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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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遮了黑眼圈,没让疲惫显出来。

    她看了一眼于戡,到底年轻,同样很晚睡觉,一点儿疲态都没有。

     于戡淑对着镜头感激谭幼瑾:“感谢你让我留下来,陪你一起吃早饭。

    ” 好像是她做主让他留下来的,谭幼瑾心想这人又在装了,不过这家餐厅的粥很好喝。

     吃完早饭去私人影院看电影,片子是《巴里·林登》,谭幼瑾不知道于戡为什么会选这个片子。

    她还记得那天的心情,后来好多事都变了,心情倒是没有忘。

     于戡告诉谭幼瑾,他第一次看这部片子,是骑摩托车去看的。

     谭幼瑾想,那她和于戡遇到那次,他应该不是第一次看。

    他们是一起坐地铁回来的,那于戡应该也是坐地铁去的。

     谭幼瑾的眼睛盯着屏幕,想起之前一个朋友说过判断男人的玩笑话,她说一个人看电影如果因为被剧透就完全就看不下去,那他一定不是个专一的人,因为了解就马上厌倦,反之,一个人如果一部片子能翻过来覆过去地看好多遍,那这人很可能非常专—。

    她把这话当玩笑听,然而想到于戡把一部片子看上那么多遍,总是想到这句话。

     偶尔她会觉得于戡在感情上是个天真的人,如果不是那个陈院长主动提什么红玫瑰白玫瑰,她还不会想起来。

    那次跟她昨天的约会场面不知怎么有些相似。

    那时候和于戡还有其他几个学生一起吃饭,其间一个女生问于戡“你们男的是不是都这样,有了红玫瑰就觉得白玫瑰好,有了白玫瑰就开始想着红玫瑰”,那个女孩儿对于戡是有些好感的,否则不会把这个问题抛给他。

    但于戡并不怎么知情识趣,一脸这个问题很可笑的表情,很斩截地说:“你不知道这人一直喜欢的是红玫瑰那类女人吗?最背着人的时候,去巴黎狎妓都选择这一款。

    ”于戡对小说电影都不怎么喜欢,因为他说他反感黏黏糊糊的男人。

    不过他却因为这个故事得出了一个一般人都不会得出的天真的结论:一个人要选择他真心喜欢的,才会幸福。

     两个人坐得很近,近得能听到彼此的呼吸。

    谭幼瑾又不好换位置,只好坐着。

    她此时快速瞥了于越—眼,发现他的注意力倒全在电影上,不像她,想别的出了神。

     于戡没有告诉谭幼瑾,他第一次看这部电影,就是和谭幼瑾一起。

    大概是第一次看,所以印象总是深刻一点。

    那时候刚买了一辆二手摩托车,出行都靠它,看电影时遇到谭幼瑾,谈着谈着就到了地铁站,又坐过了站,再坐回来,把谭幼瑾送到门口,等她把唱片拿回来,然而没等到,她打电话说唱片忘带了,他仰头看着那家的灯,发现并没打开。

    他忘了那时候的具体心情,但有一点记到了现在,就是他一定要去谭幼瑾的家里坐一会儿。

     从谭幼瑾所在的小区出来,他跑着去地铁站,跑得很快,怕错过末班地铁,坐地铁去电影院,地铁里的人好像比之前少了不少,到电影院门口,他的摩托车还在等着他。

    回来时天很晚了,罕见地没什么人。

     两人就这么看完了一部电影,中间谁也没说话。

    编导几乎都想站在他们中间,提醒这两个人就不能说点儿什么,否则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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