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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真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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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嘉聿总是想起那天在伦敦,他连轴转几十个小时未睡,在家对面看见佯装偶遇的林知书。

     那天他头脑已不似平常清醒,走到她身边,低头亲吻她脸颊并非是理智的行为。

     他并非是如今才鬼迷心窍的。

     伦敦的那天晚上,她在院子的长椅上给他读书。

    书打开搭在鼻梁上,只露出一双明亮的双眼,笑着看向他。

     对他说:“生日快乐,劳伦斯先生。

    ” 梁嘉聿并不喜欢自己的英文名,那是父母常叫的名字。

    成年之后,他更喜欢身边人叫他梁嘉聿。

     但是那天她给他送上生日祝福,她怕他不喜欢,于是说成是给劳伦斯先生的。

     梁嘉聿第一次喜欢自己的英文名。

    那天他是劳伦斯先生,她是给他写信的西西莉亚。

     她膝盖曲起,踩在他的小腹上。

     梁嘉聿想,她的头发应该蓄了很久。

    除了十八岁成年那一次,他再没见过她染发。

     浓郁的、漆黑的长发,与她皎白的肤色形成强烈对比。

     是否忘记关上窗帘,要不然月光是怎么流淌到她的身上。

     膝盖被推到胸口,梁嘉聿亲吻林知书。

     没有多余的紧张,和梁嘉聿在一起从来不必担心任何。

     声音当然被允许,不会被贬低为“经验丰富”抑或“强烈欲/望”,梁嘉聿停下,观察她表情。

     林知书说:“梁嘉聿,我好喜欢好喜欢。

    ” 好喜欢皮贴着皮、肉挨着肉。

    没有任何阻隔、没有任何嫌隙。

    身体的每一处都严丝合缝地靠在一起,就连心脏的跳动都合拍地共享。

     好喜欢、好喜欢。

     林知书好喜欢、好喜欢。

     是否太快,他们明明今天才和好。

     是否太慢,结婚后的第四年才是第一次。

     可是到底又有什么关系?算起来,他们原本就是混乱了时间线、弄错了逻辑。

     最没有情感的时候结婚,最爱对方的时候离婚。

     林知书想,自己和梁嘉聿的故事不遵常理、没有规律。

    她如今确定她爱他、他爱她,那一切就没有苛责的道理。

     双臂抱住梁嘉聿的脖颈。

     他喜欢看着林知书。

     她耳后细碎头发被薄汗沾湿,弯成曲折形状贴在她的皮肤之上。

     梁嘉聿喊她的名字:“小书。

    ” 银色戒指贴在她的面颊上,林知书闭着眼睛在余韵中颤抖着呼气。

     林知书想,轩尼诗其实是烈性酒。

     一个喜欢喝烈性酒的人,性情不会温和到哪里去。

     梁嘉聿喜欢他们从前在家里的样子,她坐在他的身上,他靠在柔软的沙发里。

     看得清她的所有表情,双手轻易握住她纤细的脚踝。

     她身体高度自由,双臂撑在他的肩上或膝上。

    黑色的头发如同自有意志的精灵,在洁白的月光之下游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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