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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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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后,书从灵跟着叶朝来到了北都的鬼界。

     与锦城里荒凉的鬼城比起来,北都的鬼城要更繁华一些,建筑设施都和人间接轨。

     但鬼城的居民长得很不一般。

     吐着长舌头的,缺胳膊少腿的,还有根本不是人的,形形色色千奇百怪。

     书从灵不知道叶朝把这趟行程定义为“游玩”时心里在想什么。

     这明明就是鬼屋啊! 过于可怕了! 在被一位挂着腐肉的骷髅盯着看后,书从灵往叶朝的身旁靠了靠。

     “害怕了?”叶朝瞥了他一眼。

     当然啦。

     书从灵虽然也算身经百战的大佬,但他以前撞见的鬼都很注重自己的外貌,很少有像鬼界居民这么狂野不羁的。

    突然把他丢进鬼群里,就算他心里有提前准备,看见那些应该被打上马赛克的路人还是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

     你们鬼界真的不考虑颁发《城市市容管理条例吗》? 书从灵怕归怕,绝不会把实话说出口。

    他那点指甲盖大小的自尊心,在面对叶朝时表现欲格外的强烈。

     于是书从灵说:“没有啊,我就是有点冷,往你身边挤一挤。

    ” 叶朝的体温比普通人高,就像一个小暖炉一样,真是冬天必备的好朋友。

     “哦?”叶朝戏谑地看着他,手搂住了他的肩膀,让两个人靠得更近了一些。

     书从灵目不斜视,不去看他。

     你以为我看不出你心里那点小九九吗,想看我脸红,没门。

     …… 在看见他们两个狗男男挤在一起后,不安分的鬼怪终于消停了。

     他们都能隐约感受到书从灵身上的灵气,并且蠢蠢欲动。

    但是这里是地府的管辖区域,敢出手就要做好被抓的准备,更重要的是,那个身材高大的鬼族很不好惹的样子。

     还是保命要紧。

    活的死了还能当鬼,死的再死,那就是魂飞魄散了。

     叶朝带着书从灵到了一个小巷子中,夜黑风高的,适合发生杀人放火情侣私奔的故事。

     不过叶朝只是抬手去敲巷子里的一间屋门,第一声刚响,门就被迫不及待地打开了。

     “您终于回来了。

    ” 一个平静但又夹杂着激动的声音响起,一位穿着斗篷的神秘人站在屋内,对着叶朝躬身行礼。

     叶朝淡淡地看了他一眼,没有说话。

     书从灵轻轻拍了下叶朝的手臂:“别人和你说话呢。

    ” 咋这么拽,万一别人有腰椎间盘突出,病情加重你负责吗? 听到书从灵讲话,那人抬起了眼,眸中闪过一丝惊讶。

     “陛下,他是——?” 叶朝:“我的契约者。

    ” 陛下? 书从灵抬眼看叶朝的侧脸,他只知道叶朝是鬼族,但还不知道他的真实身份。

     听这称呼,不是个君王也得是皇亲国戚。

     ……话说你们鬼族也搞封建帝制? 叶朝感受到他的疑惑,嘴角微勾:“怎么?被我的身份吓到了?” 书从灵:“没。

    偷偷告诉你,其实我爸以前也叫我小太子。

    ” 虽然从辈分上来说可能比你小一辈,但是孤的身份也是不低的。

     叶朝还没反应,斗篷里的人却不满道:“大胆,你怎么敢这样和陛下说话?” 这台词,书从灵一时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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