做了一会儿热身,然后沿着人行道跑起来,很快调整到最舒适的节奏,冷气充盈肺腑,口中吐出的白雾化在夜色里,就像一滴水汇入海中。

     这是他平常夜跑的时间。

    他的生物钟很准,每天早上六点起来晨练,晚八点再跑上六公里。

    比赛前夜本来应该是休息得,但今晚他还是想要跑一会儿。

    是因为柳总,马拉松,还是因为丁之童,他不确定,又或者三者皆有。

     就是昨天,他照老规矩跟柳总打电话,提起毕业之后的事情。

     柳总自然觉得他前途无量一片光明,奥运会奖牌没他份,都是评委的秒表不对,说到最后还是那几句话:“毕业了能留美国就留美国,但也别找太辛苦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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