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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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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几本刚从地上捡回的书,奚行不经意瞥见箱内,嘴角弯起,稍纵即逝又抹平。

     但被今朝瞧见了。

     她抢先开口:“你别笑,是不是想吐槽这箱子不值得费周章,已经被的士大叔吐槽过了。

    ” “不是,我看到箱子里有夏宇。

    ” 奚行掂了下纸箱,没在意她的进攻:“值不值得是自己定义的,旁人没资格多嘴。

    ” 今朝微仰着头,侧看他。

     他知道夏宇? 无可名状的共鸣,轻轻敲响。

     转瞬,她又将视线移开。

     纸箱最上边那本是夏宇的《脊椎之轴》,封面纯白没有一丁点别的色彩,以铸字方式打凸文字,需要凑近细看,才能读出书名及作者。

     离经叛道的诗人,作品印量很少,她辗转加价才买来一本。

    装帧类似微型装置艺术,需要以手指触摸书中凸起的文字,或用彩笔涂抹诗句显形,她还没舍得,书封至今仍是纯白,却被奚行一眼认出,还认可了价值。

     短暂沉默中,想起他家客厅那面书墙,就又合理起来,许多顶尖科研人士最后都遁入生命科学、哲学,而擅长解构的夏宇也很接近哲学,虽然她很小众。

     今朝哦了声:“夏宇是值得的。

    ” - 回到家,家政服务的刘姐在厨房吸尘。

     今朝抱纸箱进客厅,盘腿坐在落地柜旁,将书和旧杂志一本一本地码放进夹层,只码了半层,又拿出博物馆复刻的小画卡摆上,原本空荡荡的木柜多了点熟悉韵味。

     整理完这些,纸箱里只剩一只厚信封,刚才掉在廊道里沾了尘。

    她将明信片倒出来,摊在干净的木地板上,找来纸巾将它们一张张擦干净。

     刘姐清理完厨房,看到客厅铺开一地的明信片,也好奇蹲在一旁欣赏。

     “这张漂亮,我好像见过。

    ” 刘姐指了张封面赞叹,照片里的老房子色彩跳跃,几辆老爷车停在路旁,落日与暗影将画面一分为二,很抓眼球。

     “这个呀。

    ”今朝拿起明信片递给刘姐:“古巴首都哈瓦那,中美洲的海岛国。

    ” 大学某个假期,今朝攒钱去古巴找灵感。

    那是一个老爷车遍地,却难通网络的国家,辉煌与颓废的矛盾满溢而出,非常适合练习摄影的“决定性瞬间”,她拍下许多扫街照片,去邮局选了张明信片寄给自己,出古巴后,照例将作品po上ins。

     刘姐摇头:“没听过。

    ” 今朝:“可能电视上见过吧。

    ” 刘姐看了又看,恍然大悟:“我想起来了……奚先生家也有这个,是冰箱贴的画,难怪我眼熟哦。

    ” 今朝:“……” 刘姐:“他就住你隔壁。

    ” 今朝低头将擦干净的明信片装入信封。

     刘姐又再认出夏威夷火山、埃及尼罗河、格鲁吉亚雪山,笑滋滋:“你和他还挺有缘的,都去了这些地方。

    ” 兴许是他女朋友挑的地方呢。

     正如PR说,他和女朋友去了好多国家。

     她垂下眼睫,看着手中信封的厚度,不露情绪:“他们品味还不错,会挑地方玩。

    ” 作者有话说: 奚岚岚:我哥变了,连话都不让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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