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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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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魔头的手温暖又好看,在郁湮身上轻揉慢按,时而挠挠他的肚子,时而覆盖在他的背上,对方似乎非常享受这种一手可握的满足感…… 咳,这样说好像很容易想歪? 由于太舒服了,郁湮就不负众望地睡着了。

    他希望自己这一觉睡得长一点,最好一觉醒来断临就收功了。

     当然这是不可能的。

     惹人怜的猫儿蜷着四肢熟睡后,断临看了其毛绒绒的绝美睡颜许久。

     他很想知道,这小鼻子小眼睛究竟是怎么长的?怎么就长得那么合他的胃口呢? 真叫人看不够。

     算起来自己与这猫儿相处也不过两月不到,时间却好像过了很久。

     就如同生来相伴一般自然亲近,叫断临体会到了前所未见的心情。

    怕他饿了渴了着凉了;怕他不开心不舒坦遇到危险。

     此等不忍和牵挂的情绪,断临对人从未产生过。

    想必他天生就对人有一种排斥,绝不可能投入一分的爱和付出。

     对这猫儿就不同了,断临觉得这猫儿弱小纯稚,一个浪头就能要了性命。

    要不是自己收留早已死路一条。

     断临享受这份唯一的依赖,前提是猫儿必须完整地属于他,从躯体到神魂,从生到死。

     假如这猫儿做不到,断临也不会浪费一分爱意去照顾。

    就目前而言,小混蛋还是合他意的,就这样一直天真活泼地依赖着他,共同活下去,他也会一直对猫儿好。

     静静思虑良久,断临终于合上双眼,慢慢进入了久违的天人合一状态。

     郁湮醒来时,已经是第二天的天亮,他发现自己还是呆在断临的腹部前,而断临果然正在入定中,一动不动。

     从这个角度仰视断临入定中的脸,郁湮忽然觉得对方好陌生哦,不知这种感觉从何而来? 琢磨片刻郁湮就发现,他知道哪里不对了,原来断临平时一看自己,眼睛和嘴角就会自动带笑。

     哪怕偶尔训斥也是很生动的表情,似乎极少看见这副严肃冷漠的模样。

     然而这才是书中描写的魔尊断临。

     而郁湮和人家相处下来,已不拿魔尊的威名当回事儿,魔尊早已不是看书的时候给郁湮的印象。

     差别太大了,简直是完全相反。

     这源于断临是个驰名双标,对人的态度和对毛茸茸的态度天差地别。

     而且毛茸茸在断临心中也分三六九等,书中的断临最喜欢的一只毛绒绒,也只是养在身边当坐骑。

     没错,那是一只大型毛茸茸,英俊威武还自带喷火技能。

    作者说断临最喜欢它了,但也只是用来当代步工具,偶尔拉出来遛一遛。

     这不就是可有可无的宠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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