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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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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家人,所以总喜欢站在游乐园的门口。

    看到别人幸福,我好像才能感受到那种被爱着的感觉。

    那天是我十二岁的生日,我从孤儿院偷偷溜出来。

    那是我第一次看见他,他穿着白色的西装,美好得像是从童话故事里走出来的王子。

    他看见我一个人站在门外,给我买了一张票,邀请我一起进去玩。

    他的笑容很明媚,很容易感染到我。

    】 【和他上了一所高中,他不知道我拼尽全力学计算机,得到所有人的夸奖,是因为能在再次相遇的时候,他能从人群里第一眼就望向我。

    】 【考上大学的第一年,我准备和他表白了。

    哪怕我从来没被他注意过,在高中三年,我每天都在发了疯地训练,我总觉得是自己不够优秀,所以哪怕他就坐在同一间教室里,他依然记不住我的名字,也不知道有我这个人的存在】 【听到他死的消息,我很痛苦。

    我发了疯研究计算机,终于制作出一道系统,可以将人的灵魂带入到另外一个世界。

    】 【这一次,我知道学医并非他所愿。

    】 我此刻就像是一个窥探者,窥探着别人的心事。

     我不知道,原来在我那么小的时候,就曾经治愈过别人。

     也真的会有人,为了想让我看见,而变得更好。

     我紧紧握住那泛黄的日记本,最终在最后一页找到了一句 “张崇宇,希望你能成为你想成为的人。

    ” 至此,一切真相水落石出。

     那些让我们百思不得其解的事情终于有了答案。

     我们之所以会提前一年穿回来,是因为温晴给了我一次重新选择的机会,而她带着记忆,一直站在上帝视角。

     给我写了一封得不到回应的信。

     这一次,我看到了。

     于是在我新电影的首映礼上,我拿出一封尘封了很多年的信封:“我之所以能站在这,是因为曾经有人鼓励过我,要我成为自己想成为的人。

    ” “我知道她是谁,也谢谢她曾经那样热烈的喜欢过我。

    在这里,同样的祝愿送给她,那你呢,你成为了想成为的人吗?你的人生也应该正在闪闪发着光吧。

    ” 首映礼结束,我走出门外,有风拂过我的脸颊。

     助理问我:“崇宇哥,江律师也挺好的,你每次电影首发都在。

    她是不是喜欢你呀?” 江云烟是我少年时的心事,我不得不承认在那段青春懵懂的时期我对她动过心。

     十七岁的我一直想着要如何治愈她,而现在三十岁的她又何尝不是在治愈童年的自己? 不是喜欢,而是我们两都心照不宣地,将那段美好留在了过去。

     三年后。

     张宜卉和林越野的结婚典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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