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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他不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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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了信自然要有回信,雁空山这样郑重,我也不能怠慢。

     根据地图查询,我在学校附近寻了间较大的文具店,叫老板推荐了一款适合我用的钢笔。

     在询问了我是否有书写习惯,以及书写的用途后,老板从玻璃展示柜中取出一款钢笔给我。

     “英雄100,非常经典的款式,不锈钢笔握,14k金笔尖,性价比之王。

    ”老板推荐道,“有重量,写字不飘,F尖也很适合日常书写。

    ” 我接过银灰色的钢笔看了看,是年代剧里经常出现的那种款式,还挺复古。

    点点头,没多纠结就敲定下来,之后又问老板有没有卖墨水的。

     “要粉色的。

    ” “粉色?” “对。

    ”我想了想,抽象道,“像爱情那样的粉色。

    ” 老板蹙起眉头,根据我的形容转身搜寻一番,很快找出一瓶墨水置于我面前。

     “百乐的秋樱,非常漂亮的粉色,性价比也很高。

    ”老板上下打量我,突然八卦起来,“小伙子写情书啊?” 我脸一热,没多做解释,只是轻轻嗯了声。

     “现在像你这种手写情书的不多了。

    要看下信纸和信封不?我这款式也很多,古今中外都有。

    ” 这些自然也是必不可少的。

    最后在老板的热情推销下,我又买了一沓印着淡淡粉色玫瑰图案的信纸和信封。

     买完东西回到寝室,给钢笔上完墨,我摊开信纸坐椅子上酝酿片刻,决定先打个草稿。

     老板推荐的墨水果然是很粉的,和我通感所看到的颜色虽然仍有不同,但也很接近了。

     我的字不像雁空山,没有那么多凌厉的笔锋,硬要说的话,有些秀气,将信纸拿远一点看,好像是一片片小小的樱花瓣落在了上头。

     写了许多遍都不太满意,总是怕雁空山收到了会失望。

    直到快要熄灯,我才堪堪落下最后一笔,虽不好说百分百满意,但也困得再写不了新的。

     将两份信慎重地叠好塞进信封,贴上邮票。

    第二日,我将它投进了校门口的邮筒内。

     闻又然正好与我一道去吃早饭,见此颇为好奇,惊讶于这个年代竟然还有人写信。

     “你交的笔友吗?” 我冲他笑笑:“不是,给我对象写的。

    ” 小胖子本来吸着奶,闻言瞬间呆滞住了,只是咬着吸管愣愣看着我, “你高中竟然还有时间谈恋爱?这个世界是不是只有我没有对象?”他心情一下忧伤起来,头顶数值熔断式下跌。

     我不知道这对他算不算安慰,只是照实说:“不是高中谈的,暑假里才认识的。

    ” 闻又然瘪瘪嘴,耷拉着眉眼,并没有很高兴:“这可能就是美少年和普通人的区别吧。

    美少年高考一结束想脱单就脱单,普通人求脱单都脱不了单。

    ” 我不太认同他的说法,要真这样简单倒好了。

     “没有想脱就脱,追了好久呢。

    ” “你们不是暑假才认识的吗,能有多久?” “两个月呢。

    ”差点以为就追不到了。

     闻又然:“…” 他冷漠地睨着我,头顶心情值蓝得更抑郁了,吸着牛奶径自往前走去,并不是很想理睬我的样子。

     一个月似乎很长,又似乎只在转瞬间。

    长假来临之际,我早早便收拾好了行李,只等最后一堂课结束便踏上归程。

     我等这一天仿佛等了一辈子这样久,以致于我妈打来电话问我十一要不要去她那儿住的时候,我下意识想也不想便拒绝了。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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